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庫內叉車充電間設置要求
轉載。
一、先了解充電過程的一些原理:
叉車所使用的電池通常是鉛酸蓄電池。在充電時,電池內部的電解液(稀硫酸溶液)會發生電解反應。
酸霧的產生是因為在充電過程中,電解液中的水分被電解,產生氧氣和氫氣。同時,電解液中的硫酸分子也會隨著水分的蒸發而揮發出來,形成酸霧。
氫氣的產生則是由于電解水的反應。水電解時,在陰極發生還原反應,產生氫氣:2H?O + 2e? → H?↑ + 2OH? 。
親自體會過有十幾個充電的區域那個刺激的味道太大,危險。
所以做防火分隔、防腐、通風、防爆就很重要
二、設置要求及依據:
(1)強制規范要求
車輛加油或充電應在指定的安全區域進行,該區域應與物品儲存區和操作間隔開;使用液化石油氣?天然氣的車輛應在倉儲場所外的地點加氣?
6.0.8 充電間的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1、 鉛酸蓄電池充電間的墻壁、門窗、頂部、金屬管道及構架等宜采取耐酸措施,地面應能耐酸,并應有適當的坡度及給排水設施。
2、 鉛酸蓄電池充電間的地面下不宜通過無關的溝道和管線。
3、 充電間應通風良好,當自然通風不能滿足要求時,應采用機械通風,每小時通風換氣次數不應少于8次。
4 、防酸式鉛酸蓄電池充電間內的電氣照明應采用增安型照明器。充電間內不應裝設開關、熔斷器或插座等可能產生火花的電器。
5、 充電間內的固定式線路應采用銅芯絕緣線穿保護管敷設或銅芯塑料護套電纜,并有防止外界損傷的措施;移動式線路應采用銅芯重型橡套電纜。
注: 我覺得重點關注通風頻率每小時八次這個要求,我看很多報告反應基本上這一項都有問題
2、推薦行標準
9.9.1
搬運車輛的充電間(區)可設在除危險品物流建筑外的物流建筑內或與之貼鄰,有蓄電池維修功能的充電設施,宜設置為獨立建筑?蓄電池充電設施可集中或分區布置?
9.9.2
充電間(區)應符合下列規定:
1充電間(區)應遠離明火?高溫?潮濕和人員密集作業場所;
2不得在充電間(區)內設置車輛或電池的解體?焊裝等維修場地;
3物流建筑內的充電間(區)宜靠外墻布置;
4充電區不應設在上方可能有落物或因管道破裂泄漏液體的區域;
5充電間(區)的面積應根據充電形式及充電設備數量確定;
6整車充電間(區)車輛的最高點與頂板下安裝的燈具及門洞上沿的間距不宜小于300mm;
7充電區凈高度不應小于5m,與其他區域的安全距離不應小于5m;
8充電間(區)應采用不發火地面,門窗?墻壁?頂板(棚)?地面等應采用耐酸(堿)腐蝕的材料或防護涂料;
9物流建筑內的充電間應采用防火墻和樓板與其他區域隔開,通向物流建筑的門應采用甲級防火門;
10充電間入口處宜設置人體靜電釋放裝置?
12.3.8
搬運車輛蓄電池充電間(區)應設置獨立的機械通風系統,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1通風量應按充電時產生的氣體量和余熱量計算確定,并應滿足充電間(區)空氣中最大含氫量(按體積計算)不超過0.7%的排風需求;
2充電間的換氣次數不應小于8次/h;
3開放式鉛酸蓄電池的充電區應設置上下排風設施;
4充電期間機械排風系統的風機應保持連續和可靠的運轉,并與氫氣探測器連動;
5機械排風系統可與消防排煙共用;
6設置在充電間(區)內的風機應為防爆型?
15.8.1
下列物流建筑或場所應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設計應符合《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GB 50116的規定:
1每座占地面積大于1000m2的丙類存儲型建筑;
2任一層建筑面積大于1500m2或總建筑面積大于3000m2的丙類作業型建筑;
3存儲貴重物品?易燃易爆物品的庫房;
4物流建筑內的搬運車輛充電間(區)?
15.8.2
搬運車輛充電間(區)應設置氫氣探測器?
總結:繞開繞去分隔、通風、防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