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加強汛期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 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
成都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關于加強汛期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
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
成安監〔2016〕36號
各區(市)縣安監局:
為加強汛期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工作,嚴防極端天氣和自然災害引發生產安全事故,確保全市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增強安全防范意識
目前,我市已進入汛期,區(市)縣安監部門要增強汛期不良天候的安全防范意識,切實把當前汛期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工作擺到重要位置,做到早部署、早安排、早發動、早準備,加強督促檢查,狠抓安全責任落實、工作落實、措施落實,確保安全度汛。
二、落實企業主體責任
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從業單位要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全面組織開展汛期安全教育培訓,深入推進汛期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認真落實防汛工作措施,確保汛期生產安全。
(一)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從業單位要嚴格執行各項安全技術規程,對防雷、防靜電、可燃有毒氣體檢測報警儀等設施設備進行定期檢測,檢查維護噴淋降溫系統、自動化監控系統、排水系統、通風系統和其他安全設施,加強日常巡查,確保運行正常。
(二)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要健全危險化學品出入庫管理臺賬,嚴格執行化學品“一書一簽”安全管理制度,對遇濕或高溫容易分解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氣體的原材料和產品,要采取有針對性的防水、防潮、降溫措施。
(三)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從業單位要對庫房墻體、儲罐圍堰等進行防雨、防漏、防垮塌檢查,對危險化學品罐區、易積水的生產儲存區域采取防洪圍擋措施,指定專人負責抽排水設施設備維保使用。
(四)臨近山坡、沿江、沿河或處于防洪區、庫區、地勢低洼區域的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從業單位,特別是近年來周邊發生過山體滑坡、泥石流、水澇等災害的企業,要提前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嚴防次生事故。
(五)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從業單位要高度關注極端天氣預報預警信息,嚴格執行高溫、雷雨天氣停產停業的規定,特別是雷雨極端氣候時要停止油、氣儲罐區裝卸作業。
(六)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從業單位要針對企業存在的災害風險,做好應急物資和裝備儲備,進一步完善應對自然災害的各項預案,主動與屬地政府預案相銜接,加強應急處置演練和培訓教育,嚴格落實24小時領導帶班和重要崗位汛期值班制度,確保發生險情時能及時預警、響應、報告和處置,把災害損失減小到最低限度。
三、加強監督檢查。區(市)縣安監部門要加大對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安全監督檢查力度,重點檢查“兩重點一重大”,停產停業和煙花爆竹批發經營企業的生產、儲存、使用設施,督促企業通過“成都市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動態監管系統”開展安全隱患自查自報自改,加強動火、受限空間等特殊作業環節的安全管理,嚴防生產安全事故。要主動加強與氣象、國土、水利等部門的聯系,掌握天氣、地質災害、水情預測預報,加強汛期應急管理,暢通預警信息發布渠道。
市安監局將組織對各區(市)縣汛期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工作情況進行督查,并通報督查情況。
請各區(市)縣安監局及時將本通知轉發至轄區內相關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從業單位。
成都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201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