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油(含甲醇汽油、乙醇汽油)、石腦油的特性及安全措施和應急處置原則
特別警示 | 高度易燃液體;不得使用直流水撲救(用水滅火無效)。 |
理 化 特 性 | 無色到淺黃色的透明液體。 依據《車用無鉛汽油》(GB17930)生產的車用無鉛汽油,按研究法辛烷值(RON)分為90號、93號和95號三個牌號,相對密度(水=1)0.70~0.80,相對蒸氣密度(空氣=1)3~4,閃點-46℃,爆炸極限1.4~7.6%(體積比),自燃溫度415~530℃,最大爆炸壓力0.813MPa;石腦油主要成分為C4~C6的烷烴,相對密度0.78~0.97,閃點-2℃,爆炸極限1.1~8.7%(體積比)。 主要用途:汽油主要用作汽油機的燃料, 可用于橡膠、制鞋、印刷、制革、顏料等行業, 也可用作機械零件的去污劑;石腦油主要用作裂解、催化重整和制氨原料,也可作為化工原料或一般溶劑,在石油煉制方面是制作清潔汽油的主要原料。 |
危 害 信 息 | 【燃燒和爆炸危險性】 高度易燃,蒸氣與空氣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熱能引起燃燒爆炸。高速沖擊、流動、激蕩后可因產生靜電火花放電引起燃燒爆炸。蒸氣比空氣重,能在較低處擴散到相當遠的地方,遇火源會著火回燃和爆炸。 【健康危害】 汽油為麻醉性毒物,高濃度吸入出現中毒性腦病,極高濃度吸入引起意識突然喪失、反射性呼吸停止。誤將汽油吸入呼吸道可引起吸入性肺炎。 職業接觸限值:PC-TWA(時間加權平均容許濃度)(mg/m3):300(汽油)。 |
安 全 措 施 | 【一般要求】 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嚴格遵守操作規程,熟練掌握操作技能,具備應急處置知識。 密閉操作,防止泄漏,工作場所全面通風。遠離火種、熱源,工作場所嚴禁吸煙。配備易燃氣體泄漏監測報警儀,使用防爆型通風系統和設備,配備兩套以上重型防護服。操作人員穿防靜電工作服,戴耐油橡膠手套。 儲罐等容器和設備應設置液位計、溫度計,并應裝有帶液位、溫度遠傳記錄和報警功能的安全裝置。 避免與氧化劑接觸。 生產、儲存區域應設置安全警示標志。灌裝時應控制流速,且有接地裝置,防止靜電積聚。搬運時要輕裝輕卸,防止包裝及容器損壞。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應急處理設備。 【特殊要求】 【操作安全】 (1)油罐及貯存桶裝汽油附近要嚴禁煙火。禁止將汽油與其他易燃物放在一起。 (2)往油罐或油罐汽車裝油時,輸油管要插入油面以下或接近罐的底部,以減少油料的沖擊和與空氣的摩擦。沾油料的布、油棉紗頭、油手套等不要放在油庫、車庫內,以免自燃。不要用鐵器工具敲擊汽油桶,特別是空汽油桶更危險。因為桶內充滿汽油與空氣的混合氣,而且經常處于爆炸極限之內,一遇明火,就能引起爆炸。 (3)當進行灌裝汽油時,鄰近的汽車、拖拉機的排氣管要戴上防火帽后才能發動,存汽油地點附近嚴禁檢修車輛。 (4)汽油油罐和貯存汽油區的上空,不應有電線通過。油罐、庫房與電線的距離要為電桿長度的1.5倍以上。 (5)注意倉庫及操作場所的通風,使油蒸氣容易逸散。 【儲存安全】 (1)儲存于陰涼、通風的庫房。遠離火種、熱源。庫房溫度不宜超過30℃。炎熱季節應采取噴淋、通風等降溫措施。 (2)應與氧化劑分開存放,切忌混儲。用儲罐、鐵桶等容器盛裝,不要用塑料桶來存放汽油。盛裝時,切不可充滿,要留出必要的安全空間。 (3)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風設施。禁止使用易產生火花的機械設備和工具。儲存區應備有泄漏應急處理設備和合適的收容材料。罐儲時要有防火防爆技術措施。對于1000m3及以上的儲罐頂部應有泡沫滅火設施等。 【運輸安全】 (1)運輸車輛應有危險貨物運輸標志、安裝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衛星定位裝置。未經公安機關批準,運輸車輛不得進入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限制通行的區域。 (2)汽油裝于專用的槽車(船)內運輸,槽車(船)應定期清理;用其他包裝容器運輸時,容器須用蓋密封。運送汽油的油罐汽車,必須有導靜電拖線。對有每分鐘0.5m3以上的快速裝卸油設備的油罐汽車,在裝卸油時,除了保證鐵鏈接地外,更要將車上油罐的接地線插入地下并不得淺于100mm。運輸時運輸車輛應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裝運該物品的車輛排氣管必須配備阻火裝置,禁止使用易產生火花的機械設備和工具裝卸。汽車槽罐內可設孔隔板以減少震蕩產生靜電。 (3)嚴禁與氧化劑等混裝混運。夏季最好早晚運輸,運輸途中應防曝曬、防雨淋、防高溫。中途停留時應遠離火種、熱源、高溫區及人口密集地段。 (4)輸送汽油的管道不應靠近熱源敷設;管道采用地上敷設時,應在人員活動較多和易遭車輛、外來物撞擊的地段,采取保護措施并設置明顯的警示標志;汽油管道架空敷設時,管道應敷設在非燃燒體的支架或棧橋上。在已敷設的汽油管道下面,不得修建與汽油管道無關的建筑物和堆放易燃物品;汽油管道外壁顏色、標志應執行《工業管道的基本識別色、識別符號和安全標識》(GB 7231)的規定。 (5)輸油管道地下鋪設時,沿線應設置里程樁、轉角樁、標志樁和測試樁,并設警示標志。運行應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 |
應 急 處 置 原 則 | 【急救措施】 吸入: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如呼吸困難,給氧。如呼吸停止,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就醫。 食入:給飲牛奶或用植物油洗胃和灌腸。就醫。 皮膚接觸:立即脫去污染的衣著,用肥皂水和清水徹底沖洗皮膚。就醫。 眼睛接觸:立即提起眼瞼,用大量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徹底沖洗至少15分鐘。就醫。 【滅火方法】 噴水冷卻容器,盡可能將容器從火場移至空曠處。 滅火劑: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用水滅火無效。 【泄漏應急處置】 消除所有點火源。根據液體流動和蒸氣擴散的影響區域劃定警戒區,無關人員從側風、上風向撤離至安全區。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正壓自給式空氣呼吸器,穿防毒、防靜電服。作業時使用的所有設備應接地。禁止接觸或跨越泄漏物。盡可能切斷泄漏源。防止泄漏物進入水體、下水道、地下室或密閉性空間。小量泄漏: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吸收。使用潔凈的無火花工具收集吸收材料。大量泄漏:構筑圍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蓋,減少蒸發。噴水霧能減少蒸發,但不能降低泄漏物在受限制空間內的易燃性。用防爆泵轉移至槽車或專用收集器內。 作為一項緊急預防措施,泄漏隔離距離至少為50m。如果為大量泄漏,下風向的初始疏散距離應至少為300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