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管理部要求人員密集場所防范重大消防安全風險
新華社北京4月30日電 記者30日從應急管理部獲悉,應急管理部近日發布《關于人員密集場所防范重大消防安全風險加強消防安全管理的通告》,就人員密集場所自查自改火災隱患、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作出規定。
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分析了近十年全國發生的35起群死群傷火災,發現主要集中在商場市場、勞動密集型企業等人員密集場所,普遍存在違規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裝修裝飾、防火分隔不到位、疏散通道不暢、重點崗位人員責任不落實、日常管理機制不健全、宣傳教育培訓不深入等九類突出風險。
通告要求,人員密集場所要自主評估研判本場所可能存在的火災風險;組織開展一次全面防火檢查,對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制定整改方案,落實整改資金、確定整改期限、明確責任人員,并將隱患整改情況登記造冊。
通告強調,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實際控制人是本場所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具體實施和組織落實本場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要依法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并在場所醒目位置公示。
通告要求,人員密集場所要向社會承諾嚴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安全標準,及時檢查整改火災隱患,對一時難以整改的,必須采取針對性措施,加強火災防范,確保消防安全。
通告強調,人員密集場所嚴禁違規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裝修裝飾;嚴禁擅自改變建筑結構和用途,破壞原有防火分隔;嚴禁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嚴禁違規使用、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嚴禁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嚴禁在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廠房和倉庫、大型商場市場等建筑內設置人員居住場所;嚴禁電動自行車停放在建筑門廳、樓梯間、走道等室內公共區域。
通告指出,公眾在人員密集場所發現火災隱患和消防安全違法行為,可以通過“96119”舉報電話或者其他有效途徑向當地消防救援機構舉報。消防救援機構將加強執法檢查,對違反本通告的行為,依法予以行政處罰;相關行政處罰、抽查檢查結果等信息記入信用記錄,依法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并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和“信用中國”網站等向社會公布;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記者葉昊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