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14日凌晨,縣里的市場監管局、工信科技局叫來兩輛警車,在沒有任何提前告知的情況下,突然封堵了公司的兩個大門,并掐斷了電源,導致企業無法生產。一年多以來,兩百名工人失去生活來源,遲遲不能復工。現在國內很多地方都有疫情,我們想打工也不方便出去。”近日,福建龍巖長汀縣的一家機械配件生產企業——福建省飛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飛馳公司”,為長汀縣規模以上工業重點企業)的數十名失業工人反映道。斷電停產四個月后,長汀市場監管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汀市監執罰字[2021]24號)稱:飛馳公司涉嫌生產、銷售‘地條鋼’,責令停產整頓,沒收扣押的鋼坯880.46噸并罰款76萬元。該《行政處罰決定書》認定飛馳公司涉嫌生產“地條鋼”的主要依據就是:公司所采取的生產工藝是“以廢鋼鐵為主要原料,加入少量錳鐵,使用中頻爐加連鑄進行熔煉,不能有效的進行成分和質量控制生產出來的6米長鋼坯”。而據飛馳公司提供的證據顯示,去年11月25日,飛馳公司負責人向國家工信部咨詢“機械鑄鍛企業是否可以采用廢鐵、廢鋼作為原材料?”11月30日,工信部的答復為“根據《鑄造企業規范條件》,是可以的。”在斷電之前,福建省鑄造行業協會就早已認定飛馳公司是一家生產鑄鍛件產品企業,并非鋼鐵企業,同時還認定飛馳公司所使用的中頻感應電爐為鋼殼帶磁軛,屬節能先進的爐型,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此外,公司負責人介紹說,在生產之前,經公司申請,長汀縣政府專門就此向龍巖市化解辦函詢,得到市化解辦的書面同意,允許企業采用此項工藝進行生產;同時,企業還專門向長汀縣工信局進行報備并取得允許以此工藝開展生產的批復。2022年9月5日下午,飛馳公司負責人歐陽怡達說:“斷電停產一年多了,一邊是近兩百名工人等著吃飯,另一邊是很多客戶等著各標準的機械配件成品,而企業遲遲不能復工。公司的每個生產環節我都清楚,我們一直嚴格遵守國家產業政策,依法依規進行機械配件的生產。2019年12月27日,我們已經按照長汀縣政府的批準進行項目技改,生產工藝流程完全合理合法。”眾所周知,飛馳公司是一家專業生產汽車和摩托車配件企業,具備大型機械配件鑄件的澆注條件,并具有完整的鑄鍛工藝流程和生產線。飛馳公司雖然也是利用廢鋼使用“中頻爐加連鑄”生產了“扁鋼”,但“扁鋼”不是最終產品,也從未對外銷售,只是公司生產單缸發動機等機械配套產品的基礎性原材料。相關證書和資料顯示,飛馳公司是龍巖市長汀縣重點招商引資項目企業,總投資2億多元。2006年至今,該企業納稅超1億元。此外,該企業取得了眾多國家專利,2018年11月被福建省科技廳、財政廳、省稅務局聯合評為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2020年成為福建省科技小巨人領軍企業,企業的生產項目屬于國家產業結構調整中的“鼓勵類”項目。從監督主體的本質來看,有北京多位法學專家認為,長汀縣市場監管局并不是認定、處理“地條鋼”的有權部門。打擊“地條鋼”是為了化解過剩產能、打擊非法產能和淘汰落后產能,是屬于國家產業政策調整問題,不是產品質量問題,其主管部門應當是各級政府的發展改革部門和工業和信息化部門,并非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同時,飛馳公司生產項目應歸屬于鑄造行業項目,該項目的主管部門為福建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裝備處。另外,長汀縣市場監管局提供的作為其權源的政府會議紀要作為行政機關用于記載和傳達有關會議情況和議定事項的內部公文,其內容未經法定程序外化為法律法規或規章、規范性文件前,不對外發生法律效力,不能作為行政執法的依據。所以,長汀縣市場監管局對飛馳公司作出的行政處罰沒有事實及法律依據,不能成立,應當立即終止并撤銷行政處罰程序,確認飛馳公司沒有違法事實,發還被扣押及查封的所有財物,對飛馳公司立即恢復供電,復工復產,保障飛馳公司有序生產、經營。2022年7月7日,國家工信部在“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第0330號建議的答復”中強調,我部高度審初特鋼產業發展。在工作中,注重引導企業合法合規合理使用中頻爐生產,避免因取締“地條鋼”工作造成“誤傷”。近日,國務院督查組在督查工作中表示,在當前經濟形勢下,市場監管部門在維護市場秩序的同時,更應該承擔起保護市場主體的職責。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應按照穩市場主體的基本要求制定行政處罰裁量基準,根據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和社會危害程度細化量化處罰標準,切實解決“過罰不當”“類案不同罰”和“任性執法”等問題。相關部門應盡快制定方案,統籌好執法工作和服務市場主體,為企業紓憂解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