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讓硫化氫成為“殺手”
轉摘。
一、硫化氫氣柜的風險管控
某企業硫化氫氣柜
二、硫化氫鋼瓶的風險管控
一些精細化工企業由于生產過程中產生硫化氫或以硫化氫為原料,硫化氫鋼瓶成為硫化氫儲存、運輸、使用的方式之一,但硫化氫鋼瓶充裝與使用中的風險并未引起足夠重視。個別企業硫化氫充裝間、鋼瓶儲存間,缺少有效的防泄漏措施,對硫化氫泄漏后的事故風機、堿液循環泵等應急處理設施只設單泵、二級用電負荷,而且硫化氫緩沖罐底部凝結液、吸收塔循環泵管道低點排放口均為單閥。甚至個別企業將硫化氣鋼瓶放置在敞開的罩棚下,使用硫化氫鋼瓶時的出口管線上缺少緊急切斷措施,一旦發生硫化氫泄漏,缺少有效的措施阻止其擴散。
三、硫化氫發生器的風險管控
典型案例:2008年6月12日,云南省某化肥有限公司進行脫砷精制磷酸試生產,操作人員向磷酸槽加入硫化鈉水溶液,在調節進料閥門時,發現該閥門不能關閉,硫化鈉水溶液持續流入磷酸槽,使磷酸槽中的硫化鈉嚴重過量,產生的大量硫化氫氣體從未封閉的磷酸槽上部逸出,導致部分現場作業人員和趕來救援的人員先后中毒,造成6人死亡、29人中毒。
磷酸企業的脫砷精制工藝是采用硫化氫作脫砷劑,需要先發生硫化氫。但筆者發現,部分企業仍未吸取事故教訓,仍使用類似于以上事故的非密閉式硫化氫發生器,發生器的硫化鈉加料斗加料時需打開,無法實現密閉加料,而下游的脫氣罐孔蓋更設計為活動式,且硫化氫管道采用聚丙烯材質,對硫化氫泄漏缺少有效的保護措施。還有的企業在布置有3臺硫化氫分氣包的磷酸車間凈化廠房二層,設置有控制室、外操休息室,企業對三年行動方案中要求的“中毒危險性的廠房(含裝置或車間)和倉庫內的辦公室、休息室、外操室、巡檢室,2020年8月前必須予以拆除”的要求,沒有充分的了解,對控制室、外操休息室的搬遷還處于觀望態度。
四、生產過程中副產硫化氫的風險管控
典型案例:2012年2月16日,甘肅省某化工企業使用五硫化二磷、三混甲酚在反應釜內生產25號黑藥,反應中放出硫化氫氣體,通過真空系統吸到堿液池吸收。因反應釜抽真空設備損壞停用,1名操作人員佩戴過濾式防毒面具在正壓狀態下冒險作業,從反應釜攪拌軸封處泄漏的硫化氫氣體致其中毒,其他人員未佩戴任何勞動防護用品盲目施救,造成3人死亡。
采用含硫的五硫化二磷、二硫化碳等為生產原料時,在反應中可能會產生大量的硫化氫。筆者曾在山東1家以二硫化碳為原料生產促進劑M的企業發現,硫化釜的壓力高達4MPa,但加料過程卻是采用打開人孔蓋手工加料。每次硫化反應后,手動開閥泄壓,將硫化氫氣體泄壓到緩沖罐,再打開孔蓋加入下一批物料,高壓管線上閥門頻繁開啟,企業未充分認識到泄漏的風險。遼寧某企業還原釜人工敞口加入硫氫化鈉,無負壓保護設施。山東還有1家企業硫化釜取樣分析還未實現密閉取樣。
五、硫化物與酸反應產生硫化氫的風險
管控
典型案例:2020年9月14日,甘肅省某企業污水處理廠當班人員違反操作規程,將鹽酸快速加入含有大量硫化物的廢水池內進行中和,致使大量硫化氫氣體短時間內快速溢出,當班人員在未穿戴安全防護用品的情況下冒險進入危險場所,發生硫化氫中毒事故,造成3人死亡。
硫化鈉、五硫化二磷等硫化物在儲存或處置時,因受潮或遇酸性介質,會產生硫化氫而造成人員中毒。環保改造廢液處理時,常有將堿性硫化物與酸性廢液同池處理的現象。如甕福達州化工公司“3·3”中毒事故、大名縣福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4·1”中毒事故。企業對可能產生硫化氫的風險認知也不到位。如在廣西某磷酸生產企業,五氧化二磷倉庫未設置事故硫化氫氣體密閉排放系統,回收系統只設有1臺風機及1臺堿液循環泵,不能滿足應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