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硫化氫中毒
根據原衛生部《急性硫化氫中毒事件衛生應急處置技術方案》,硫化氫(H2S)是一種窒息性氣體,同時又有刺激性。是比空氣重的無色氣體,有臭蛋味,能溶于水。人最低致死濃度(MLC)約為 1110mg/m3·5min。急性硫化氫中毒是指短期內吸入較大量硫化氫氣體后引起的以中樞神經系統、呼吸系統為主要靶器官的多器官損害的全身性疾病。
硫化氫 主要通過呼吸道吸收進入人體。接觸硫化氫的常見機會有:清理蓄糞池、污水溝、下水道等;造紙、工業廢物處理、釀造、甜菜制糖等;漁艙;石油和天然氣開采;其它,如液體肥料貯存和生產、人造纖維生產、制氈行業、橡膠硫化、硫染工藝等。 發生突發事故、安全意識薄弱,防護不到位,都可能引起人員硫化氫中毒,盲目施救甚至會引起次生事故,擴大傷亡。 中毒事件現場防護 現場救援時首先要確保人員自身安全,同時要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或減少公眾健康受到進一步傷害。 1 進入硫化氫濃度較高的環境內(例如出現昏迷/死亡病例或死亡動物的環境,或者現場快速檢測硫化氫濃度高于 430mg/m3),必須使用自給式空氣呼吸器(SCBA),并佩戴硫化氫氣體報警器,皮膚防護無特殊要求; 2 現場中毒病人中無昏迷/死亡病例,或現場快速檢測硫化氫濃度在 10mg/m3~430mg/m3之間,選用可防H2S氣體全面型呼吸防護器(參見GB 2890-2009),并佩戴硫化氫氣體報警器; 3 進入已經開放通風,且現場快速檢測硫化氫濃度低于 10mg/m3,一般不需要穿個體防護裝備。 4 其他,在進行井下和坑道救援與調查時,必須系好安全帶(繩),并攜帶通訊工具;在開放空間開展現場救援和調查工作對防護服穿戴無特殊要求。 5 醫療救護人員在現場醫療區救治中毒病人時,無需穿戴防護裝備。 中毒事件的確認 同時具有以下三點,可確認為急性硫化氫中毒事件: 1 中毒病人有硫化氫接觸機會。 2 中毒病人短時間內出現以中樞神經系統和呼吸系統損害為主的臨床表現,重癥病人常出現猝死。 3 中毒現場或模擬現場檢測確認有硫化氫存在。 中毒事件的鑒別 是 VS. 否 應與急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急性氰化物中毒事件、單純缺氧事件(如二氧化碳、氮氣、甲烷、惰性氣體等)以及急性有機溶劑中毒事件等相鑒別。硫化氫中毒場所常伴隨有二氧化碳、甲烷等有害氣體,現場應同時監測可能產生的其它有害氣體,以排除或確定混合氣體引起的中毒事件。 中毒事件鑒別 1 現場醫療救援 現場醫療救援首先的措施是迅速將中毒病人移離中毒現場至空氣新鮮處,脫去被污染衣服,松開衣領,保持呼吸道通暢,注意保暖。當出現大批中毒病人,應首先進行現場檢傷分類: A 優先處理昏迷、咯大量泡沫樣痰、窒息、持續抽搐的危重病人。保持復蘇體位,立即建立靜脈通道。 B 其次處理意識朦朧、混濁狀態、抽搐、呼吸困難的病人。應密切觀察病情變化。出現反復抽搐、窒息等情況時,及時采取對癥支持措施。 C 再者處理出現頭痛、頭暈、乏力、流淚、畏光、眼刺痛、流涕、咳嗽、胸悶等表現的病人。此類病人脫離環境后,可暫不予特殊處理,觀察病情變化。 注意: 每個病人經現場急救處理后,應立即就近轉送至綜合醫院或中毒救治中心繼續觀察和治療,有條件的可轉運至有高壓氧治療條件的醫院。 2 中毒診斷分級 現場醫療救援首先的措施是迅速將中毒病人移離中毒現場至空氣新鮮處,脫去被污染衣服,松開衣領,保持呼吸道通暢,注意保暖。當出現大批中毒病人,應首先進行現場檢傷分類: A 觀察對象: 接觸硫化氫后出現眼刺痛、畏光、流淚、結膜充血、咽部灼熱感、咳嗽等眼和上呼吸道刺激表現,或有頭痛、頭暈、乏力、惡心等神經系統癥狀,脫離接觸后在短時間內消失者。 B 輕度中毒 具有下列之一者: a.明顯的頭痛、頭暈、乏力等癥狀,并出現輕度至中度意識障礙; b.急性氣管-支氣管炎或支氣管周圍炎。 C 中度中毒 具有下列之一者: a.意識障礙表現為淺至中度昏迷; b.急性支氣管肺炎。 D 重度中毒 具有下列之一者: a. 意識障礙程度達深昏迷或植物狀態;b.肺水腫;c. 猝死;d. 多臟器衰竭。 3 院內醫療救援 接收醫院對所接收的中毒病人確認診斷和進行診斷分級后,根據病情的嚴重程度將病人送往不同科室進行進一步救治。觀察對象可留觀24~48h,注意生命體征及神志的改變。輕、中度中毒病人住院治療,重度中毒病人立即監護搶救治療。 A 一般治療 中毒病人保持安靜,臥床休息,密切觀察其病情變化。出現眼部刺激癥狀時,可用生理鹽水沖洗,然后交替用抗生素眼藥水和可的松眼藥水滴眼。 B 合理氧療 可采用鼻導管或面罩給氧,發生嚴重急性呼吸衰竭時,給予呼吸機支持治療。中、重度中毒病人可考慮進行高壓氧治療。 C 防治肺水腫和腦水腫 a.應用腎上腺糖皮質激素;b. 保持呼吸道通暢;c.應用脫水劑和利尿劑。 D 其他治療 加強營養、合理膳食,注意水、電解質及酸堿平衡,防治繼發感染,改善細胞代謝、促進腦細胞功能恢復,保護心臟功能,糾正心律失常等。 加強領導重視,強化責任管理 強化教育培訓,提高安全意識 堅持完善作業規程,加大制度執行力度 完善和細化各類應急預案,不斷提高應對防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