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廳:不發通知,不打招呼,直奔工地!查人員查證書查履職查社保~
近日,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關于開展2021年度全省建筑市場“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檢查的通知》。
1、檢查時間:8月份。
2、對市場各方主體的檢查內容如下:
本地注冊的建筑業監理企業資質合規情況。重點檢查企業執業注冊人員配備達標情況。建筑業企業只檢查最低等級資質企業的執業注冊人員合規情況; 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掛靠、出借資質、超越資質承接業務等違法行為情況; 施工現場主要管理人員在崗履職情況。重點是項目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持注冊建造師、監理師證書上崗及在崗執業履職情況,項目經理和項目總監實名制考勤情況; 招標代理機構在“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信息報送系統”報送信息真實性情況。 項目現場建筑農民工工資支付及相關制度執行落實情況。 核實施工現場項目經理等人員是否與投標文件、合同一致,項目班子成員是否在本企業繳納社保,是否按照合同約定周期撥付工程款。
3、輔助巡查采取“不發通知、不打招呼、不聽匯報、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層、直插現場”的“四不兩直”方式進行。
4、受檢工程項目和企業,將通過山東省政府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平臺抽取。
文件原文:
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開展2021年度全省建筑市場“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檢查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根據《關于山東省2021年度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抽查計劃的通知》(魯雙隨機辦〔2021〕2號)和《關于印發全省建筑市場“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方案的通知》(魯建建管函〔2021〕3號)要求,近期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將委托第三方對各市全省建筑市場“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情況進行檢查。具體情況如下:
一、檢查時間
8月份。
二、檢查范圍
1.市縣兩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標投標監管部門);
2.在本省注冊的建筑業、工程監理企業和招標代理機構及其相關從業人員;
3.本省轄區內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
三、檢查內容
(一)市場各方主體
1.本地注冊的建筑業監理企業資質合規情況。重點檢查企業執業注冊人員配備達標情況。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簡化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部分指標的通知》(建市〔2016〕226號)精神,建筑業企業只檢查最低等級資質企業的執業注冊人員合規情況;
2.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掛靠、出借資質、超越資質承接業務等違法行為情況;
3.施工現場主要管理人員在崗履職情況。重點是項目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持注冊建造師、監理師證書上崗及在崗執業履職情況,項目經理和項目總監實名制考勤情況;
4.招標代理機構在“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信息報送系統”報送信息真實性情況。重點檢查工程建設類職稱的專職人員、近1年代表性業績;
5.項目現場建筑農民工工資支付及相關制度執行落實情況。重點檢查農民工工資支付平臺錄入情況、農民工工資支付和管理情況;
6.核實施工現場項目經理等人員是否與投標文件、合同一致,項目班子成員是否在本企業繳納社保,是否按照合同約定周期撥付工程款。
(二)市縣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1.直管部門對市場各方主體檢查情況,包括檢查記錄(表格)和發現問題責令整改、核查、處罰處理記錄;
2.對進場招標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情況,包括相關文件、監督執法記錄,發現問題責令整改、督查、整改落實記錄;
3.農民工工資欠薪案件查處情況、農民工工資支付平臺管理情況、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管理情況等;
4.上級主管部門對下級主管部門履職監督檢查情況,包括相關文件,發現問題整改建議、督查和整改落實記錄。
四、輔助巡查程序
輔助巡查采取“不發通知、不打招呼、不聽匯報、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層、直插現場”的“四不兩直”方式進行。
輔助巡查組隨機組織專家,直奔隨機抽取的工程項目和企業,出示輔助巡查告知書和輔助巡查證亮明身份,交底輔助巡查內容和配合工作要求,深入現場開展檢查,查閱相關資料,向現場人員詢問相關情況。
輔助巡查有關情況,進行寫實性記錄,結果不直接向受檢單位反饋。根據輔助巡查結果,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將向設區市主管部門下達發現問題整改處理通知書,并匯總通報檢查結果。
五、其他有關要求
(一)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開展建筑市場“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檢查,是創新監管體制、加大監督檢查深度、打擊建筑市場違法違規行為的重要舉措。各市住建部門要高度重視,明確專門科室專人對接,認真做好配合工作。請確定1名輔助巡查工作聯絡員,填寫聯絡員信息表(附件1),于8月2日前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二)受檢工程項目和企業,將通過山東省政府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平臺抽取。請各市梳理提供本市及所轄各縣市區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項目(形象進度為地基基礎以上且未封頂)清單(見附件2)和建筑業、監理、招標代理機構企業名單(見附件3),于8月4日前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輔助巡查發現應報未報工程項目和企業,將公開通報曝光。
(三)輔助巡查將根據檢查內容全面開展檢查,并使用魯建建管函〔2021〕3號中的檢查表格記錄。請各市通知本市及所轄各縣市區做好準備工作,開展自查自改,認真按要求配合輔助巡查。發現故意阻撓、妨礙、干擾輔助巡查工作的工程項目,將如實記錄,公開通報曝光,涉及相關企業記入不良行為記錄。
(四)對于省住房城鄉建設廳下達整改處理通知書的輔助巡查項目,各市要認真督促閉環整改并跟蹤復核。涉及違法違規行為的,要嚴格依法按程序實施處罰。每單問題整改處罰情況,請于30日內上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嚴格要求第三方輔助巡查人員做到客觀公正、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歡迎受檢工程項目參建各方全程監督輔助巡查工作,發現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職業道德和工作紀律等行為,可實名書面向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反映,一經查實嚴肅處理。受理通信地址:濟南市市中區經五小緯四路46號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建筑市場監管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