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盛天舜興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舜興礦業”)廣西扶綏縣龍頭鄉肖漢西高峰山礦區石灰巖礦(以下簡稱“高峰山礦區”)采礦權范圍內發生一起較大爆破事故
2023年11月13日,承擔高峰山礦區爆破作業的廣西舜拓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舜拓公司”)在未制定此次爆破技術設計和施工組織設計的情況下,安排安全員俸健在廣西壯族自治區民爆信息系統網絡服務平臺申請購買電子雷管169發、炸藥8016公斤,并向扶綏縣公安局治安大隊申請開具《民爆物品購買許可證》及《民爆物品運輸許可證》,用于2023年11月14日的高峰山礦區爆破作業。計劃起爆次序為一期150平臺深孔、二期山頭西面淺孔、二期山頭東面淺孔、一期165平臺深孔。
參與爆破作業人員共10人,其中:爆破技術員蔣永春、蔣永東,安全員劉剛、袁金亮、俸健,爆破員黃志佳、林學飛、俞日良、韋宏丹,保管員林敏(女)。
2023年11月14日9時50分
10時20分
11時左右
12時20分左右
12時40分左右
12時40分左右
以上的“充電”是給起爆器充電
13時左右
事故發生地點示意圖
(一)事故直接原因
高峰山礦區一期165平臺爆破作業面技術員蔣永東違規使用手機微信群進行文字溝通,在未得到警戒完成指令的情況下,違規履行本該由爆破員履行的起爆職責,按動起爆按鈕,導致事故發生。
(二)事故間接原因
1.舜拓公司爆破現場管理混亂,職責不清。公司任命的現場爆破人員與現場實際爆破作業人員不符,公司任命的爆破作業主管人員俞日良未履行現場起爆作業的職責,而由爆破技術員蔣永春、蔣永東實施了現場起爆作業。
2.舜拓公司未按照《爆破安全規程》(GB6722-2014)規定對每次爆破作業進行單獨的爆破技術設計和施工組織設計,設立指揮組或指揮人,落實現場實際爆破作業負責人員及具體人數,現場爆破作業隨意性大。
3.舜拓公司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員工安全操作意識淡薄。現場作業人員對崗位安全風險認識不足,未按照《廣西盛天舜興礦業有限公司廣西扶綏縣龍頭鄉肖漢西高峰山礦區石灰巖礦爆破專項設計方案》(以下簡稱《爆破設計方案》)操作,未按規定使用對講機進行通訊,違規使用手機微信群進行爆破作業溝通聯絡,未進行爆破指令再確認,未使用爆破預警、起爆及解除信號。
4.舜拓公司在開展安全風險隱患排查上不認真、不扎實,未嚴格落實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定期開展各環節的風險隱患大排查,未能及時發現并糾正爆破作業人員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
5.舜興礦業對舜拓公司爆破作業的安全生產統一協調、管理不力,安全監督檢查不到位。舜興礦業對外包施工現場安全生產不重視,在爆破作業情況監督檢查、協調管理上存在缺失,對于爆破作業人員的違規操作,未能及時發現并糾正,在外包爆破工程管理上漏管失控。
(一)建議移送司法機關的人員
1.蔣永東,舜拓公司爆破技術員。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五十七條的規定,對事故發生負直接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建議追究其刑事責任。
2.蔣永春,舜拓公司爆破技術員、現場爆破作業技術負責人,負責爆破作業現場管理和指揮工作。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五十七條的規定,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建議追究其刑事責任。
(二)建議給予行政處罰的人員
黃新忠,舜拓公司經理,受舜拓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林春委托負責舜拓公司的全面工作。
景富波,舜拓公司爆破技術負責人,負責爆破工程的設計和施工,并指導實施。
俸健、劉剛、袁金亮,舜拓公司爆破安全員,負責作業現場安全檢查及警戒工作。
李林春,任舜興礦業副總經理,負責舜興礦業全面工作。
第五十七條 從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應當嚴格落實崗位安全責任,遵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第一百三十四條第一款 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礦山企業應深刻吸取事故教訓
落實企業主體責任
扎實推進事故隱患專項排查整治工作
確保安全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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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作業單位要嚴格按照《爆破安全規程》(GB6722-2014)規定,按標準配備警戒和信號所需器材、設備,確保各類信號均應使爆破警戒區域及附近人員能清楚地聽到或看到;加強爆破現場安全管理,按照爆破警戒和信號的規定實施爆破作業,在爆破作業現場使用對講機進行溝通,并采取措施保證通訊暢通,禁止將手機帶入爆破作業現場。 爆破作業單位要對每次爆破作業進行單獨的爆破技術設計和施工組織設計,編制爆破作業說明書,明確每次爆破作業的指揮組或指揮人、技術負責人、爆破員及相關作業人員。 爆破作業單位要加強涉爆人員安全教育培訓,細化培訓內容,增加詳細的警戒流程、現場溝通設備、溝通規范用語、爆破流程與詳細作業步驟等方面的詳細培訓內容,積極提升爆破作業人員安全意識。 業主單位要嚴格按照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印發的《非煤礦山外包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協議》規定格式范本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加強對非煤礦山外包工程的安全生產統一協調、管理,杜絕“以包代管”,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隱患及時督促整改,確保礦山的安全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