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西某煤業有限公司被確定為退出煤礦,2021年1月1日,山西煤礦安全監察局太原監察分局對該公司下達執法文書,責令其立即停止生產,并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3月9日,山西煤礦安全監察局“兩會”安全督導檢查組在突擊檢查時,發現該公司存在拒不執行安全監察指令、圖紙作假、隱瞞掘進工作面、提供虛假信息、隱瞞下井人數、煤層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未經審查批準擅自組織施工、部分作業區域未安裝安全監控系統及人員位置監測系統、被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后仍然違法組織生產等違法違規行為。針對上述違法行為,山西煤礦安全監察局太原監察分局依法對山西某煤業有限公司作出警告;責令停產整頓;繼續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對公司及相關責任人罰款和沒收違法所得2128.38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并由有關部門對該公司所在地區煤礦安全監管部門7名責任人分別給予撤職等政務處分,對某煤業公司前后三任礦長、負責采區生產組織的礦長助理4人給予撤職處分,對該公司上一級辦礦主體企業分管安全工作的副總經理、總經理、董事長分別給予撤職、責令辭職和記過處分,以上人員是中共黨員的,同時給予相應的黨紀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