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木林世佳家具有限公司為招投標需要購買四張認證證書構成非法買賣認證證書行為,被責令立即改正違法行為,處3萬元罰款。
行政處罰決定書-重慶木林世佳家具有限公司
當事人:重慶木林世佳家具有限公司 主體資格證照名稱:營業執照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500118MA5YXT2J4K 住所:重慶市永川區雙石鎮五龍橋村槐花院村民小組 2022年1月14日,本局通過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辦公系統收到重慶市璧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案件移送函(渝璧山市監案移〔2022〕3號)。該局在市政府采購中心招標采購新辦公大樓家具過程中,發現重慶木林世佳家具有限公司在投標響應文件中使用的四張認證證書(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證書(證書編號:8620**********S)、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證書編號:8620*********Q)、環境管理體系認證證書(證書編號:8620*********E)、售后服務認證證書(證書號:QCC2019*****-21)涉嫌偽造。當事人的上述行為涉嫌違反了《認證證書和認證標志管理辦法》第五條的規定,本局于2022年1月21日立案調查。辦案人員通過對當事人的經營場所進行現場檢查,對法定代表人及證人進行詢問,提取了有關證據和材料,查清了當事人的違法事實。 經查,當事人于2018年06月01日依法辦理了《營業執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500118MA5YXT2J4K),在重慶市永川區雙石鎮五龍橋村槐花院村民小組生產、加工、銷售辦公家具至今。 當事人為了招投標需要,于2019年初通過微信方式,從自稱認證機構工作人員處購買了由意大利質量認證中心(香港)有限公司頒發的《售后服務認證證書》(證書號:QCC2019*****-21),價格600元。辦證前,該工作人員已明確告知當事人,該公司頒發的認證證書在國家認監委網站上無法查詢到相關信息,但是通過證書上面的二維碼可以掃描出相關信息。同時,通過微信方式向當事人提供了公司注冊證書電子掃描件1張,未提供姓名等身份信息及該公司認證機構資質、相關公證文書等材料。該注冊證書上無該公司注冊地址等信息。當事人未核實認證公司的主體資格證明是否合法有效,也未核實該認證公司是否具有合法有效的認證資質以及在境內是否設立代表機構。當事人通過微信方式把營業執照照片發給上述認證機構工作人員,期間該認證公司未對當事人進行現場勘驗和產品檢驗等相關認證活動,直接把制作好的《售后服務認證證書》掃描電子件通過微信方式發送給當事人。當事人通過手機掃描上述認證證書左下角的二維碼,發現網頁上面顯示的信息與該認證證書信息一致,于是通過微信的方式支付了費用600元。2019年3月,當事人收到快遞送達的《售后服務認證證書》(證書號:QCC201*****-21)原件。因當事人手機更換,已無法查找到該認證機構工作人員的聯系方式。郵寄證書的快遞單等資料已被當事人銷毀。 2021年5月,當事人通過微信方式從自稱中興國際認證(中國)有限公司業務員的黃先生處購買了由中興國際認證(中國)有限公司頒發的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證書(證書編號:8620********S)、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證書編號:8620*********Q)、環境管理體系認證證書(證書編號:8620*********E),價格300元/個,三個證書共計900元。辦證前,該業務員已明確告知當事人,該公司頒發的認證證書在國家認監委網站上無法查詢到相關信息,但是通過證書上面的二維碼可以掃描出相關信息。同時,通過微信方式向當事人提供了公司注冊證明書電子掃描件1張,未提供姓名等身份信息及該公司認證機構資質、相關公證文書等材料。該注冊證明書上無該公司注冊地址等信息。當事人未核實認證公司的主體資格證明是否合法有效,也未核實該認證公司是否具有合法有效的認證資質以及在境內是否設立代表機構。當事人通過微信方式把營業執照照片發給上述認證機構業務員,期間該認證公司未對當事人進行現場勘驗和產品檢驗等相關認證活動。2021年6月,當事人收到快遞送達的上述三張認證證書原件,通過掃描上述三張認證證書右下角的二維碼,發現網頁上面顯示的信息與認證證書信息一致,于是通過微信的方式支付了費用900元。當事人已無法查找到該認證機構業務員聯系方式。郵寄證書的快遞單等資料已銷毀。 當事人購買上述四張認證證書過程中,未與任何單位及個人簽訂合同、不了解頒證公司具體信息、未索取購買證書費用發票、證書從何處快遞送達也無法確認,也未對上述購買證書進行記賬或者記錄。證書送達后,當事人并未通過國家認監委網站查詢核實證書是否合法有效,也未在生產的辦公家具及包裝上使用上述認證證書信息。同時,當事人未利用網站及微信公眾號等網絡載體對上述認證證書信息進行宣傳。 2021年12月,當事人使用上述四張認證證書參與了重慶市璧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新辦公大樓辦公家具招標采購項目。該局發現當事人在投標響應文件中使用的四張認證證書涉嫌偽造,依據《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十四條,于2022年1月將當事人違法線索移送本局調查處理。 經核查,通過香港網上查冊中心及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等官方網站查詢,均未發現頒證的兩家認證機構即意大利質量認證中心(香港)有限公司、中興國際認證(中國)有限公司的任何信息,由此認定上述兩家公司未經注冊登記。通過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認證行政監管系統查詢,均未發現意大利質量認證中心(香港)有限公司、中興國際認證(中國)有限公司的任何信息,由此認定上述兩家公司未經認證認可監督管理部門批準取得認證機構資質,其所頒發的認證證書應當認定為偽造的認證證書。通過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認證行政監管系統查詢,未查詢到當事人使用的四張認證證書(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證書(證書編號:8620*********S)、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證書編號:8620*********Q)、環境管理體系認證證書(證書編號:8620*********E)、售后服務認證證書(證書號:QCC2019*****-21)的任何信息,由此認定當事人使用的上述四張認證證書為偽造的認證證書。同時,通過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認證行政監管系統查詢,也未查詢到當事人的任何信息,由此認定當事人未合法獲得認證證書。 上述事實,主要有以下證據證明:?? 1、當事人《營業執照》復印件1張,法定代表人曾芬身份證復印件1張,股東鄭合平身份證復印件1張,證明當事人的主體資格及被詢問人的身份情況。 2、法定代表人曾芬詢問筆錄2份,股東鄭合平詢問筆錄1份,香港網上查冊中心查詢意大利質量認證中心(香港)有限公司、中興國際認證(中國)有限公司信息截圖打印件各1張,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意大利質量認證中心(香港)有限公司、中興國際認證(中國)有限公司信息截圖打印件2頁,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認證行政監管系統查詢意大利質量認證中心(香港)有限公司、中興國際認證(中國)有限公司信息截圖打印件各1張,證明頒證的認證機構無合法的主體資格及認證資質的事實。 3、重慶市璧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案件移送函(渝璧山市監案移〔2022〕3號)及附件資料打印件1套,法定代表人曾芬詢問筆錄2份,股東鄭合平詢問筆錄1份,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認證行政監管系統查詢意大利質量認證中心(香港)有限公司、中興國際認證(中國)有限公司信息截圖打印件各1張,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認證行政監管系統查詢重慶木林世佳家具有限公司信息截圖打印件1張,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認證行政監管系統查詢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證書(證書編號:86202120860303S)、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證書編號:8620********Q)、環境管理體系認證證書(證書編號:8620********E)、售后服務認證證書(證書號:QCC2019*****-21)截圖打印件各1張,證明當事人非法買賣認證證書的事實。 本局于2022年4月8日依法向當事人送達了《行政處罰告知書》(渝永川市監罰告〔2022〕148號),以書面告知的形式告知擬作出的行政處罰的內容及事實、理由、依據,當事人依法享有陳述、申辯和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當事人在規定時間內未進行陳述、申辯,也未要求舉行聽證。 本局認為,當事人為了招投標的需要購買的四張認證證書,其頒證的認證機構未取得合法有效的主體資格證明,也未經認證監督管理部門批準取得認證機構資質。當事人未核實認證證書的合法性,使用上述認證證書參與了重慶市璧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新辦公大樓辦公家具招標采購項目。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認證證書和認證標志管理辦法》第五條“禁止偽造、冒用、轉讓和非法買賣認證證書和認證標志”的規定,構成了非法買賣認證證書的行為,應當受到行政處罰。 綜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處罰時,應當責令當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違法行為”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當事人非法買賣認證證書,違反了《認證證書和認證標志管理辦法》第五條之規定,依據《認證證書和認證標志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違反本辦法規定,非法買賣或者轉讓認證證書的,地方認證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其改正,處以3萬元罰款;”的規定,本局決定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處以3萬元罰款。 當事人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將罰沒款交到中國工商銀行上清寺分理處(賬戶:重慶市財政局,賬號:3100************270)。逾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可按罰款金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當事人如對本處罰決定不服,可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重慶市人民政府申請復議,也可以在六個月內依法向重慶市永川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重慶市永川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