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安全生產是應急管理工作的基本盤
2018年3月21日,中共中央印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4月16日,應急管理部正式掛牌,這個部涉及安全生產、自然災害類中的事故災難、火災、水旱災害、地質災害、地震災害等災害的應急管理任務,是一個職能多、體量大的管理機構。
應急的事歸一個應急部門管理,這是建國以來最大影響,最為深遠的一次改革。應急管理部的成立,無論是對安全生產還是在國民經濟,都是一件非常重要的大事?,F在,全國各省、市、縣應急管理廳(局)已基本全部成立。
應急管理的范圍廣,職責多。應急管理與安全生產工作是包涵關系,安全生產是應急管理工作的基本盤,依然是應該常抓不懈的重要工作。那么,應急管理與安全管理有何異同呢?
2. 相同之處
(1)目標相同。這兩類職責的目標都是為了群眾,人民群眾安全感。制定《安全生產法》的目的是“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突發事件應對法》“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2)理念相同。理念上都強調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生命至上,安全發展。
(3)方法相同。在方法上都強調預防為主,風險治理,都是建設平安中國的重要部分。《安全生產法》強調“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突發事件應對法》強調“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預防與應急結相結合的原則”。兩部法律都強調預防。
3. 不同之處
(1)主體法律不同?!栋踩a法》和《突發事件應對法》。
(2)責任主體不同。安全生產責任主體是生產經營單位,應急管理要求黨政機關承擔主體責任。
(3)基本前提不同。安全生產強調一切事故可以預防,應急管理工作前提是事件肯定會發生。
(4)職責定位不同。對于政府,安全生產強調政府行政執法;應急管理強調政府引導社會準備。
(5)工作范圍不同。應急管理不僅包括安全生產類,還包括自然災害類,水災、旱災、風災、地質災害與地震災害等。
4. 與時俱進
認識到安全生產與應急管理的不同,我們這些從安全生產崗位或從其他崗位轉換到從事應急工作的人們,應該盡快適應工作的變化,重新學習,以積極的態度迎接挑戰,在實踐中不斷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