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死3傷!審批人未到現場就開動火作業票!董事長、EHS部長等12人獲刑!
2021年6月18日9時4分,位于津南區咸水沽鎮鑫達工業園的天津廣聚源紙業集團有限公司院內,維修人員在對1#中水池溢流管進行氣割動火作業過程中發生爆炸,造成3人死亡,2人重傷,1人輕傷。
事故原因:事故調查組經綜合分析認定:維修人員在對1#中水池溢流管進行氣割動火作業過程中,點燃了溢流管內的沼氣(主要成分為甲烷),回火至封閉的池內,引發混合氣體爆炸。 經調查,2021年6月18日9時4分,位于天津市津南區咸水沽鎮鑫達工業園的天津廣聚源紙業集團有限公司院內,維修人員在對1#中水池溢流管進行氣割動火作業過程中發生爆炸,造成3人死亡,2人重傷,1人輕傷,直接經濟損失(不含事故處罰)516.76萬元人民幣。 事故單位天津廣聚源紙業集團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相臣,注冊地址:津南區咸水沽鎮南環路鑫達工業園福鑫路16號。 事故發生單位存在的主要問題:1.違規進行動火作業。2.未對發生事故的 1#中水池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且未進行風險辨識和風險評價。3.隱患排查治理落實不到位。4.未落實消防安全職責。5.未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未制定相關安全操作規程。6.未落實安全教育培訓制度。7.在事故調查中作偽證或者指使他人作偽證。 事故發生后,在接受調查詢問過程中,廣聚源公司主要負責人李相臣、生產部長李運龍、制漿車間主任李建軍、污水處理車間主任李東等有關人員串供、訂立攻守同盟,采用作偽證及指使他人作偽證的方式對抗事故調查,一度誤導了事故調查重點方向,嚴重干擾、妨礙了調查工作的開展。 事故調查組認定,天津廣聚源紙業集團有限公司“6·18”中水池爆炸較大事故是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本起事故共有12人被追究刑事責任: 1.李相臣,廣聚源公司董事長、法定代表人,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于 2021 年 6 月 19 日被取保候審。 2.李昌泰,廣聚源公司生產廠長,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于 2021 年 6 月 19 日被取保候審。 3.孟劉博,廣聚源公司環安衛部部長,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于 2021 年 6 月 19 日被取保候審。 4.溫清山,廣聚源公司總經理,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 于 2021 年 6 月 26 日被取保候審。 5.王文龍,廣聚源公司總工程師,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于 2021 年 7 月 15 日被取保候審。 6.李東,廣聚源公司污水處理車間主任,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于 2021 年 7 月 15 日被取保候審。 7.李建軍,廣聚源公司制漿車間主任,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于 2021 年 7 月 19 日被取保候審。 8.趙孔成,廣聚源公司制漿車間操作工,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于 2021 年 7 月 19 日被取保候審。 9.成順,廣聚源公司制漿車間副主任,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于 2021 年 7 月 26 日被取保候審。 10.王世龍,廣聚源公司制漿車間操作班長,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于 2021 年 7 月 26 日被取保候審。 11.孫寶興,廣聚源公司環安衛部職工,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于 2021 年 7 月 26 日被取保候審。 12.王利,廣聚源公司制漿車間維修工,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于 2021 年 7 月 26 日被取保候審。 另有14名公職人員被給予黨紀政務處分和組織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