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電焊作業5條命!企業負責人、電焊工均被追刑責!
2020年11月6日9時29分許,吉林省長春市雙陽區鹿鄉鎮鹿鄉村長春世鹿鹿業集團有限公司發生一起火災事故,造成5人死亡(其中1人經送醫搶救無效于2020年11月9日死亡),1人受傷。經調查,長春世鹿鹿業集團有限公司“11?06”較大火災事故是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事故原因系電焊作業引燃墻面上聚氨酯泡沫易燃保溫材料,并揮發出大量可燃氣體,后迅速引發轟燃,蔓延成災。其中,涉事公司未對3名作業人員進行審查,在其未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的情況下,安排其違規上崗進行電焊作業。
對有關責任人員的處理建議
(1)許彥光,長春世鹿鹿業集團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負責公司全面工作,其未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十八條第(三)項和第(五)項規定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對事故發生負主要責任,涉嫌刑事犯罪,建議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2)毛晨航,系長春世鹿鹿業集團有限公司新建冷庫南部排酸間中立柱安裝作業的組織者,其安全生產意識淡薄,在明知胡利宏、陳玉林未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的情況下,仍安排胡利宏、陳玉林從事焊接作業。對事故發生負主要責任,涉嫌刑事犯罪,建議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3)胡利宏,長春世鹿鹿業集團有限公司新建冷庫南部排酸間中立柱安裝的操作者,其安全生產意識淡薄,在未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的情況下,仍從事焊接作業,并直接引燃冷庫排酸間墻面上聚氨酯泡沫保溫材料,繼而引發火災。對事故發生負主要責任,涉嫌刑事犯罪,建議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