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責險-企業的保護傘
進入高危行業,員工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怎么辦?出現群死群傷的安全生產責任事故,企業無力承擔賠付怎么辦?
不用擔心!一種新商業保險已在成都試點推進,它就是安全生產責任險!
安全生產責任險是什么?
安全生產責任險(以下簡稱“安責險”)是指投保的生產經營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造成從業人員、第三者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等,由保險人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保險。包括:死亡傷殘賠償金、醫療費用、搶險救援費用和法律費用。
成都市安責險屬高危行業領域強制性保險,企業在投保安責險的前提下,根據需要可自主購買其他商業保險。參保企業所有用工模式均應投保安責險,不得漏保。
安責險與商業險有替代關系,與工傷保險是補充關系
安責險與商業險:
安責險與雇主責任保險、公眾責任保險、意外傷害保險是替代關系,可不再重復投保涉及人身賠償責任的商業險種。
安責險與工傷保險
安責險與工傷保險是補充關系。企業員工因生產安全事故導致死亡或傷殘,在獲得工傷保險賠償后,還能獲得安責險的賠償金。
投保安責險對企業來說是非常明智的決定
那么,企業為什么要投保安責險?
參保安責險的責任要求
《安全生產法》第五十三條規定:因生產安全事故受到損害的從業人員,除依法享有工傷保險外,依照有關民事法律尚有獲得賠償的權利的,有權向本單位提出賠償要求。
上述法條簡單說就是,即便企業為員工繳納了工傷保險,也還負有向受傷亡的員工進行民事賠償的責任。
參保安責險的益處
ü 投保安責險是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的一項重要內容;
ü 投保安責險可以在企業安全生產信用體系獲得加分;
ü 保險費的財政支出作為安全生產投入可列支安全生產費用;
ü 企業安全狀況好,上年未發生保險事故,次年保險費下浮10%,可連續下浮5年或至行業最低收費標準為止;
ü 保險公司按照保費的一定比例投入事故預防費用;
ü 一旦發生事故,安責險一定程度上能實現雇主責任險、團體意外傷害險和公眾責任險這三種責任險的替代,初步核算,企業投保的成本至少能下降50%以上。
ü 每年獲得保險公司提供的免費安全隱患排查服務;
ü 依據相關文件規定,向保險公司申請費用開展事故預防活動;
ü 參加相關機構統一組織的安責險事故預防活動;
ü 保險公司提供的其他事故預防服務。
案例事實告訴你
? 2018年6月1日,四川省達州市通川區好一新商貿城負一樓庫房發生火情。這場大火持續了近3天,終于被撲滅。因為投保了企業安全責任險,好一新集團最終獲得120萬賠償金。
? 2017年8月26日,北京市某市場一家玻璃店的員工裝卸玻璃時不慎被倒塌的玻璃砸到,造成一死一傷的嚴重生產安全事故。經過調查、取證后,證實本次事故屬于安全生產責任險保險范圍,賠償保險人50萬元。
? 2017年10月15日,由太平洋保險公司承保的某烤肉館一員工在送烤炭的過程中因地面斜坡濕滑而摔倒,導致胸椎骨折。按照安責險保險合同約定承擔2萬元醫療費用賠償。
講了這么多投保安責險的好處,相信你已經了解了。但其實,安責險已經不算新事物了:
2006
國內開始試點推行安責險。
2017
12月12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保監會、財政部共同印發了《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實施辦法》。
2018
成都開始試點推行安責險。
目前
國內多數省份和經濟較發達的市均已推行安責險。
去年1月,成都市政府安委會印發了《成都市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制度試點實施辦法》的通知,并且成都已經率先在以下5個高危行業,一共1500余家生產經營單位強制實施安全生產責任險。
? 非煤礦山
? 煙花爆竹
? 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和構成重大危險源的使用單位)
? 民用爆炸物品
? 金屬冶煉與加工
根據計劃,安責險將在2019年擴大,到2020年逐步延伸至以下安全風險較大的12個行業領域。
? 建筑施工;
? 交通運輸;
? 對公共安全影響較大的電影院;
? 使用液化石油氣罐的餐飲經營場所;
?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
? 公共場所電梯;
? 大型城市綜合體;
? 大型群眾性活動承辦單位;
......
那安責險要如何買呢?
浮動費率機制,事故越少保費越低
通過前期公開招標比選,目前由平安、太平、國壽財、錦泰、人保5家保險公司組成共保體,為成都市安全責任險制度試點提供市場化運營服務,全市所有網點均可辦理服務。
成都市安責險實行差別費率和浮動費率相結合的機制,發揮費率的杠桿作用,促進企業不斷改善安全生產條件。也就是說,安全生產事故越少的企業,投保費越低,并在來年下浮基準費率。
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安全文化建設、評先評優及失信情況可作為安責險費率浮動標準。參保企業初次投保安責險的費率,按照行業差別費率執行。企業可根據自身需要增加賠償限額,提高應對事故風險的能力。
進行安責險試點,雖然可以在事故后幫助企業賠付,但主要目的還是防范事故。
除了針對企業的安全生產水平實行差別費率,督促企業加強安全生產,成都的安責險還適度加強了事故的預防。
《辦法》要求,保險機構每年或者在期限不滿1年的保險合同期限內,至少組織1次對參保企業的安全風險評估,并提出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隱患的書面建議。
此外,保險經紀公司還將按照不低于保費總額的10%提取事故預防資金,專項用于以下項目:
◆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安全文化建設
◆ 安全生產隱患排查、風險評估
◆ 應急救援演練
◆ 安全生產和職業病防治科技推廣應用
◆ 安全知識或技能競賽等有關活動
◆ 安全事故認定
◆ 安責險業務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