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SIS系統專項檢查突出問題探討
轉載。
根據國家和地方安全監管部門的要求,針對安全儀表系統(SIS)做出全面的檢查(涵蓋工程設計、系統選型、系統集成、安裝調試,投運維保等內容)。
一、國家應急監管要求:
1.《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加強化工安全儀表系統管理的指導意見》(安監總管三〔2014〕116 號):第(十四)條要求,涉及“兩重點一重大”在役生產裝置或設施的化工企業和危險化學品儲存單位,要在全面開展過程危險分析(如HAZOP- 危險與可操作性分析)基礎上,通過風險分析確定安全儀表功能及其風險降低要求,并盡快評估現有安全儀表功能是否滿足風險降低要求。
2.《化工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試行)》(安監總管三〔2017〕121 號):第五條要求,構成一級、二級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罐區未實現緊急切斷功能;涉及毒性氣體、液化氣體、劇毒液體的一級、二級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罐區未配備獨立的安全儀表系統。判定為重大隱患。
二、專項檢查指南
例如:江蘇省發布《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儀表系統檢查評估指南(試行)》 依據專項指南要求針對某市化工企業逐項排查核實,找出存在的問題和不足。
三、突出問題
1. 設計文件缺失; 由于個別裝置建設事件年份久遠,部分資設計資料缺失,只能從現場或者HMI畫面查到一些數據和機柜間的硬件配置等。
2. 聯鎖邏輯圖與HMI畫面不一致;個別設計藍圖的邏輯表達方式和組態畫面顯示的不一致,后臺編程的“與、或、非” 邏輯符號使用不規范等。
3.各系統之間的時鐘同步;針對精細化工企業DCS,SIS,GDS三套系統間的時鐘同步,部分企業沒有做到。 個別企業有些GDS系統還是比較老的壁掛式盤裝二次表,將報警信號通訊給DCS。還沒有配備獨立的GDS系統,無法完成真正意義上的時間同步功能。
4. 定期的功能測試(Ti);主要是在做LOPA分析過程中約定了測試周期Ti=12月,實際運行的裝置檢修周期一般3~4年。顯然與實際情況不符,這就需要在約定的周期內進行功能測試造成制約,實際情況也和檢查的一樣,無檢測記錄。針對安全儀表功能進行定期全面檢驗測試,包括檢測單元、執行元件單元及聯鎖回路測試,并詳細記錄測試過程和結果。
5. 儀表銘牌和位號標識應齊全、牢固、清晰,未與基本控制儀表有明顯的區分;這是針對SIS系統區別于DCS系統做比較特別的要求,提醒操作人員可以直觀的了解變送器、執行機構的重要性等。
6. 未就近配備防靜電手環等人體靜電消除設施,機柜上張貼必須佩戴防靜電設施方可作業的標識;主要目的是為了操作維護人員在進行系統的作業前要充分的將人體靜電移除的必要措施,要求在機柜內設置防靜電手環,并張貼防靜電標志。
四、解決方案
1.在役裝置,由于歷史原因導致設計資料、系統集成資料,施工安裝資料缺失、可以找原設計單位重新出具藍圖以備后續日常維護或檢查實用。系統廠 商提供原始資料的復印版本供后續改造或維保使用。
2.新建裝置,在設計階段開始就需要關注收集國家或者地方監管層面的要求,把“設計-采購-施工-維護”完整的過程文件形成閉環收集整理歸類成冊。設計單位嚴格按照國家規范、標準等要求做合規性設計,確保各項指標符合安全檢查的要求。
五、結論
綜上所述,結合比較突出的問題找到合理可行的方法,同時也對現場的儀表工程師提出了新的要求,通過定期檢維修的環節逐步整改到位,滿足化工裝置生產“安,穩、長、滿、優”的既定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