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3家企業被實名曝光!最高罰款14.5萬元!
曝光!曝光!曝光!
東莞鳳崗3家違規企業被行政處罰
最高被罰14.5萬元
這些企業都有哪些違法行為? 為什么被罰? 一起來圍觀
處罰金額:145000元 違法行為: 1.甲類倉庫內的乙酸乙酯未離地堆垛; 2.未規定儲罐法蘭墊片的更換周期,環己酮儲罐卸料法蘭密封墊片存在損壞的情況; 3.危險廢物倉缺少消防設施設備。
處罰金額:75000元 違法行為: 1.未將危險化學品儲存在專用倉庫內; 2.儲存危險化學品未在作業場所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處罰金額:15500元
違法行為:
1.未如實記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
2.未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