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煙要了7條命,吸煙員工、負責人全部判刑!
2020年6月17日上午10時許,湖南省雙峰縣永豐街道嘉信華庭小區臨街門面一物流中轉門店發生火災造成7人死亡。
近日,湖南雙峰縣人民法院對婁底亡7人火災事故進行了審理判決,3人受到刑事追究。肖某失火罪4年2個月,王某、江某重大責任事故罪3年、1年!
其中場所負責人王某因未對工作人員進行消防安全培訓、演練,未建立消防安全制度,未配置消防設備設施等,被判有期徒刑3年。
現場人員肖枝將未熄滅的香煙丟棄在地后引發電器包裝箱起火。現場缺失消防設備,火勢越來越大,由西南往東北面燒著了所有的電器并蔓延至門面內部,導致門面內部的彭永豐、吳姣、羅利、宋芳、謝惠勤、王小權、陳春艷無法逃離火災現場。七名被害人因在缺氧環境下吸入煙塵等而窒息死亡。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二款、第六十七條第三款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條第(一)項之規定,判決如下:
被告人肖枝犯失火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二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