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鋼廠煉鐵廠運輸部213機車調車組前往二煉鋼送鐵水。返回時,從二煉鋼廠帶回三個鐵水罐,其中2個空罐,一個重罐。因7號扳道房主任扳道號沒有完整地把要求將此重罐送到罐鐵機處理的作業計劃傳達到該調車組,致使該調車組誤將這個重罐當成空罐送到了修罐庫。修罐庫負責扣罐的徐某檢查不認真,未查出該重罐,就盲目指揮75噸吊車翻罐。由于重罐罐體重達50噸,罐內有鐵水76噸,超過負荷50多噸。吊車起吊后,重罐迅速下墜,罐底墜到罐坑邊緣,罐體猛然傾斜,鐵水沖出流入坑內,與坑內積水相遇立即引起爆炸。吊車司機當場死亡,在修罐庫北側墻外卸磚的裝卸二站的20多名工人和煉鐵廠的2名工人被鐵水燒傷,經搶救無效又死亡13人。還有部分廠房設備也被炸壞。
這起事故是由于有關人員工作責任心不強,沒有認真執行作業計劃和操作規程,沒有執行確認制,不遵守勞動紀律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