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聽穿林打葉聲,小馬負重且前行,安全事故誰背鍋?環保,過了這坑有那坑。江西會昌縣一起安全事故的調查報告公布以后,緊接著,響水特大曝炸案審判結果出來,讓人痛定思痛之余,反思連連。一系列的政策法規相繼出臺或征求意見,本來保持沉默的我躊躇了很久,還是不得不動筆吐一下槽。俗話說女人何必為難女人,難兄何必為難難弟。機構改革后用安監和環保的名詞其實已經落伍了,然而改變不了大伙的本性。要說歷史,環保、安監和食藥監可是難兄難弟。如今機構改革后,大家都已經改弦易轍,安監改為應急部門,收了三防、消防等諸多職能,食藥已經并入市場監管,和工商質監老大一家親,環保升格為生態環境部門,打通地上地下海陸空。最權威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一般情況下行賄罪數額認定都在三萬元以上,而向負有食品、藥品、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監督管理職責的國家工作人員行賄一萬元以上的就定性。同樣的,環保、安監和食藥都關系到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受賄數額在一萬元以上則定性為受賄罪。理由就是,這三個行業太重要了,關系到人民群眾的公共利益。但從行業簡單量化比較,山川同域風月同天,三者的犯罪風險卻是別的行業的三倍!細數極恐,不止是法律的嚴格程度,這三個部門也是受責任追究的大戶,甚至到部門“老大”。
別的不說,山西的煤礦事故就坑了不少人,包括廣東四才子之首那時的山西省長現在的于教授。十四年以前,環保總局局長因為松花江污染事件引咎辭職。十三年前,藥監總局局長被判死刑,他的絕命書至今讓人唏噓不已。所以說,安監碰到環保,就如董小宛遇見柳如是,你的今天就是我的明天。食藥見到安監,那是李香君牽手陳圓圓,出來混,總是要還的。1、小事見大勢,吉利石灰廠事故調查報告鍋甩得好干凈“根據網上公開資料,毫無疑問地可以判斷,會昌縣西江鎮石門村吉利石灰廠項目(以下簡稱吉利石灰廠)本身是存在著環境問題的,無論是環保措施的運營效果還是環境管理方面,均有重大缺陷和漏洞。”但不脫其為安全生產事故的本質,事件本身就是安全生產事故。“讓人忿恚不平的是,這份詳實的事故調查報告,寫盡環保的各種不是,也建議處理了多位環保人士,但事故調查組成員中,卻無一人是生態環境方面的專家。”吉利石灰廠事故調查組極盡所能,回避自身部門責任,甩鍋環保。2019年3月21日,響水特大爆炸事故發生,這時候的安監已經化身應急管理部,環保部已經升格為生態環境部。應急部(應急廳函【2019】224號)先是“瞞天過海”,說廢棄化學品不是危險化學品管轄范圍,后是“笑里藏刀”,要求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環保部門應對環保設施的安全生產負責,再是“聲東擊西”,聲稱只對危化品和化工企業負責。三招一出,說危廢庫是環保設施,不屬于我的管轄范圍。這鍋甩得一干二凈。
生態部表現出少見的硬氣。(環辦固體函【2019】378號),第一招直接了當,對于廢棄化學品處置的安全監管,我依法不負責,只負責污染防治。第二招抓住漏洞,“管行業必須管安全”,我不是行業主管部門,這也促進環保法律法規的完善修整。第三招直搗黃龍,按照法律要求,環保設施必須三同時,是企業生產經營的有機組成部分,不是環保部門單方面要求的,既然是生產的一部分,不用說,誰管的已經明確了。然而,最后的調查結果已經打了各人的嘴巴,在法律沒有明確危廢的安全監管職責之前,大家要齊抓共管,應急兜底生態環境合力,誰都有責任。最起碼,各部門在延伸管理和溝通協調上做得不夠。國家《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2016修訂)中第十二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編制安全應急預案。第二十一條規定,中型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安全應急預案進行評審。第二十六條又作了規定,上述“重點行業”的安全預案備案工作由安監部門負責,其他行業的由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確定。2017年,廣東省進行了細化,同樣有了其他生產經營單位由行業主管部門備案的條文,只是有一個名詞,叫告知性備案。意思就是說,除了安全監管的重點單位,其他單位的安全應急預案還是要做,但不是在安監部門備案,備案工作由行業主管部門負責。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甩鍋行業主管。4、危險化學品安全法征求意見打了廢棄危險化學品安監責任的補丁
其實這還是有一個漏洞,“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承擔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環節相關安全監管責任”,生態環境部門承擔處置環節安全監管責任,那么,收集、貯存呢?如果沒記錯的話,應急部門成立以前,省以下的安委會中,環保部門是必不可少的成員。但國家級的安委員就另當別論了,環保部門在成員里居然沒有一席之地。第一坑,加入安委會,統一部署行動,避免前頭處置和后續污染處置的脫節。最重要的意義,今后的安全生產事故調查組成員應該也會有環保部門的一席之地吧。拿我們那個催生了環境應急管理體系建設的松花江污染事件來說,如果對企業情況和周邊環境掌握比較好的話,在保證人員撤離安全的條件下,把一旦進入水體就難于處理的苯系物燒掉,不失為一個好辦法。可惜我們單純為了救火,直接把100噸的苯系物沖進了河中,導致下游水廠停水4天的悲劇發生,從而造成了跨國污染。張掖市高臺縣張掖耀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9·14”較大中毒生產安全事故調查報告里建議處理的單位和人員中,形成了對吉利石灰廠事故調查報告截然不同地結果,我們注意到生態環境部門已經作為主要成員參與了調查。雖然我們吐槽了很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的范圍、程序和規定,但確實,生態環境部門在這一方面還是越來越成熟,也起來越簡單。珠三角某些地區先行把備案在網上報備,免除了企業一大堆程序麻煩,就是一個例子。環保要車間密閉收集率和處理率才高,安全說要留排氣口室內才安全。環保說廢氣燒掉是最好的,眼不見心不煩,安全說化工廠不宜見明火,容易引火燒身。環保以前喜歡大包大攬,特喜歡守別人規矩幫別人看場守,安全已經瘦身成功甩掉了很多。首先固廢法2020修訂版已經把危廢處置經營許可證的“經營”拿掉了,意在避免成為行業主管部門;其次,2021版的危險廢物名錄,首先是不再要求廢棄化學品為危險廢物,避免自動生成送貨上門的危廢。我還好奇地希望,發布危廢名錄的聯合部委中出現應急部呢。安監部門是最早放開的,現在已經很少聽說有人受追責。首先是企業主體責任的落實。安全評價,早就實行備案制了,安全預案的備案,也在放手。其次是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職”,行業、業務、生產經營主管同時是安全責任主管。再次是建立盡職免責機制。不知道是通過什么樣的努力,《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2016年12月9日)》出了具體條文,“依法依規制定各有關部門安全生產權力和責任清單,盡職照單免責、失職照單問責。”
失職照單問責!這個相當合理,做不到做不好受追責,沒人敢有怨氣。高興的是,盡職照單免責,盡管尚未出臺細則,但定下了大原則。人家既然盡職照單免責了,那棒子要落在誰的身上?自然是其他具有管理職能的相關部門了。從吉利石灰廠事故調查報告的結果我們可以略見一斑。而我們現在關心的是,安監的今天,能否成為環保的明天?2018年一篇《環境部:嚴格責任追究同時『盡職將免責』,避免基層“流淚”》讓人熱淚盈眶啊,環境部召開全國生態環境保護系統深化“放管服”改革轉變政府職能視頻會議。現在的齊魯省長當時的李部長強調,要落實監管責任,既要加強行政審批與執法環節的有效銜接,形成監管合力,嚴格責任追究,又要建立盡職免責機制,不能讓基層生態環保部門工作人員“流血流汗又流淚”。希望那些哲學家說的是錯誤觀點:悲劇才是人類進步的動力。。。(四)企業的心聲,希望安全環保同聲一氣,企業既安全又環保屁股決定腦袋,各個部門按照自己的理解進行管理是行政機關的通病,這也是響水事件通報批評的一個重要內容。前者人命關天,后者法律紅線,都是企業不可觸犯,兩者都是十分專業的事情。而環境風險往往是在發生安全生產事故之后的次生災害,兩者又是緊密聯系的,如果在安全的源頭上解決了,突發環境問題也同樣會消滅在源頭上。聽某上市公司管安全兼環保的陳總介紹說,企業生產經營,安全環保是息息相關,保安全永遠是第一位,符合環保要求又是最大的社會責任。所以化工行業,處理VOCs選用設備的講究很大,上RTO既要考慮處理率的問題,又要考慮安全性的問題。如果能發表意見,企業會說,別爭也別甩鍋也別填坑,你們都重要,都要提前介入,不止是監管,更要服務和指導。說到底,安全環保都是企業主體責任的事情,哪個都重要。一旦有什么問題,受傷最深的還是企業。又回到前面的話題,在壓力疊加負重前行的時代背景下,環保不止要忙于簡政放權,放管服,去包袱(甩鍋),還要忙于不斷填坑。甩鍋也好,填坑也好,關鍵的還是要建立適合自己的模式,別的行業可以參考,不能照搬。用得好,就如小提琴拉梁祝化蝶是絕配,用得不好,就如關東大漢打著快板牙牙唱著楊柳岸曉風殘月,那是西歐大漢打著乒乓球,有勁使不出格格不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