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市應急管理局公布了一起不服從管理,導致墜落事故的調查報告。某項目工人不服從管理人員進行批評教育,當管理人員的面進行了整改,但在管理人員離開后,依舊再次破壞防護設施,最終導致墜落死亡。
事故發生經過
2020年5月30日7時至11時30分許,某勞務公司砌體班班長文某某安排袁某某等10名工人在16號樓、17號樓屋面進行砌磚作業。14時許,袁某某等6名工人在16號樓5層屋面繼續作業,袁某某在屋面西側進行砌磚作業,2名工人在屋面北側進行砌磚作業,1名工人在屋面北側進行放線作業,1名工人在樓梯口進行綁鋼筋作業,1名工人在屋面進行拌灰作業。15時14分,袁某某到屋面南側進行砌磚作業,為便于作業,將南側臨邊防護與墻體連接處拆除,將臨邊防護架體用砌塊墊高。16時12分,某勞務公司外架班班長劉某喜,在巡查中發現16號樓屋面南側臨邊防護被袁某某破壞,存在安全隱患。劉某喜質問袁某某“為啥要拆除防護架子”,袁某某回答“干活不方便”,兩人發生口頭爭執。劉某喜拍攝微信視頻并傳給中鐵某局六公司安質環保部部長屈某某,匯報該情況。劉某喜要求袁某某“安全第一,不要到危險的地方去”,袁某某停止拆除臨邊防護后,劉某喜下樓安排工人恢復臨邊防護。16時23分,屈某某看到視頻后,將該視頻轉發給砌體班帶班班長石某某,要求石某某到16號樓查看。16時25分,袁某某再次抬起屋面南側臨邊防護架體,準備墊高架體時,臨邊防護架體和其自身失穩向外傾倒,墜落至地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