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貿企業4項違規,被罰119000元!
近日,廣東省清遠市應急管理局在新聞發布會上通報今年安全執法情況。截至12月初,全市應急管理系統已監督檢查企業2396家,合計6298次,發現問題10227處,作出行政處罰211次。其中一企業數項違規,一次被罰119000元。
英德市某企業違規生產數項并罰 今年8月,清遠市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在執法檢查中發現英德市某企業存在下列行為: 1. 未如實記錄2021年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 2. 生產經營單位未將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如實記錄,未向從業人員通報; 3. 未對有限空間作業(污水處理池)進行辨識、提出防范措施、建立有限空間管理臺賬; 4. 生產車間未張貼安全警示標識,未張貼安全操作規程。 清遠市應急管理局對上述違法行為進行了立案調查,認定該公司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等相關條例,并依據《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對該企業給予罰款人民幣119000元的行政處罰。 對未對有限空間作業(污水處理池)進行辨識、提出防范措施、建立有限空間管理臺賬的違法行為認定總經理陶某違反了《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并依據《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安全生產行政處罰自由裁量適用規則(試行)》等相關規定,決定對其給予罰款人民幣9000元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