鍋爐作業安全要求
鍋爐試驗安全要求
1、在鍋爐水壓試驗的升壓過程中,應停止鍋爐本體內外一切檢修工作。工作負責人在升壓前須檢查爐內各部是否有其他工作人員,并通知他們暫時離開,然后才可開始升壓。
2、省煤器或減溫器單獨進行水壓試驗時,如汽包內有人工作,在開始進水前工作負責人必須通知汽包內的工作人員離開。
3、水壓試驗進水時,管理空氣門及給水門的人員不準擅自離開,以免水滿燙傷其他人員。
4、禁止在帶壓運行下進行捻縫、焊接、緊螺絲等工作。如需不放水緊螺絲,須先將壓力降到符合安全規程的規定。
5、水壓試驗后泄壓或放水,應了解放水總管處無人在工作,才可進行;如檢修人員進行操作,則須取得運行班長的同意。放水完畢后,須再通知運行班長。
6、鍋爐進行1.25倍工作壓力的超壓試驗時,在保持試驗壓力的時間內不準進行任何檢查,應待壓力降到工作壓力后,才可進行檢查。
鍋爐點火安全作業要求
1、鍋爐點火前,應對燃燒室和煙道施行通風;
2、啟動鍋爐引風機,送風機,調整鍋爐風量不小于總風量的30%,通風5min。
鍋爐升溫升壓安全作業要求
1、升溫升壓過程中,應該調整燃料量.減溫水量.鍋爐排汽量,使過熱器出口蒸汽溫度均衡上升,但不能超過535℃。
2、保證鍋爐左右側煙溫偏差不大于50℃,過熱器左右側汽溫偏差不大于20℃。
3、鍋爐從冷態點火到并汽約需4~5小時左右,操作者也可以根據煤種和設備情況現場決定。夏季不少于255分鐘,冬季或承壓部件有缺陷時.應適當延長時間.升壓過程中應注意燃燒調整.保持爐內溫度均勻上升.各承壓部件受熱均勻,膨脹正常,大修后第一次點火應記錄各膨脹指示器的膨脹量。
4、升壓過程中,汽包上下壁溫差應控制在50℃范圍內。
5、升壓過程中,應開啟過熱器集箱上的疏水門、對空排汽門,使過熱器得到足夠的冷卻。嚴禁關小過熱器出口集箱的疏水門、對空排汽門,以免過熱器管壁溫度急劇升高,注意監視各溫度測點的變化,防止過熱器壁溫超限。
6、在升壓過程中,應控制鍋爐內飽和溫度的上升速率,在0~0.1MPa階段不大于1℃/min,在以后階段不大于2℃/min。
7、鍋爐的升壓速度為0.0294~0.049MPa/min。
鍋爐并汽安全作業要求
1、鍋爐與蒸汽母管并列或直接向汽機供汽前,應對蒸汽管道進行暖管,冷態暖管時間一般不少于2小時。
2、并列時,應注意保持汽壓、汽溫與水位平穩,并緩慢增加鍋爐蒸發量。
3、根據汽溫的上升情況,投入減溫器。
4、當鍋爐的汽壓、汽溫和主蒸汽流量滿足汽機沖轉條件時,聯系汽機沖轉。
5、鍋爐并汽的條件:
(1)符合下列條件時與值長、汽機各運行崗位聯系,準備并汽。
(2)鍋爐無重大缺陷。
(3)燃燒穩定。
(4)汽溫在510℃以上,不高于545℃。
(5)汽壓低于母管壓力0.1-0.2MPa。
(6)蒸汽品質合格。
(7)并汽時的注意事項:
1)保持汽溫、汽壓、燃燒穩定。
2)汽包水位稍低于正常水位30~50mm。
3)先開緩慢開啟并爐門小旁路,直到全開,同時注意并爐門兩側溫度變化。
4)如發生主蒸汽管道水沖擊立即停止并汽,加強疏水,待沖擊消除后,再進行并汽。
鍋爐正常運行安全作業要求
1、保持鍋爐的蒸發量滿足汽機及供熱用戶的需要。
2、保持正常的汽壓與汽溫。
3、連續均勻給水,保持汽包水位在正常范圍內。
4、保持爐水和蒸汽品質合格。
5、保持各處煙溫、受熱面壁溫、空氣溫度在規定的范圍內。保持受熱面清潔,防止結焦、積灰。確保鍋爐機組安全運行。
6、在保證穩定燃燒的前提下減少熱損失,維持經濟燃燒,提高鍋爐效率。
7、監視DCS及FSSS主要畫面的熱工控制系統工作正常。
8、保持各附屬設備的安全,經濟運行方式。
9、認真做好設備的定期試驗與輪換。發現異常時,及時聯系匯報。
10、掌握各參數變化規律,分析各參數變化原因,發現異常及時處理,消除設備隱患,盡可能維持鍋爐各運行參數在最佳工況下運行,并認真搞好運行分析工作。
11、認真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和公司下發的相關安全管理制度,機組運行過程中,應正確按照規定進行操作。
鍋爐吹灰安全作業要求
1、鍋爐吹灰前,應適當提高燃燒室負壓,并保持燃燒穩定。吹灰時工作人員應戴手套。
2、使用移動式吹灰設備時,工作人員應戴手套和防護眼鏡。在吹灰管未插入燃燒室或煙道前,不準打開閥門通入蒸汽或壓縮空氣。工作完畢后應先關閉閥門,然后再取出吹灰管。
3、吹灰時,禁止打開檢查孔觀察燃燒情況。
4、吹灰器有缺陷、鍋爐燃燒不穩定或有爐煙與爐灰從爐內噴出時,禁止吹灰。 如在吹灰過程中,遇有上述情況時,也應停止吹灰。
鍋爐排污安全作業要求
1、排污時工作人員必須戴手套。在排污裝置有缺陷或排污工作地點和通道上沒有照明時,禁止進行排污工作。
2、開啟排污門可以使用專用的扳手,不準使用套管套在扳手上幫助開啟排污門。鍋爐運行中不準修理排污一次門。
3、排污系統有人正在檢修時,禁止進行排污。在同一排污系統內,如有其他鍋爐正在檢修時,排污前應查明檢修的鍋爐確已和排污系統隔斷。
4、排污管道易被人碰觸的部分,應加保溫層,以免燙傷工作人員。
鍋爐打焦安全作業要求
1、除焦工作,須由經過訓練的工作人員進行,實習人員未經指導與學習,不準單獨進行除焦工作。
2、除焦時工作人員必須穿著防燙傷的工作服、工作鞋,戴防燙傷的手套和必要的安全用具。
3、當燃燒不穩定或有爐煙向外噴出時,禁止打焦。
4、除焦時,兩旁應無障礙物,以便有爐煙外噴或灰焦沖出時,工作人員可以向兩旁躲避。
5、除焦工作開始前應先得到司爐同意。除焦時,司爐應保持燃燒穩定,并適當提高燃燒室負壓;在司爐操作處所,應有明顯的“正在除焦”的標志。
6、除焦時,工作人員應站在平臺上或地面上,不準站在樓梯上、管子上、欄桿上等地方,工作地點應有良好照明。
7、除焦用的工具必須完整適用,用畢須將工具放在指定的地點。
8、在結焦嚴重或有大塊焦渣掉落可能時,應停爐除焦。
9、除焦時不準用身體頂著工具,以防打傷。工作人員應站在除焦口的側面,斜著使用工具,必要時應有人監護。
鍋爐停爐安全作業要求
1、在停爐過程中應停止吹灰、打焦。
2、在停爐過程中,應有專人監視汽溫的變化,合理使用減溫水,控制降溫速度,防止金屬管壁溫度超溫。蒸汽溫度下降速度≤1.5℃/min,降壓速度≤0.1Mpa/min應時刻對照飽和溫度與壓力表,保證蒸汽具有50℃以上的過熱度。
3、汽包上、下壁溫差不大于40℃。
4、滑停過程中,應加強與汽機、電氣及外界用汽裝置的聯系、配合工作。
5、滑停時應特別注意主汽溫度的過熱度不低于下列數值:
⑴、主汽壓7MPa以上時:≮120℃
⑵、主汽壓4MPa以上時:≮70℃
⑶、主汽壓3MPa以上時:≮60℃
6、 停爐過程中根據需要及時解除相應地自動及順控裝置,并加強對水位及燃燒的監視。
7、鍋爐滅火后,應保持汽包水位,水位低時應進行補水。應通知汽機啟動給水泵,開啟給水小旁路閥門上水;待水位升至+300mm時關閉給水門,通知汽機停止給水泵。嚴禁為了加速冷卻汽包金屬壁溫而采用邊排水邊補水的方法。
8、停爐中停止磨煤機時,要對輸粉管吹掃不少于5min。
9、停爐后監視各段煙氣溫度不得升高,發現溫度升高立即查明原因予以消除。
10、停爐過程當中最低風量不得小于30%的額定風量。鍋爐停運時也必須以不小于30%的額定風量通風5min之后,方可停止引風機、送風機的運行。
11、火檢冷卻風機必須等到低溫過熱器入口處煙溫降到100℃及以下時,方可停運。
12、在鍋爐尚有壓力、溫度、電源的情況下,鍋爐不得無人監視。
13、在冬季對運行和停運的鍋爐都要做好防凍措施。
14、在停爐過程中,如發生故障不能滑停時可按正常停爐操作進行,如發生滅火應按緊急停爐處理,待汽機打閘后開啟向空排氣,保護過熱器 ,30min后再關閉。
15、停爐后待鍋爐爐水放盡后方可關閉爐底水封槽進水門,停止給爐底水封及撈渣機水箱補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