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電箱周邊堆放可燃雜物,企業負責人被罰5萬!
2022年3月2日,浙江杭州市應急管理局依法對杭州神弓電子實業有限公司進行安全生產執法檢查時,發現該企業存在配電箱、配電柜周邊堆放可燃雜物;3號車間第三層北面的疏散樓梯間安全出口鎖閉;1號車間第二層疏散樓梯安全出口處堆放貨物,嚴重影響人員疏散等多個安全生產違法行為。檢查還發現2021年12月8日余杭區消防救援大隊已對上述部分隱患進行了查處,但企業一直未整改。執法人員當即下達了《責令限期整改指令書》,責令該公司立即著手整改,并對其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立案調查。
經調查,高某作為杭州神弓電子實業有限公司主要負責人,對公司長期存在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未督促落實整改,未及時采取措施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其行為系未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違反了《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一條“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有下列職責:(五)組織建立并落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工作機制,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之規定。依據《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四條第一款規定,5月6日,杭州市應急管理局依法對高某作出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