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庫消防安全
倉庫 是物資集中儲存的場所,一旦發生火災,經濟損失非常巨大,后果也相當嚴重。
所以倉管人員必須做好倉庫消防安全,保障儲存物資的安全,減少火災隱患,掌握必備的消防常識很必要!
倉庫發生火災的主要原因
1、對加熱、照明、電氣等設備的運行或維護保養不當;
2、對可燃或易燃物品的使用、運輸或保管不善;
3、沒有按規定做好使用明火的防范工作,如焊接、切割;
4、電氣設備、線路負荷過大,或設備/電線陳舊,未及時更換;
5、亂拉亂接臨時用電線;
6、缺乏定期的消防安全檢查,或對已發現的不安全因素,未按要求及時整改;
7、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
8、人為原因,如在庫房內吸煙、在庫房內生火煮飯、違章攜帶小孩入庫,小孩在庫內玩火等。
倉庫防火主要措施
1、提高警惕性,嚴防人為破壞,嚴格執行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2、加強消防防火教育,普及消防知識,加強倉庫管理人員責任感,;
3、倉庫應嚴格管理火種、火源、電源;
4、倉庫區內禁止帶入火種、易燃/易爆品;
5、全倉所有區域禁煙,庫區作業必須用火時,應嚴格動火證并按規定進行審批,現場布置安全防范措施,并派專人負責監督(如保安、安全組人員等);
6、各種電器設備須符合安全要求,日常需定期對其進行檢查并做好記錄;
7、危險品倉庫與生產車間之間保留安全距離。
滅火的基本方法
燃燒三要素是: 助燃物、可燃物、著火源,故所有的滅火都要圍繞這三要素。
1、隔離法:將可燃物及其周圍的可燃物隔離或移開,燃燒就會因缺少可燃物而停止;
2、窒息法:阻止助燃物(空氣)流入燃燒區域,使燃燒物缺少助燃物質而停止;
3、冷卻法:冷卻燃燒區的溫度,使其下降到可燃物質的燃點以下,燃燒就可停止。
消防器具的使用
按規定合理地配置倉庫內和周邊的滅火器具和滅火給水裝置,對倉庫初起火災進行有效控制,使其不蔓延。
1、泡沫滅火器:適用撲救固體物質火災或其它易燃液體的火災;
2、二氧化碳滅火器:適用撲救電氣、精密儀器、油類和酸類火災,不能撲救鉀、鎂、鈉、鋁等物質的火災;
3、干粉滅火器:適用撲救石油、石油產品、油漆、有機溶劑、天然氣及設備火災。
4、自動報警和自動噴淋裝置:大型倉庫和?;穫}庫需設有自動報警和自動噴淋的滅火系統,在遇到火災時能自動報警和開啟噴淋裝置把火撲滅或減小火勢。
倉庫消防安全管理細則
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落實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為倉庫的生產和經營提供安全保障。
1、倉庫直接管理人員(如主管)為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倉庫的消防安全管理;
2、各區域的負責人和作業崗位人員,為各場所、崗位的防火責任人,做到庫內的防火區域全覆蓋;
3、倉庫保管員需具備如下技能:
① 懂本崗位生產過程的火災危險性、懂預防火災的措施、懂火災撲救方法、懂人員疏散方法;
② 會報警;會使用滅火器;會撲救初期火;會組織人員逃生;
4、倉庫管理人員需熟悉儲存物品的性質;
5、倉庫新員工應當進行消防知識的培訓,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作業;
6、危險化學品的儲存、運輸和使用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法規和標準執行,危險化學品必須儲存在專用倉庫、專用場地、專用儲存室,儲存方式、方法與儲存數量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7、危險化學品的倉庫必須具有符合國家標準的設備、設施和儲存條件;
8、危險化學品倉庫周邊的防護距離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并有專人管理和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9、庫存所有危險化學品需具備相符的MSDS文件,不得存放無品名、無標識、不明性質,不知危險性的物品,如發現此類物品應及時查明情況,并妥善處理;
9、普通倉庫不得儲存易燃、易爆和劇毒危險品以及放射性物品;
10、露天存放物品應當分類、分堆、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間距,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100平方米,
11、倉庫內與大門相通的主要通道和其它主要通道的凈寬不應小于1.8m,以便檢查、搬運和疏散;
12、倉庫大門一律采用外鎖外開;
13、倉庫內不得用可燃材料搭建辦公室、休息室和寢室。
倉庫電器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1、倉庫內的電氣裝置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電氣設計和施工安裝驗收標準、規范的規定和國家現行有關爆炸危險場所的電器安全規定;
2、庫房內除電器照明外,不得敷設其它動力線路,引進線路必須穿管,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如需臨時拉設電線,應經有關部門批準,由電工安裝,使用后及時拆除;
3、照明燈具下方不準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與儲存物品水平間距,不得小于零點五米,電氣開關應設在庫外,并有防雨防潮裝置保護。
4、倉庫內禁止使用電爐、電水壺、電熨斗等電熱器具和電視機、電冰箱等家用電器;
5、動力電氣線路及其插座應裝在庫外;
6、倉庫電器設備周圍和架空線路的下方嚴禁堆放物品,對叉車等機械設備易產生火花的部位,要設置防護罩;
7、倉庫的電器設備,必須由持合格證的電工進行安裝、檢查和維修保養。電工應當嚴格遵守各項電器操作規程。
8、進入危險品化學品的鏟車和貨車必須是防爆型的;
9、各種機動車輛裝卸物品后,不準在倉內停放和維修;
10、裝卸危險化學品時,操作人員不得穿戴易產生靜電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嚴禁使用手機和其它火種,對易產生靜電的裝卸設備要采取消除靜電的措施;
12、倉庫應當有規范醒目的防火標志,進危險品倉庫的人員,必須登記,并交出攜帶的手機和火種;
11、下班前,應當對貨倉內所有區域進行檢查,確認安全后,方可鎖門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