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查,5月5日,犯罪嫌疑人徐某某(男,53歲,某建筑公司總經理)、譚某某(男,39歲,該公司項目經理)、周某某(男,57歲,該公司勞務負責人)在明知下屬一建筑工地內有施工人員被確診為新冠陽性感染者的情況下,擅自將該工地46名密接施工人員轉運至不具備隔離條件的酒店式公寓安置。造成該酒店式公寓內多名人員被感染,導致疫情傳播。目前,3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