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漁業互助保險社獲批開業
獲得批籌近一年后,中國漁業互助保險社(以下簡稱“漁業互助保險社”)獲批開業。
近日,中國銀保監會發布《關于中國漁業互助保險社開業的批復》【銀保監復〔2023〕55號】顯示,同意漁業互助保險社以及遼寧、大連、廣西、海南4家省級分社開業。
《中國經營報》記者注意到,漁業對環境和漁業資源狀況具有高度的依賴性,是一種風險較高的生產經營活動。來自中國漁業互保協會(以下簡稱“漁業互保協會”)官網數據顯示,截至2020年年底,全系統累計承保漁民1399.54萬人(次),承保漁船100.71萬艘(次),提供風險保障3.94萬億元,共計為1.45萬名死亡(失蹤)漁民、11.69萬名受傷漁民以及11.32萬艘全損或部分受損漁船支付經濟補償金78.22億元。不過,相較近3萬億元的全社會漁業經濟總產值、1700多萬的漁民而言,保險覆蓋范圍顯然遠遠不足。
業內人士表示,漁業互助保險社是我國第五張相互保險牌照,也是中國保險市場上的第一家聚焦漁業風險的互助保險公司,是漁業互助保險重大體制改革的產物。其未來將為漁業從業者提供專屬保險服務和保險產品,進一步維護漁業從業群體的合法權益。
業務范圍高管均獲批
公開資料顯示,漁業互助保險不同于一般的由保險人繳納保費,保險人承擔保險責任的商業保險模式。而是由政府、保險組織(以漁業互保協會為主)、被保險人(漁業從業者)三方承擔一定的保險金額,按照漁業互保條款,由保險組織負責承保,漁業保險各部門相互配合,堅持“互助共濟”原則,減少漁業生產過程中損失的一種保險制度。
在業務方面,銀保監會核準漁業互助保險社的業務范圍包括:漁業行業內的財產損失保險、責任保險、意外傷害保險;上述業務的再保險業務;保險資金運用業務;經銀保監會批準的與保險有關的其他業務。漁業互助保險社遼寧、大連、廣西和海南分社的經營區域和業務范圍由中國漁業互助保險社授權決定。
漁業互助保險社主要發起會員、初始運營資金出借金額和比例為:漁業互保協會出資1.65億元,比例33.0%;浙江省漁業互保協會出資0.745億元,比例14.9%;山東省漁業互保協會出資0.7億元,比例14.0%;福建省漁業互保協會出資0.49億元,比例9.8%;廣東省漁業互保協會出資0.45億元,比例9.0%;寧波市漁業互保協會出資0.4億元,比例8.0%;江蘇省漁業互助保險協會出資0.35億元,比例7.0%;河北省漁業互保協會出資0.215億元,比例4.3%。
不僅如此,漁業互助保險社的高管人員任職資格也同時獲得監管批準。
監管批復文件顯示,核準楊斌漁業互助保險社董事長的任職資格,張競漁業互助保險社總經理、合規負責人的任職資格。核準王琦漁業互助保險社遼寧分社總經理的任職資格,于洋漁業互助保險社大連分社總經理的任職資格,王長宏漁業互助保險社廣西分社總經理的任職資格,胡曉紅漁業互助保險社海南分社總經理的任職資格。
2022年6月,漁業互助保險社曾公開招聘,招聘崗位包括總精算師、財務負責人、審計部負責人、法律合規部兼風險管理部總經理、省級分社風險合規部負責人等。
探索特色互保經營和管理模式
一直以來,漁業互保協會在服務漁業發展上起到了重要作用。在此次漁業互助保險社成立之前,我國的漁業互助業務是以漁業互保協會(原為中國漁船船東互保協會)為主體展開。在漁業互助保險社發起人中,漁業互保協會也是作為主發起會員之一。
公開資料顯示,漁業互保協會1994年7月經農業部發起、民政部批準設立,是由從事漁業生產經營或為漁業生產經營服務的單位和個人,以及開展漁業互助保險的社會組織自愿組成,實行互助保險的全國性、非營利性社會組織。
成立28年來,漁業互保協會及各地組織組成的漁業互助保險系統,業務范圍已經覆蓋所有沿海、主要內陸省份和港澳流動漁民。其業務類型主要涵蓋三類,包括漁船財產、漁民人身和水產養殖等保險服務。
近年來,漁業互保協會一直在積極探索新的業務領域和服務范圍。比如,搭建漁民金融服務平臺,破解漁民資金短缺難題;積極探索再保險途徑,與多家財產保險公司建立共保機制等。
值得一提的是,關于漁業互助保險的改革前兩年已有政策支持。
記者注意到,為加快推進漁業互助保險系統體制改革工作,建立規范發展的漁業風險保障體系,2020年5月,農業農村部辦公廳、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共同發布《關于推進漁業互助保險系統體制改革有關工作的通知》【農辦漁〔2020〕16號】顯示,農業農村部會同銀保監會研究確定了“剝離協會保險業務,設立專業保險機構承接”的改革總體思路,形成了漁業互助保險系統整體改革方案。
上述文件明確,漁業互保協會牽頭聯合有關省(市)漁業互保協會發起設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全國性漁業互助保險機構。該機構為專業性的相互保險組織,初始運營資金由漁業互保協會脫鉤后和有關?。ㄊ校O業互保協會以借款方式注入,接受銀保監會的監管和農業農村部的行業指導。遵循“互助共濟、服務漁業”的宗旨,開展漁業行業內的財產保險、責任保險、意外傷害保險、再保險等經銀保監會核準的保險業務。(中國經營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