誤上帶電間隔 檢修人員燒傷
【簡述】:
1999年6月1日,某發電廠由于電氣檢修人員違章,爬上運行中的110KV開關“三角機構箱”,在作業中安全距離不夠,造成開關對人體放電,構成人身重傷事故。同時由于110KV母聯開關拒動,引起雙母失壓,運行人員在事故處理中判斷失誤,擴大成全廠失壓的事故。
【事故經過】:
事故前#1機組計劃小修,#2機組運行,負荷50MW,110KV固定雙母運行,#1100為母聯開關,#0廠高變在北母運行供6KVⅠC,其它廠用系統均為正常方式。
6月1日11時,電氣分場在#1主變、#1廠高變系統檢修中,工作負責人王某指揮人員進行#1101開關小修。王某站在相鄰的渭棗開關機構箱支持臺上向#1101開關上傳遞東西,后不知何故,王又上至渭棗開關操作箱頂部,在下操作箱時不慎將手搭在渭棗開關“三角機構箱”處,開關放電,電弧燒傷王某胸部、腿部,隨后王摔至地面,送往醫院治療。【公眾號:電力鷹】
渭棗開關放電后,渭棗開關、#1102開關、渭董開關跳閘,母差動作,#1100開關拒動(原因為保險壓接不良),引起110KV南北母失壓。此時#2機負荷由50MW下降,經#2廠高變帶6KVⅡ段母線運行,運行人員按停機習慣,將#0廠高變低壓側#620開關合上(由于北母失壓,#0廠高變無電),斷開#622開關,造成廠用電全停,#2機組廠用電失壓,鍋爐熄火,汽機打閘停機。
11時26分,經渭董線向110KV送電,恢復廠用電。11時38分至11時50分跳閘線路相繼加運。13時53分,#2機與系統并網。
【事故原因】:
1.工作負責人違章誤入帶電間隔,站在運行中的渭棗操作機構箱上,不慎造成人身燒傷。在這種相鄰都是帶電間隔,本人又是監護人的情況下,本應監護好工作組成員安全工作,確自己帶頭違章失去監護作用,安全意識太淡薄。
2.工作票執行過程中的嚴重不到位。 本次作業工作票不合格,安全措施不完備,應設的遮欄未設,工作票未要求,運行也未作。對于這樣一張嚴重不合格的工作票,工作票簽發人、許可人、批準人嚴重不負責任,沒起到審核作用。在發工作票過程中,運行人員本應和檢修人員一起到現場檢查安全措施執行情況,由運行人員向檢修人員交代臨近帶電部位,檢修人員在工作前應由工作負責人帶領全體工作人員現場宣讀工作票,交代安全措施,但都未能進行。
3. 1100開關拒動原因是動力保險壓接不良,如果壓接良好,就不會發生甩負荷。運行人員沒有根據現象及時判斷出事故發生后設備的運行狀態,誤判斷、誤指揮,使廠用電倒換在已經因事故停電的母線上,造成了事故擴大,全廠停電。
【防范措施】:
1.嚴格執行工作票制度,杜絕違章作業。
2.提高運行人員事故應變能力。做好平時的事故預想、反事故演習、人員培訓,不斷提高業務水平。
3.對于主要保護的定期巡視、檢查制度要健全。反事故措施要真正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