鍋爐安全應急救援方案
1、氣壓急劇上升,超過許可工作壓力,壓力表指針超過許可工作“紅線”,安全閥動作后,壓力仍在升高。
2、發出超壓報警信號,超壓聯鎖保護裝置動作。
3、蒸汽溫度升高而蒸汽流量減少。
1、 迅速減弱燃燒,手動開啟安全閥或放汽閥。
2、 加大給水,同時在下汽包加強排污(此時應注意保持鍋爐正常水位)以降低鍋水溫度,從而降低鍋爐汽包壓力。
3、 如安全閥失靈或全部壓力表損壞,應緊急停爐,待安全閥、壓力表都修好后再升壓運行。
4、 鍋爐發生超壓而危及安全運行時,應采取降壓措施,但嚴禁降壓速度過快。
1、 水位低于最低安全水位線。
2、 水位報警器發生低水位報警信號。
3、 低水位聯鎖保護裝置動作。
4、 過熱器汽溫急劇上升,高于正常出口汽溫。
5、 鍋爐排煙溫度升高。
6、 給水流量小于蒸汽流量,如若因爐管或省煤器管破裂造成缺水時,則出現相反現象。
7、 缺水嚴重時,可嗅到焦味。
8、 缺水嚴重時,從爐門可見到燒紅的水冷壁管。
對于水位表的水連管低于最高火界的鍋爐,應立即緊急停爐,降低爐膛溫度,關閉主汽閥和給水閥。對于水容量較大并且水連管高于鍋爐最高火界的鍋爐,可用“叫水”法判斷缺嚴重程度以便采取相應措施。
通過“叫水”判斷缺水不嚴重時,可以減弱燃燒,降低負荷,緩慢上水,恢復正常水位后,可啟動燃燒設備逐漸升溫、升壓投入運行。
通過“叫水”,判為嚴重缺水時,必須緊急停爐,嚴禁盲目向鍋爐給水。決不允許有僥幸心理,企圖掩蓋造成鍋爐缺水的責任而盲目給水。這種錯誤的做法往往釀成大禍,擴大事故,甚至造成鍋爐爆炸而爐毀人亡。
1、 水位高于最高許可線,或看不見水位,水位表玻璃管(板)內顏色發暗。
2、 雙色水位計呈全部水相指示顏色。
3、 高低水位警報器發出高水位警報信號。
4、 過熱蒸汽溫度明顯下降。
5、 給水流量不正常地大于蒸汽流量。
6、 分汽缸大量存水,疏水器劇烈動作。
7、 嚴重時蒸汽大量帶水,含鹽量增加,蒸汽管道內發生水錘聲,法蘭連接處向外冒汽滴水。
1、 沖洗水位表,檢查是否有假水位,確定是輕微滿水還是嚴重滿水。
2、 如果是輕微滿水,應減弱燃燒,將給水自動調節器改為手動,部分或全部關閉給水閥門,減少或停止給水,打開省煤器再循環管閥門或旁通煙道。必要時可開啟排污閥,放出少量鍋水,同時開啟蒸汽管道和過熱器上的疏水閥門,加速疏水,待水位降到正常水位線后,再恢復正常運行。
3、 如果是嚴重滿水,應做緊急停爐處理。
1、 水位表內水位上下急劇波動,水位線模糊不清。
2、 鍋水堿度、含鹽量嚴重超標。
3、 蒸汽大量帶水,蒸汽品質下降,過熱器出口汽溫下降。
4、 蒸汽管道內發生水錘,法蘭連接處發生漏氣漏水。
1、 減弱燃燒,降低負荷并保持穩定。
2、 加大排污量供給合格水,監視水位。
3、 采用鍋內加藥處理的鍋爐,應停止加藥。
4、 過熱器、蒸汽管道、分汽缸及用汽設備進行疏水。
5、 維持鍋爐水位略低于正常水位。
6、 通知水處理人員采取措施保證供給合格的軟化水。增加鍋水取樣、化驗次數,直至鍋水合格后才可轉入正常運行。
7、 在鍋爐水質未改善前,嚴禁增大鍋爐負荷。事故消除后,應及時沖洗水位表。
1、 爆管時可聽到汽水噴射的響聲,嚴重時有明顯的爆破聲。
2、 爐膛由負壓燃燒變為正壓燃燒,并且有爐煙和蒸汽從爐墻的門孔及漏風處大量噴出。
3、 給水流量不正常大于蒸汽流量。
4、 雖然加大給水,但水位常常難于維持,且汽壓降低。
5、 排煙溫度降低,煙氣顏色變白。
6、 爐膛溫度降低,甚至滅火。
7、 引風機負荷加大,電流增高。
8、 鍋爐底部有水流出,灰渣增多。
1、 爐管爆裂泄露不嚴重且能保持水位,事故不至擴大時,可以短時間降低負荷維持運行,待備用爐啟動后再停爐。
2、 爐管破裂不能保持水位時,應緊急停爐,但引風機不應停止,還應繼續給鍋爐上水,降低管壁溫度,使事故不致再擴大。
3、 如因鍋爐缺水,管壁過熱而爆管時,應緊急停爐,且嚴禁向鍋爐給水,這時應盡快撤出爐內余火,降低爐膛溫度,減少鍋爐過熱的程度。
4、 如有幾臺鍋爐并列供汽,應將事故鍋爐的主蒸汽管與蒸汽母管隔斷。
1、 過熱器附近有蒸汽噴出的響聲或爆破聲。
2、 蒸汽流量不正常地下降,且流量不正常地小于給水流量。
3、 爐膛負壓減少或變為正壓,嚴重時從爐門、看火孔向外噴汽和冒煙。
4、 過熱器后的煙氣溫度不正常地降低或過熱器前后煙氣溫差增大。
5、 損壞嚴重時,鍋爐蒸汽壓力下降。
6、 排煙溫度顯著下降,煙囪排出煙氣顏色變成灰白色或白色。
7、 引風機負荷加大,電流增高。
1、過熱器管輕微破裂,可適當降低負荷,在短時間內維持運行,此時應嚴密監視泄露情況,與此同時,迅速啟動備用鍋爐。若監視過程中故障情況惡化,則應盡快停爐。
2、過熱器管爆裂嚴重時必須緊急停爐。
1、 鍋爐水位下降,給水流量不正常地大于蒸汽流量。
2、 省煤器附近有泄露響聲,爐墻的縫隙及下部煙道門向外冒汽漏水。
3、 排煙溫度不降,煙氣顏色變白。
4、 省煤器下部的灰斗內有濕灰,嚴重時有水往下流。
5、 煙氣阻力增加,引風機聲音不正常,電機流量增大。
1、對于不可分式省煤器,如能維持鍋爐正常水位時,可加大給水量,并且關閉所有的放水閥門和再循環管閥門,以維護短時間運行,待備用鍋爐投入運行后再停爐檢修。如果事故擴大,不能維持水位時,應緊急停爐。
2、 對于可分式省煤器,應開啟旁通煙道擋板,關閉煙道擋板,暫停使用省煤器。同時開啟省煤器旁通水罐閥門,繼續向鍋爐進水。煙、水可靠隔絕后,將省煤器內存水立刻放掉,開啟空氣閥或抬起安全閥。如煙道擋板嚴密,在能確保人身安全的條件下可以進行檢修,恢復運行,否則應停爐后再檢修。
1、煙氣中混入大量空氣,鍋爐負荷明顯降低。
2、引風機負荷增大,排煙溫度下降。
3 、送風量嚴重不足,燃燒情況突變,甚至不能維持燃燒。
1、如管子損壞不嚴重,又不致使事故擴大時,可維持短時間運行。如有旁通煙道,應立即啟用,然后關閉各煙道擋板,待備用鍋爐投入運行后再停爐檢修。
2、如管子嚴重損壞,爐膛溫度過低,難以繼續運行,應緊急停爐。
1、 在鍋爐和管道處發出有一定節律的撞擊聲,有時響聲巨大,同時伴隨給水管道或蒸汽管道的強烈震動。
2、 壓力表指針來回擺動,與震動的響聲頻率一致。
3、 水錘嚴重時,可能導致各連接部件,如法蘭、焊口開裂、閥門破損等。
鍋筒內水錘的處理
1、 如止回閥失靈,應減弱燃燒,降低負荷和壓力,關閉給水截止閥,停止給水,迅速修理給水止回閥。同時應觀察水位,防止發生缺水事故。
2、 對于下鍋筒升火時有蒸汽加熱裝置的,應迅速關閉蒸汽閥。
3、 保持鍋爐中水位運行,均勻平衡地向鍋筒內進水。如水錘仍持續不斷,應停爐檢修。
4、 鍋爐檢修是應加強給水管、配水管和水槽的修理。
蒸汽管道水錘的處理
1、 減少供汽,必要時關閉主汽閥。
2、 開啟過熱器集箱和蒸汽管道上的疏水閥進行疏水。
3、 鍋筒水位過高,應適當排污,保持正常水位。
4、 加強水處理工作,保證給水和鍋水質量,避免發生汽水共騰。
5、 水錘消除后,檢查管道和管架、法蘭等處的情況,如無情況再暖管一次進行供汽。
省煤器水錘的處理
1、 打開省煤器出口集箱上的放汽閥,排凈空氣。
2、 檢查省煤器進口上的止回閥,發現損壞及時檢修或更換。
3、 連續給鍋爐上水,嚴格控制省煤器出口水溫,一般應低于飽和溫度40℃。如發現溫度過高,可能發生汽化,應打開再循環管,或者打開旁通煙道,或者開啟回水管閥門將省煤器出水送回水箱。
1、水冷壁管變形可直接從看火門、火爐門處看到,當同時伴隨缺水時,則可見到變紅彎曲的水冷壁管。
2、對臥式內燃鍋爐的爐膽,可從前后觀察孔見到爐膽火側突出變形的情況。變形嚴重時,可凸出400—500mm,甚至一直垂到鏈條爐排上。臥式外燃鍋爐的鍋筒向火側發生鼓包變形,可從爐門、看火門觀察到。
3、如爐管變形嚴重,同時發生爆管時,則可聽到噴汽聲。其他部位變形較輕時,只能停爐后經檢查才能發現。
1、受熱面變形不嚴重時,可以待備用爐啟動后檢修,或帶“病”運行。
2、如變形嚴重,爐膽已向火側明顯凸出變形,明顯過燒變形,則應立即停爐,以免事故擴大。
鍋爐實驗安全要求
1、在鍋爐水壓試驗的升壓過程中,應停止鍋爐本體內外一切檢修工作。工作負責人在升壓前須檢查爐內各部是否有其他工作人員,并通知他們暫時離開,然后才可開始升壓。
2、省煤器或減溫器單獨進行水壓試驗時,如汽包內有人工作,在開始進水前工作負責人必須通知汽包內的工作人員離開。
3、水壓試驗進水時,管理空氣門及給水門的人員不準擅自離開,以免水滿燙傷其他人員。
4、禁止在帶壓運行下進行捻縫、焊接、緊螺絲等工作。如需不放水緊螺絲,須先將壓力降到符合安全規程的規定。
5、水壓試驗后泄壓或放水,應了解放水總管處無人在工作,才可進行;如檢修人員進行操作,則須取得運行班長的同意。放水完畢后,須再通知運行班長。
6、鍋爐進行1.25倍工作壓力的超壓試驗時,在保持試驗壓力的時間內不準進行任何檢查,應待壓力降到工作壓力后,才可進行檢查。
鍋爐點火安全作業要求
1、鍋爐點火前,應對燃燒室和煙道施行通風;
2、啟動鍋爐引風機,送風機,調整鍋爐風量不小于總風量的30%,通風5min。
鍋爐升溫升壓安全作業要求
1、升溫升壓過程中,應該調整燃料量.減溫水量.鍋爐排汽量,使過熱器出口蒸汽溫度均衡上升,但不能超過535℃。
2、保證鍋爐左右側煙溫偏差不大于50℃,過熱器左右側汽溫偏差不大于20℃。
3、鍋爐從冷態點火到并汽約需4~5小時左右,操作者也可以根據煤種和設備情況現場決定。夏季不少于255分鐘,冬季或承壓部件有缺陷時.應適當延長時間.升壓過程中應注意燃燒調整.保持爐內溫度均勻上升.各承壓部件受熱均勻,膨脹正常,大修后第一次點火應記錄各膨脹指示器的膨脹量。
4、升壓過程中,汽包上下壁溫差應控制在50℃范圍內。
5、升壓過程中,應開啟過熱器集箱上的疏水門、對空排汽門,使過熱器得到足夠的冷卻。嚴禁關小過熱器出口集箱的疏水門、對空排汽門,以免過熱器管壁溫度急劇升高,注意監視各溫度測點的變化,防止過熱器壁溫超限。
6、在升壓過程中,應控制鍋爐內飽和溫度的上升速率,在0~0.1MPa階段不大于1℃/min,在以后階段不大于2℃/min。
7、鍋爐的升壓速度為0.0294~0.049MPa/min。
鍋爐并汽安全作業要求
1、鍋爐與蒸汽母管并列或直接向汽機供汽前,應對蒸汽管道進行暖管,冷態暖管時間一般不少于2小時。
2、并列時,應注意保持汽壓、汽溫與水位平穩,并緩慢增加鍋爐蒸發量。
3、根據汽溫的上升情況,投入減溫器。
4、當鍋爐的汽壓、汽溫和主蒸汽流量滿足汽機沖轉條件時,聯系汽機沖轉。
5、鍋爐并汽的條件:
(1)符合下列條件時與值長、汽機各運行崗位聯系,準備并汽。
(2)鍋爐無重大缺陷。
(3)燃燒穩定。
(4)汽溫在510℃以上,不高于545℃。
(5)汽壓低于母管壓力0.1-0.2MPa。
(6)蒸汽品質合格。
(7)并汽時的注意事項:
1)保持汽溫、汽壓、燃燒穩定。
2)汽包水位稍低于正常水位30~50mm。
3)先開緩慢開啟并爐門小旁路,直到全開,同時注意并爐門兩側溫度變化。
4)如發生主蒸汽管道水沖擊立即停止并汽,加強疏水,待沖擊消除后,再進行并汽。
鍋爐正常運行安全作業要求
1、保持鍋爐的蒸發量滿足汽機及供熱用戶的需要。
2、保持正常的汽壓與汽溫。
3、連續均勻給水,保持汽包水位在正常范圍內。
4、保持爐水和蒸汽品質合格。
5、保持各處煙溫、受熱面壁溫、空氣溫度在規定的范圍內。保持受熱面清潔,防止結焦、積灰。確保鍋爐機組安全運行。
6、在保證穩定燃燒的前提下減少熱損失,維持經濟燃燒,提高鍋爐效率。
7、監視DCS及FSSS主要畫面的熱工控制系統工作正常。
8、保持各附屬設備的安全,經濟運行方式。
9、認真做好設備的定期試驗與輪換。發現異常時,及時聯系匯報。
10、掌握各參數變化規律,分析各參數變化原因,發現異常及時處理,消除設備隱患,盡可能維持鍋爐各運行參數在最佳工況下運行,并認真搞好運行分析工作。
11、認真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和公司下發的相關安全管理制度,機組運行過程中,應正確按照規定進行操作。
鍋爐吹灰安全作業要求
1、鍋爐吹灰前,應適當提高燃燒室負壓,并保持燃燒穩定。吹灰時工作人員應戴手套。
2、使用移動式吹灰設備時,工作人員應戴手套和防護眼鏡。在吹灰管未插入燃燒室或煙道前,不準打開閥門通入蒸汽或壓縮空氣。工作完畢后應先關閉閥門,然后再取出吹灰管。
3、吹灰時,禁止打開檢查孔觀察燃燒情況。
4、吹灰器有缺陷、鍋爐燃燒不穩定或有爐煙與爐灰從爐內噴出時,禁止吹灰。如在吹灰過程中,遇有上述情況時,也應停止吹灰。
鍋爐排污安全作業要求
1、排污時工作人員必須戴手套。在排污裝置有缺陷或排污工作地點和通道上沒有照明時,禁止進行排污工作。
2、開啟排污門可以使用專用的扳手,不準使用套管套在扳手上幫助開啟排污門。鍋爐運行中不準修理排污一次門。
3、排污系統有人正在檢修時,禁止進行排污。在同一排污系統內,如有其他鍋爐正在檢修時,排污前應查明檢修的鍋爐確已和排污系統隔斷。
4、排污管道易被人碰觸的部分,應加保溫層,以免燙傷工作人員。
鍋爐打焦安全作業要求
1、除焦工作,須由經過訓練的工作人員進行,實習人員未經指導與學習,不準單獨進行除焦工作。
2、除焦時工作人員必須穿著防燙傷的工作服、工作鞋,戴防燙傷的手套和必要的安全用具。
3、當燃燒不穩定或有爐煙向外噴出時,禁止打焦。
4、除焦時,兩旁應無障礙物,以便有爐煙外噴或灰焦沖出時,工作人員可以向兩旁躲避。
5、除焦工作開始前應先得到司爐同意。除焦時,司爐應保持燃燒穩定,并適當提高燃燒室負壓;在司爐操作處所,應有明顯的“正在除焦”的標志。
6、除焦時,工作人員應站在平臺上或地面上,不準站在樓梯上、管子上、欄桿上等地方,工作地點應有良好照明。
7、除焦用的工具必須完整適用,用畢須將工具放在指定的地點。
8、在結焦嚴重或有大塊焦渣掉落可能時,應停爐除焦。
9、除焦時不準用身體頂著工具,以防打傷。工作人員應站在除焦口的側面,斜著使用工具,必要時應有人監護。
鍋爐停爐安全作業要求
1、在停爐過程中應停止吹灰、打焦。
2、在停爐過程中,應有專人監視汽溫的變化,合理使用減溫水,控制降溫速度,防止金屬管壁溫度超溫。蒸汽溫度下降速度≤1.5℃/min,降壓速度≤0.1Mpa/min應時刻對照飽和溫度與壓力表,保證蒸汽具有50℃以上的過熱度。
3、汽包上、下壁溫差不大于40℃。
4、滑停過程中,應加強與汽機、電氣及外界用汽裝置的聯系、配合工作。
5、滑停時應特別注意主汽溫度的過熱度不低于下列數值:
⑴、主汽壓7MPa以上時:≮120℃
⑵、主汽壓4MPa以上時:≮70℃
⑶、主汽壓3MPa以上時:≮60℃
6、 停爐過程中根據需要及時解除相應地自動及順控裝置,并加強對水位及燃燒的監視。
7、鍋爐滅火后,應保持汽包水位,水位低時應進行補水。應通知汽機啟動給水泵,開啟給水小旁路閥門上水;待水位升至+300mm時關閉給水門,通知汽機停止給水泵。嚴禁為了加速冷卻汽包金屬壁溫而采用邊排水邊補水的方法。
8、停爐中停止磨煤機時,要對輸粉管吹掃不少于5min。
9、停爐后監視各段煙氣溫度不得升高,發現溫度升高立即查明原因予以消除。
10、停爐過程當中最低風量不得小于30%的額定風量。鍋爐停運時也必須以不小于30%的額定風量通風5min之后,方可停止引風機、送風機的運行。
11、火檢冷卻風機必須等到低溫過熱器入口處煙溫降到100℃及以下時,方可停運。
12、在鍋爐尚有壓力、溫度、電源的情況下,鍋爐不得無人監視。
13、在冬季對運行和停運的鍋爐都要做好防凍措施。
14、在停爐過程中,如發生故障不能滑停時可按正常停爐操作進行,如發生滅火應按緊急停爐處理,待汽機打閘后開啟向空排氣,保護過熱器 ,30min后再關閉。
15、停爐后待鍋爐爐水放盡后方可關閉爐底水封槽進水門,停止給爐底水封及撈渣機水箱補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