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庫房火災撲救
【安全風險】
廠庫房火災撲救主要存在高溫濃煙、建筑倒塌、失聯迷失等風險,易造成指戰員傷亡。
【警示事項】
1.安全停靠車輛。參戰車輛應與著火建筑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嚴禁在狹窄通道、雨棚、女兒墻等延伸構件下方停靠。
2.偵察掌握情況。偵察了解廠房建筑結構形式、功能布局、生產工藝性質,以及毗鄰情況,預判安全風險隱患。
3.確保陣地安全。火勢不大、具備內攻條件時,應選擇在承重墻、柱下方且無貨物堆垛處設置水槍陣地。當火勢突破建筑外殼時,不得內攻,水槍陣地設置必須保持與建筑高度1.5倍以上的距離。
4.確保進出暢通。進入充煙區域應攜帶熱成像儀,鋪設水帶或敷設救生照明線、安全繩等器材裝備,加強通信聯絡,全程掌握內攻人員情況。
5.嚴密組織內攻。內攻小組不得少于3人,在水槍掩護下實施作戰行動,做到同出同進,防止迷失;必要時在每個區段或戰斗面預備緊急救助小組。
6.防止倒塌傷人。撲救大跨度廠庫房火災,應選擇機器人、移動炮等遠程噴射器具冷卻、堵截、滅火,盡量減少內攻人員;對建筑構件冷卻要均勻,避免直流水對梁、柱、墻等承重構件產生高壓沖擊導致坍塌。
7.謹慎涉化處置。廠房存有危險化學品或遇濕易燃物品時,不得盲目出水滅火,應根據其理化性質,合理選擇滅火藥劑,在技術人員指導和協助下實施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