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西北監管局關于給予中鋁寧夏能源集團有限公司安全生產形勢紅色預警并對整改情況實行掛牌督辦的決定
2021年2月26日,中鋁寧夏能源集團有限公司所屬寧夏銀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鹽池風力發電分公司麻黃山風電場發生一起風機倒塔事故(事故風機機位:DF01-04;事故風機型號:三菱MW 65-1000kW),無人員傷亡。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調查中。以下為事故視頻:
中鋁寧夏能源集團有限公司:
2021年2月26日,你公司所屬寧夏銀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鹽池風力發電分公司麻黃山風電場發生一起風機倒塔事故。
事故發生后,你公司未按規定向我局及時上報事故信息。2021年3月1日,在我局已掌握有關情況,向你公司詢問核實后,你公司才于當晚19時向我局書面報送事故信息,違反了國家電力安全事故報告有關規定,涉嫌瞞報事故。
你公司的行為違反了電力安全生產信息報送規定,性質惡劣,影響極壞,充分暴露出你公司政治站位不高,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指示批示精神不力,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開展不深入,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不到位,法律意識淡薄。為督促你公司端正思想認識,依法經營,規范管理,有效遏制安全生產事故發生,依據《西北(陜寧青)電力企業安全生產形勢預警管理辦法》(西北監能安全〔2018〕23號)第十條第一款之規定,給予你公司安全生產形勢紅色預警。同時,決定對你公司事故整改工作開展情況實行掛牌督辦,期限90天,掛牌督辦期間,你公司要及時向我局匯報整改工作進展情況。
你公司在接到預警和掛牌督辦決定后,要立即組織開展深入整改,并認真對標對表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指示,深刻吸取事故教訓,樹立牢固的安全發展理念;要查清事故及瞞報原因,進行責任追究,嚴厲處理相關責任人員。同時,要開展事故警示教育,舉一反三,及時消除各類安全隱患,化解安全風險。整改完畢后,按照《西北(陜寧青)電力企業安全生產形勢預警管理辦法》(西北監能安全〔2018〕23號)等相關規定向我局提出解除預警和掛牌督辦申請。
(國家能源局西北監管局2021年3月5日發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