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安全生產現狀
1、事故總量仍然偏大,且傷殘人數和經濟損失巨大
與發達國家相比,中國的生產安全水平仍有差距。中國億元GDP死亡率目前為0.1左右,英國為0.02,日本為0.05,美國、澳大利亞、未來10年,既是發展的機遇期,又是矛盾的凸顯期,事故多發、易發的態勢沒有根本改變。
2、重特大事故沒有有效遏制,并向非高危和非重點領域轉移
煤礦、非煤礦山、交通、消防、石油、化工、危險化學品領域發生重大和特大事故多安全生產事故由城市核心功能區向城市功能拓展區和新區轉移,由生產領域向服務領域轉移,農村、農村安全生產工作形勢十分嚴峻。
3、安全隱患大量存在,一些地方和單位卻熟視無睹
我國正處在工業化、城鎮化持續推進過程中,生產經營規模不斷擴大,傳統和新型生產經營方式并存,各類事故隱患和安全風險交織疊加。安全隱患大量存在,觸目驚心,一些地方和單位卻熟視無睹。很多隱患因為各種原因被僥幸掩蓋。
4、非法違法行為屢禁不止,由此導致的較大以上事故占近一半
一些地方和單位“三非”、“三違”和“三超”現象屢禁不止。一些生產經營單位法治觀念淡漠,甚至無視國家法律法規,無視職工生命安全和健康,在經濟利益面前鋌而走險,以身試法,甚至暴力抗法,有的企業運用假證照、假圖紙等逃避安全監管,長期非法違法生產經營。
人的安全素質和管理缺陷導致非法違法行為和非法違法行為高發。
5、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嚴重
事故總量仍然偏大,且傷殘人數和經濟損失巨大。據統計,全國約有上億勞動者從業環境存在職業危害,全國塵肺病患者共計近80萬人,且每年新發病例2萬多人。職業病危害問題越來越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
制約中國安全生產的深層次原因
1、安全發展理念不牢
(1)地方政府
安全發展理念樹得不牢,紅線意識還沒有入腦入心。重發展、輕安全,安全給政績讓路、安全給GDP讓路。在招商引資中放松安全準入門檻,片面強調要給中小企業發展創造寬松的外部環境,城鄉規劃、設計、建設忽視安全,工業園區安全把關不嚴、隱患治理不力。
(2)企業
思想上沒有真正重視安全,未把安全生產放在可持續發展的戰略高度上來認識,沒有把保護生命放到高于一切的位置上。重生產輕安全,重效率輕效益,重成本輕價值,注重眼前經濟利益,安全給效益讓路,安全投入能省即省,甚至要錢不要命,違法生產經營或者知法犯法是家常便飯。
2、粗放型經濟發展模式沒有得到根本改變
我國經濟快速增長的同時,傳統的粗放型經濟增長方式沒有根本轉變,導致對煤炭、鋼材、建材等需求增長過快,需求總量過高和超能力開采,也成為我國煤礦和各類非煤礦山各種安全事故多發的重要導火索。采掘業、冶煉、重化工、制造業、建筑業等高危行業比重過大,勞動密集型產業比重仍然較大,產業布局和結構不合理,傳統產業仍然占據主導地位,高技術產業比重相對較低。
3、工業化、城市化的推進加速,安全風險集聚
“人口集中、生產集中、建筑集中、設施集中”是工業化、城市化的必然產物,各要素的集中在產生巨大集聚效益的同時,也造成了安全生產風險集聚。
一是大量農村富余勞動力進城務工,給政府安全管理工作帶來新的挑戰。一方面,外來務工人員是高危行業從業人員的主體,將影響高危行業從業人員整體素質;另一方面,外來務工人員往往是城市火災、交通等事故的高發群體。他們在為城市經濟發展做出巨大貢獻的同時,也給城市公共安全帶來巨大壓力。
二是各地工業園區的建設力度不斷加大,在各類工業向園區集中的同時,園區的安全風險也在不斷增大。如化工園區是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險源高度集中的區域,一旦發生火災、爆炸或毒物泄漏等事故,極有可能引發事故的連鎖反應,產生災難性后果。
三是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城市建筑有朝著高層化、密集化方向發展的趨勢。各地紛紛展開建筑高度競賽,越來越多的高層建筑緩解了城市用地緊張的問題,但也給電梯安全檢測與運行、火災預防和應急救援等擴張,電力、城市交通、燃氣、供熱等基礎設施的覆蓋面更廣、與城市居民生活接觸更加密切,公共設施也因此成為城市安全事故高發領域。近年來,城市公共設施安全事故呈現逐年上升趨勢。
4、安全基礎依然薄弱,安全投入欠賬較多(注:不少數據是2016年數據,敬請注意)
(1)大量中小企業處在初期積累階段,資金底子薄,生產規模小、條件簡陋、工藝落后,技術裝備落后、安全保障能力低下。全國登記企業4200萬家。中國GDP的構成中,國有企業不到35% ,外資企業大約在10%左右,而民營企業則超過55%。
(2)煤礦行業企業安全投入欠賬500多億,30%的設備應該被淘汰。我國每年發生的煤礦事故導致的死亡人數,這些中小煤礦占到了70%。
(3)機械化、自動化、信息化和標準化水平還不高,安全投入跟不上安全生產需要。
(4)大量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水平低下,不少企業負責人錯誤的任認為安全生產只有投入,沒有產出,改整改的隱患不整改,該安裝的自動連鎖裝置不安裝,該開展的安全標準化創建一拖再拖。
(5)社會生產活動和勞動就業規模的急劇擴大,以及城市地下管網、高層建筑、軌道交通等的大量增加,一些地方公用設施嚴重老化,消防基礎設施建設欠賬較多問題突出
5、安全保障能力低
(1)煤礦
全國有12526處煤礦,其中接近1萬處煤礦是30萬噸以下的小煤礦,60%以上是不具備安全保障能力的小煤礦。小煤礦、高瓦斯礦井、煤與瓦斯突出礦井的事故占整個煤礦事故的60%,產量只占不到30%,每年發生的煤礦事故導致的死亡人數,這些中小煤礦占到了70%。煤礦中四類災害嚴重礦井(高瓦斯、沖擊地壓、煤與瓦斯突出、超深礦井)約占30%。
(2)化工
1)全國80%以上化工企業仍是不具備安全保障能力的小化工。
2)每年有2.5億噸危化品通過公路水路運輸。
3)我國油氣管道共12萬公里,大概有29000多個隱患,還有大約7000個非法占壓、安全距離不夠、交叉穿越等重大隱患沒有整改,是很難啃的‘硬骨頭’。
4)城市建設不斷擴展與石化裝置越來越近,風險明顯加大。約30%的危化品生產企業與周邊居民居住和生活區域安全距離不足。
5)現在大型石油儲罐單罐容積已經達到15萬立方米,煉油裝置動輒1000萬噸以上,乙烯新建項目基本都在100萬噸。儲存設施大型化、生產裝置大型化,極大增加了安全生產的風險。
6)石油化工行業很多裝備設施運行時間長,陳舊老化問題凸顯。
(3)交通
保守統計有22830萬輛汽車,加上摩托車、農用車輛,機動車保有量3.1億輛;9萬多座加油站,7.44萬處鐵路與公路交叉道口,每天3萬多架次民航起落飛機,每天950多萬艘大小船只在內河和海上飄泊行駛。沒有護欄的急彎陡坡、臨水臨崖等危險路段7.5萬處、6.5萬公里。鐵路仍有8000處平交道口無人值守。
(4)非煤礦山
全國小礦山當中,不具備安全保障能力的分別占90%。
(5)消防
“三合一”“多合一”等火災隱患360余萬處。城鄉結合部有360萬處消防隱患等待整改。
6、從業人員素質不高
全國580萬煤礦工人、320萬非煤礦山工人,50-80%以上為農民工,其中70%以上未接受正規安全培訓。
在農民工中,文盲與半文盲占近10%,小學文化程度占近30%,初中文化程度45%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僅占不到15%。這樣的農民工安全生產意識淡薄,缺乏基本的安全生產知識和自我保護意識,缺乏安全生的操作技能和防范事故的能力,違章指揮、違規作業、違犯勞動紀律現象經常出現,成為導致事故的重要原因。并且長期在惡劣環境下從事單調機械的繁重勞動,在工作重壓之下安全警覺性下降,從而導致安全生產事故多發。
7、全社會安全生產意識仍較淡漠,國民素質還有待提高
2014年6月5日,公安部消防局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首次全國“國民消防安全知曉率調查”結果,調查結果顯示,我國國民消防安全常識知曉率得分為64.27分(總分值為100分)。
調查顯示:一是農村居民消防安全常識知曉率明顯低于城鎮居民。農村居民消防消防安全常識知曉率得分為60.23分,城鎮居民為67.74分。從分項來看,農村居民消防安全防范意識得分為47.82分,城鎮居民為56.30分;農村居民火場逃生知識技能得分為68.53分,城鎮居民為75.05分。二是國民消防安全防范意識得分為52.74分。
調查結果顯示,火災隱患舉報投訴電話“96119”知曉率最高(60.60分),而對于人員密集場所的安全出口位置的關注度最低,僅45.06分。三是被訪者火場自救逃生知識技能得分為71.95分。其中,“火災不乘坐電梯”“家用電器或線路著火處理得當”和“正確撥打火警電話”三方面得分較高,得分均在80分以上;“了解滅火器的使用方法”一項得分較低,為40.63分。
調查結果還顯示,65歲以上的老年人群體,消防安全常識知曉率、火災防范意識和火場自救逃生知識技能均低于其他年齡段群體;三成的被訪者參加過消防安全培訓和火場逃生自救演練;逾九成被訪者認為消防安全培訓或演練是提高火場逃生自救能力的最佳途徑;六成被訪者主要通過電視、廣播了解消防安全知識。
8、安全科技發展水平不能滿足經濟發展需要
發達國家抓安全的“牛鼻子”就是“科技興安”。而我國安全科技發展水平不能滿足經濟發展需要,主要表現在:
(1)安全生產科研力量趨于分散,存在條塊分割、布局不合理、配置不均衡問題,缺乏全社會共享機制
(2)安全科技人才缺乏,科研機構實力不強,科技整體水平不高,對提升監管監察能力的支持較弱
(3)安全科技研發的檢測檢驗、技術支撐平臺建設相對落后,安全生產科技基礎相對較差,整體規劃和系統設計不完善
(4)安全科技研發投入嚴重不足。2011年我國研發經費投入約8610億元,而安全科技研發經費不足1億元
(5)能轉化為現實安全保障能力的科研成果少,對安全生產的貢獻率較低,不足35%,與其他行業相比差距較大
(6)安全生產理論研究滯后于工作實踐,對典型災害事故因子生產、流動、變化、發展規律認識不清,重大關鍵技術研究有待深入
9、社會協同作用不強
(1)社會各類主體合法參與安全生產監管的渠道、程序、制度還沒有形成與建立。
(2)公眾、輿論、媒介、群眾、其他社會組織對中小企業安全生產的參與度低,相應的監督不夠。
(3)安全生產評估、檢測檢驗、咨詢、培訓、論證等中介組織不健全。
(4)保險業仍屬傳統理賠型保險,介入安全生產領域,但只收保費,不進行事故風險控制、不提供事故預防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