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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一艘名為 Eemslift Hendrika的件雜貨船舶在從德國不來梅港前往挪威Kolvereid 遭遇大風浪,并發生貨移,嚴重側傾,后情況進一步惡化,該輪海員不得不被迫棄船被救走。該輪甲板上的一艘小船也墜海失蹤。近日,荷蘭海事紀律法庭就本起事故得出結論認為,當時該船的船長未能履行好其職責,將船員和船只置于危險之中。法院總共吊銷了他的執照八周。
2021年年 4 月,荷蘭多用途船 Eemslift Hendrika 在從不來梅港駛往挪威 Kolvereid 的途中在挪威海岸附近遭遇大風浪。當時這艘船上有兩艘雙體船、一艘游艇、一艘帆船和一艘大型漁船。在艙內該輪裝載貨物包括一艘雙體船和六個 azipod 推進器,每個推進器重 52 噸。(裝載多艘游艇的貨船側傾50°,棄船!)最新調查稱,由于惡劣的天氣條件,該輪艙內的貨物最開始出現貨移,并導致船舶出現損壞,壓載艙開始泄漏。事故發生后該輪聯系了挪威海岸警衛隊并疏散了十二名船員中的八名,船長留在船上試圖穩定船只。但最后情況進一步惡化,船舶搖擺幅度從此前的15°左右發展到40-50°的,隨后,其余船員也被疏散,該船自己在海上漂航(如上視頻),最終導致該輪甲板上的一艘船松脫在撞擊損壞了該輪的一座船吊后,落水入海。幸運的是,本起事故中并沒有造成人員傷亡,且該輪也在隨后被兩艘拖輪拖回了奧勒松的港口。法院裁定Eemslift Hendrika輪事件的船長有過錯上月23日,荷蘭海事紀律法院(The Maritime Disciplinary Court of the Netherlands)就本起事件裁定,認為,該輪的船長讓船舶遭遇了不必要的風險,船長在惡劣天氣下讓船舶駛離不來梅港,且并沒有在天氣惡化時在挪威峽灣尋求庇護。不過,在聽證會上,船長指出,天氣預報顯示,就天氣狀況而言,該段航程的前幾天會很好,因此該輪就沒有理由不離開不來梅港。法院最終認可了這種說法。然而,本起事件的調查官指出,由于后來天氣惡化,船長沒有選擇駛往內陸尋求庇護。
船長承認,他的行為使船員和船只面臨高風險,導致了船員棄船,船只遭受重大損壞。
不過,在法庭聽證會上,該船長還強調,他迫于船公司的壓力,要求按時將貨物運往挪威。他在聽證會上強調,他面臨著遵守先前商定的(預計到達時間) ETA 的壓力。該輪此前已經在不來梅港面臨延誤,他在聽證會上強調,他面臨壓力,必須繼續按照之前商定的ETA行事。同時該名船長還否認應該對遭遇惡劣天氣后貨艙內的貨物移動并最終造成對船舶的損壞的這一事實負責。如上文所述,由于遭遇了大風浪,該輪貨艙內的6個推進器中的3個最終脫離了綁扎并在貨艙中移動,導致了貨物和船舶的損壞。船長認為,他對貨物的移動沒有任何責任,他唯一的錯誤是在沒有檢查下艙lower hold的綁扎情況。他只確認檢查了甲板上的貨物的綁扎情況。“我確實檢查了甲板上的貨物,但沒有檢查貨艙里的貨物的綁扎情況。這是信任的問題。因為其上一任船長已經說了說一切都正常。我的確應該檢查一下的。我很自責,”這名在法庭聽證會上如是說。他還補充說,自從事件發生后,他幾乎整整一年都沒有工作,這對他來說是一個巨大的經濟打擊。此外,這名船長還對其船東公司的冷漠表示出了不滿,其表示,“除了向他施加壓力要求他按時交付貨物外,他再也沒有收到其船東公司Amasus Shipping的任何消息。”
而Amasus Shipping 在對法庭的回應中表示,由于天氣預報的情況已經很糟糕,它們曾建議船長尋求庇護,但該公司沒有回應船長關于事件發生后與他沒有太多溝通的評論。法院得出結論認為,船長根據天氣預報做出離開不來梅港的決定并非不合理。然而,認為船長沒有履行好其職責,冒了不必要的大風險。紀律法庭還指出,盡管 Amasus Shipping 建議他采取安全行動,但他還是按照自己的方式行事。根據所有聽證會,法院決定吊銷船長執照共八周。但是,考慮到船長在事件中受傷,并且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無法航行,因此將有條件地吊銷其航行執照,從8周改為為期兩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