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富源飛揚汽車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行政處罰案
(一)基本案情。2022年6月9日,曲靖市應急管理局組織專家組對富源飛揚汽車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進行專項檢查,發現該企業:
1.未按照規范制定在拋丸機旋風除塵區域現場設置粉塵清理制度;
2.2500壓鑄機保溫爐下方未設置排水溝,存在積水、潮濕等現象;
3.投入生產或使用前,安全設施未經竣工驗收合格,未形成書面報告。
(二)查處理由及結果。該企業違反了《冶金企業和有色金屬企業安全生產規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91號)第二十八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一條第二款、《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監督總局令第77號修正)第二十二條第一款之規定;依據《冶金企業和有色金屬企業安全生產規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91號)第二十八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二條,《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監督總局令第77號修正)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第三十條第四款,最后曲靖市應急管理局依據《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第五十三條的規定,對該公司作出責令限期整改,并處罰款人民幣40000元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