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14日8時46分許,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區昆明國貿老館3-1場館在組織拆除舊物時,陳某(工程承包方)指使王某(氧焊操作人員)高空利用氧焊對排風管進行切割拆除,焊渣掉落并引燃排風管正下方的舊沙發,最終蔓延擴大成火災。經事后調查,王某未取得焊工操作資質,操作過程中作業區域內未采取相應防火措施。為此,陳某、王某被行政拘留十日。
2022年5月17日,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對新疆宸軒機械設備科技有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時,發現該公司特種作業人員劉某某未取得金屬焊接與熱切割特種作業操作證上崗作業的違法行為。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十條第一款的規定,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應急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七條第七項的規定,責令新疆宸軒機械設備科技有限公司限期改正,處1萬元人民幣罰款的行政處罰。2022年6月1日,山東萊州市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在對某機械配件廠檢查時,發現該單位特種作業人員徐某、焦某正在車間從事焊接作業,經查,兩人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相應特種作業操作資格。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相關規定,結合《山東省安全生產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第97號有關規定,萊州市應急管理局依法對該企業處以3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2022年5月28日,山東龍口市應急管理局、蘆頭鎮政府、蘆頭鎮派出所聯合開展日常巡查時,發現蘆頭大眾汽車修理廠作業人員吳某某正在進行電焊作業。經查,吳某某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相應特種作業操作資格,并涉嫌違反規定使用明火作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相關規定,龍口市應急局擬對該修理廠處以1.6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同時,因吳某某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相關規定,將其移交公安機關,公安機關依法擬對其處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