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裝備配備亟需綜合解決方案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最近一年來,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和應急管理部針對執法裝備配備要求和配備標準,出臺了相關意見和標準,以提高執法裝備水平,加強執法保障能力,提升執法工作的精準化、專業化和規范化水平。
中辦、國辦印發意見要求強化執法保障
為加快構建權責一致、權威高效的監管執法體制,提升安全防范能力水平,2020年9月27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深化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的意見》(中辦發〔2020〕35號)。
在工作原則方面,該意見要求,統籌配置執法資源,加強專業化監管執法能力建設,強化部門協同配合,提高監管執法效能。突出加強安全生產執法工作,有效防范遏制生產安全事故發生。
在整合監管執法職責方面,該意見明確,將法律法規賦予地方應急管理部門的有關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礦山、工貿等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監管,以及地質災害、水旱災害、森林草原火災等有關應急搶險和災害救助、防震減災等方面的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職能進行整合,組建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隊伍,以本級應急管理部門名義統一執法。
在完善執法方式方面,該意見要求,綜合運用互聯網、云計算、大數據等現代信息技術,提升監管執法數字化、精細化、智慧化水平。建立全國統一的應急管理監管執法信息平臺,加強統計分析,提高執法效能,積極推行移動執法。
在強化執法保障方面,該意見要求,制定統一的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裝備標準,統籌配備執法裝備。有關執法制式服裝、標志和執法執勤用車配備,按中央統一規定執行。
應急管理部出臺意見要求提高執法裝備水平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深化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的意見》提出的“突出加強安全生產執法工作,有效防范遏制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原則要求, 2021年3月29日,《應急管理部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執法工作的意見》(應急〔2021〕23號)(>>>詳情)印發實施,以加強安全生產執法工作,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安全生產問題的能力和水平,有力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風險、消除事故隱患。
在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執法信息化工作機制方面,該意見要求,整合建立全國統一的應急管理監管執法信息平臺,將重點檢查企業生產過程監控視頻和安全生產數據接入平臺,充分運用風險監測預警、信用監管、投訴舉報、信訪等平臺數據,加強對執法對象安全風險分析研判和預測預警,推動加快實施“工業互聯網+安全生產”行動計劃。堅持現場執法檢查和網絡巡查執法“兩條腿”走路,結合疫情防控常態化條件下安全生產執法工作實際,積極拓展非現場監管執法手段及應用,建立完善非現場監管執法制度辦法,明確工作流程、落實責任要求。
在大力推進“互聯網+執法”系統應用方面,該意見要求,推進智能移動執法系統和手持終端應用,執法行為全過程要上線入網。加強生產作業現場重點設備、工藝、裝置風險隱患樣本庫建設,提高對同類風險隱患的自動辨識能力,增強執法實效。利用執法系統實時掌握執法檢查情況,實現執法計劃、執法檢查、統計分析的實時管理,及時提醒糾正各類違法行為。
在加強專業力量建設方面,該意見要求,突出安全生產執法專業特色,提高執法裝備水平,開展執法機構業務標準化建設,加強執法保障能力。
應急管理部出臺標準要求提升執法工作精準化、專業化和規范化水平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關于“制定統一的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裝備標準,統籌配備執法裝備”的要求,2021年1月22日,應急管理部印發了《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裝備配備標準(試行)》(>>>詳情),并于當日正式施行,以提升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精準化、專業化、規范化水平。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印發的《安全監管監察執法裝備配備標準(2018年版)》(安監總規劃〔2017〕132號)同時廢止。
該標準要求,地方各級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部門應結合本地區執法任務實際需求,參照《標準》加強執法裝備配備。必配裝備需按照《標準》進行配備,選配裝備可根據執法工作實際按需配備。具備條件的地區,可在《標準》確定的裝備范圍基礎上,進一步配備其他裝備或提升執法裝備的技術性能。
根據該標準,必配裝備有13項,選配裝備有21項。
一、通用裝備
(一)個體防護
安全帽(必配)
多功能防護服(選配)
防護鞋(靴)(選配)
隔噪耳罩(選配)
防護眼鏡(選配)
動力送風式防塵半面罩(選配)
(二)執法保障
制式服裝(必配)
執法車輛(必配)
便攜式執法筆記本電腦(必配)
便攜式打印一體機(必配)
執法裝備箱(包)(必配)
便攜式投影儀(選配)
(三)執法過程
執法記錄儀(必配)
執法記錄儀采集工作站(必配)
對講機(必配)
移動執法終端(必配)
紅外相機(選配)
(四)測量偵檢
激光測距儀(必配)
多功能氣體檢測儀(必配)
執法無人機(選配)
望遠鏡(選配)
氣體泄漏紅外成像儀(選配)
二、專業裝備
(一)礦山監管
礦用多參數氣體檢測儀(必配)
多功能數字羅盤(選配)
本質安全型長桿式無線探測終端(選配)
礦用通風多參數檢測儀(選配)
空區激光掃描儀(選配)
直讀式粉塵檢測儀(選配)
礦用本質安全型紅外測溫儀(選配)
(二)危險化學品監管
接地電阻測試儀(選配)
手持式危險液體安全檢測儀(選配)
手持式危險化學品拉曼光譜儀(選配)
便攜式遠距離煙花爆竹探測儀(選配)
(三)工貿監管
紅外測溫儀(選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