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4日15時38分,位于江西省南昌市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的費森尤斯卡比(南昌)醫(yī)療器械有限公司一期綜合廠房發(fā)生較大火災事故,造成5人死亡、1人受傷,建筑燒損面積約4600平方米,直接經濟損失3503.76萬元。12月14日8時28分,4名施工人員來到鍋爐房準備開始施工。其中,梁某昌在鍋爐房上空頂棚內進行電焊作業(yè),李某林進行看護。15時36分40秒,李某林站在木梯上,使用白色塑料管清理干草。15時38分54秒,梁某昌在鍋爐房上空頂棚東側空間電焊作業(yè)時引燃了頂棚內鋼梁上動物筑巢的干草,發(fā)現干草被引燃后梁某昌用腳踩火。15時39分26秒,干草的火焰引燃了建筑山墻內壁及屋面拱板內壁噴涂的聚氨酯泡沫材料。15時40分03秒,李某林爬上木梯站在橋架上使用塑料桶澆水滅火,未使用放在地面的干粉滅火器。15時40分45秒,梁某昌一瘸一拐地從空調房跑出。15時40分54秒,火勢蔓延至建筑西側山墻,噴涌出大量濃煙。15時40分58秒,費森公司員工魏某華在東側停車場發(fā)現火災并撥打119報警。
該起火災的直接原因是:費森公司一期綜合廠房鍋爐房改造施工人員在電焊作業(yè)過程中,高溫焊渣引燃了頂棚內鋼梁上動物筑巢的干草,干草的火焰引燃建筑山墻內壁及屋面拱板內壁聚氨酯泡沫材料造成火災。
根據視頻分析、詢問筆錄、現場勘驗及公安機關、相關檢驗鑒定機構出具的鑒定、調查報告等,排除放火等其他因素引起火災的可能。造成火災蔓延的主要原因:施工人員電焊作業(yè)時未采取有效安全防護措施,引發(fā)火災后撲救應急處置不當,導致引燃建筑山墻的聚氨酯泡沫材料造成火勢蔓延擴大。
造成人員傷亡的主要原因:施工人員引發(fā)火災后未及時報警,未通知其他人員疏散,廠房內員工發(fā)現火災時火勢已處于猛烈燃燒階段,錯過安全疏散逃生的最佳時機,造成多人傷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