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制定突發中毒事件衛生應急預案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將確立本級化學中毒救治基地或指定救治機構
今后,四川省內一旦發生突發中毒事件,各級衛生部門將根據災害程度啟動應急響應,派專門的衛生應急隊伍救援處置工作。近日,成都商報記者從省衛生廳了解到,為了有效控制突發中毒事件及其危害,最大限度減少突發中毒事件對公眾健康造成的危害,省衛生廳印發了《四川省突發中毒事件衛生應急預案(試行)》,這也是四川省首次制定中毒事件類的衛生應急預案。
突發中毒事件分為4級
《四川省突發中毒事件衛生應急預案(試行)》適用范圍包括四川省范圍內發生的各類突發中毒事件,但不包括食物中毒以及急性職業中毒事件,這兩類事件按照國家或四川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的分級標準執行。按照應急預案,根據突發中毒事件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圍等因素,將突發中毒事件分為4級。發生突發中毒事件時,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將按照屬地管理、分級響應,迅速成立中毒衛生應急救援現場指揮機構,開展衛生應急工作。
如果一起突發中毒事件的中毒人數在100人及以上且死亡10人及以上,或死亡30人及以上,以及其他較為嚴重情形,則為特別重大級別(I級);如果一起突發中毒事件的中毒人數在100人及以上且死亡2~9人,或死亡10~29人,或者暴露人數在2000人及以上,以及其他類似情形,則為重大級別(II級);一起突發中毒事件的中毒人數在100人及以上且死亡1人,或死亡3~9人,或暴露人數在1000至1999人,以及其他類似情形,則為較大級別(III級);一起突發中毒事件的中毒人數在10人及以上且無人員死亡,或死亡1~2人,或暴露人數在50至999人,以及其他類似情形,則為一般級別(IV級)。
如果四川范圍內發生特別重大突發中毒事件,在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啟動I級應急響應后,省衛生廳再啟動I級應急響應;重大級別的突發中毒事件由衛生廳啟動II級響應,較大級別的突發中毒事件則由市(州)級衛生行政部門啟動III級應急響應,一般級別突發中毒事件則由縣(市、區)級衛生行政部門啟動IV級應急響應。
省級救治基地設在華西附四院
同時,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將確立本級化學中毒救治基地或指定救治機構,作為承擔突發中毒事件衛生應急工作的主要醫療機構。省衛生廳指定四川大學華西附四院為省級化學中毒救治基地,承擔中毒人員、群眾的心理衛生服務工作。四川省疾控中心則承擔著中毒檢測、監測、事件調查以及健康評價等工作。
除了救治基地,各級衛生行政部門還將設立突發中毒事件專家組,并成立突發中毒事件的衛生應急專業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