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不予行政處罰的目錄清單
建設單位未依法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或者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未經批準,擅自開工建設的行為
不予處罰條件: 1、應當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項目,未批先建處于設備安裝階段,未造成環境污染后果,且企業主動實施關停或主動實施停止建設的。 2、建設單位未依法備案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在發現且能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登記,且未造成污染后果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三十一條 建設單位未依法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重新報批或者報請重新審核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擅自開工建設的,由縣級以上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根據違法情節和危害后果,處建設項目總投資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罰款,并可以責令恢復原狀;對建設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未經批準或者未經原審批部門重新審核同意,建設單位擅自開工建設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處分。 建設單位未依法備案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的,由縣級以上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備案,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超過污染物排放標準排放污染物的 不予處罰條件: 1、超標排放水污染物不超過2小時,且超標倍數小于0.1倍、日污水排放量小于0.1噸的(一類污染物除外)。 2、超標排放大氣污染物不超過1小時,且每小時排氣量不足500標立方米、污染物排放量小于0.5噸的。 重點排污單位在生態環境部門公布重點排污單位名錄后90日內或環境信息發生改變后30日內未公開相關環境信息,發現后能在規定期限內改正完畢的 違反本法有關危險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的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處以罰款:(一)不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的; 未按規定將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的 不予處罰條件: 發現后能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完畢,且未發生污染后果的 法律依據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辦法》第三十八條 企業事業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三)未按規定將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的 對未依法取得排污許可證排放污染物等行為的行政處罰 不予處罰條件: 排污單位應當填報排污登記表而未填報,發現后能在規定期限內改正完畢,且未發生污染后果的 法律依據 《排污許可管理辦法(試行)》第五十七條 排污單位存在以下無排污許可證排放污染物情形的,由縣級以上環境保護主管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的規定,責令改正或者責令限制生產、停產整治,并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責令停業、關閉:(一)依法應當申請排污許可證但未申請,或者申請后未取得排污許可證排放污染物的;(來源:政府網、浙江生態環境、濟南環保、太原生態環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