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6月23日,由司法部印發并正式施行的《物證類司法鑒定執業分類規定》《聲像資料司法鑒定執業分類規定》(司規〔2020〕5號)分別規定了以下和火災原因鑒定相關的內容:第三章【痕跡鑒定】第二十四條 火災痕跡鑒定。包括通過火災現場、監控信息等,對現場煙熏痕跡、倒塌痕跡、炭化痕跡、變形變色痕跡、熔化痕跡以及其他燃燒殘留物進行勘查和檢驗分析,必要時結合火災微量物證鑒定結果,綜合判斷火災事故中痕跡形成過程及與事故之間的因果關系等。第四章【微量物證鑒定】第三十九條 火災微量物證鑒定。包括火災現場涉及的易燃物質類、化工產品類、金屬等的物理性質、化學性質和成分組成的檢驗檢測,以及上述材料的比較檢驗和種類判別。第三章 【圖像鑒定】第十四條 圖像內容分析。包括依據圖像內容分析方法,結合圖像處理和圖像同一性鑒定結果,綜合判斷檢材圖像所記載的人、物的狀態和變化情況及事件發展過程,如案事件圖像中的人物行為和事件過程、交通事故圖像中的交通參與者行為及涉案車輛速度、火災現場圖像中的起火部位及火災過程等。據此,火災事故認定中的痕跡鑒定、微量物證鑒定以及圖像內容分析等,均已納入了司法鑒定的范疇。換句話說,對火災原因的痕跡、微量物證等,以及由此可得出的火災起火點、起火時間等事項的意見,已不是專屬于消防機構的壟斷權力。實踐中,對起火原因的認定一般由消防救援機構認定,但與此同時,也完全可以通過鑒定的方式,由具有鑒定資質的專業機構進行鑒定。另,根據最高院的復函以及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司法鑒定管理問題的決定》第二條規定,除了司法行政部門統一登記管理的法醫類、物證類、聲像資料和環境損害“四類”內鑒定, “四類外”鑒定事項雖然不在司法行政部門統一登記管理范圍內,但是,“四類外”鑒定事項亦可根據行業資質接受辦案機關或當事人委托進行司法鑒定。比如,就電氣火災進行的電氣系統原理分析鑒定和電氣數據分析鑒定,也就是在消防認定的基礎上對具體的電氣故障原因和類型進一步作出認定,以便為民事案件斷案提供參照。此外,作為鑒定機構經常遇到的一種事故鑒定,廣義上的火災鑒定還包括了火災后工程結構鑒定鑒定、火災后價值評估鑒定等。建筑結構在發生火災后,房屋自身的主要結構構件會受到很大程度的損傷。發生火災后,及時地對建筑結構進行檢測與鑒定是受影響結構后期是否可修復以及如何修復,并最終確定火災損失的必要前提條件。最后,還值得提及的是,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全面加強新形勢下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的意見》第九部分“完善法律法規體系,提升依法治火水平”中明確規定了,要健全火災責任追究制度,培育森林草原火災調查評估司法鑒定機構,嚴肅追究火災肇事者法律責任。綜合上述規定和分析,以及筆者在司法部官網和裁判文書網中對“火災”和“司法鑒定意見”的檢索可見,我國的火災司法鑒定也呈現增長態勢。可以預見的是,在不久的將來,我國的火災調查可能也有可能向美國的火災調查格局靠攏——“美國的私人火調公司很多,他們的政府消防部門負責火災涉及的公共犯罪調查,私人火調公司則注重理賠、產品及技術改進等深度調查”。《云南省火災事故調查處理》第五條明確規定“鼓勵火災協查機構、司法鑒定機構等參與火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這似乎是一個領先的做法。下面,筆者就將一些火災司法鑒定機構在火災調查、事故處理以及案件審理中切實發揮作用的一些案例摘錄如下:一、某超市發生火災,據目擊者描述火災先是超市內電表箱附近開始著火,并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經消防認定,起火點位于超市彩鋼屋面與供電入戶電線桿交接處,起火原因為電氣故障導致短路、高溫引燃起火點處的電線絕緣層、屋面保溫材料等可燃物引發火災。消防部門從火災痕跡、火勢走向以及火燒熔痕等現場現象分析起火點和起火原因,最終認定的起火點為電力公司資產,但只是為事故責任認定提供了部分參考依據。還考慮用電情況、電力設備情況等,需要從電氣系統接線及設備情況、信息采集系統數據和火災發生時用戶電能使用情況等電氣專業技術輔助查清發生火災的根本原因。后,人民法院組織委托中電聯司法鑒定中心作為鑒定機構,就如下事項開展鑒定工作。通過專業細致的檢測和分析,最終判定超市電氣設備受損原因不能排除用戶電表箱因用電負荷超過設計負荷造成電表起火,進而引發火災事故。最終法院判定超市負主要責任,供電公司負次要責任。二、某隧道內發生一起重大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燃爆事故,造成15人死亡、3人重度燒傷,16名村民輕微受傷,9部車輛、43間民房受損,直接經濟損失4200多萬元。該案例入選了司法鑒定指導案例——某隧道重大交通事故痕跡物證綜合鑒定。為查清事故成因,事故調查組委托某省公安部門聘請北京中機車輛司法鑒定中心進行鑒定。接受委托后,北京中機車輛司法鑒定中心第一時間組織四名司法鑒定人組成專家組趕赴事發地實施鑒定。即可以確認該起事故系涉案車輛半掛車后一橋左側車輪橡膠輪胎首先發生自燃,進而引發承載危化品貨物爆炸,最終導致整個事故發生。鑒定過程非常精彩,詳情見司法鑒定丨【第二批】指導案例三:某隧道重大交通事故痕跡物證綜合鑒定一文。北京中機車輛司法鑒定中心出具的兩份司法鑒定意見書對事故調查組明確事故成因和責任認定起到了關鍵性作用,事故調查組在最終發布的《某隧道重大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燃爆事故調查報告》中充分采信了上述司法鑒定意見。三、五臺山風景名勝區佛母洞停車場附近發生森林火災,事故調查組認為景區內一小賣部經營者梁某華的一份電纜存在失火罪嫌疑。為驗證其推斷,公安機關將現場提取的電線送到天津消防研究所鑒定,《鑒定書》認為涉案電線斷口處熔痕為“電熱作用形成的熔痕”,加之其他輔證,包括兩名法醫在內的8人專家組出具了專家意見,“起火部位處潮濕地面上放置的帶電多股鋁導線斷口處漏電,持續產生熱量進而引燃周圍可燃物,導致蔓延成災。”其辯護律師聘請的蘇州華碧司法鑒定所的電氣火災鑒定專家提供的專家意見卻持完全相反的結論“涉案導線(火燒熔痕)不存在發生電氣短路或對地放電產生高溫引起火災的物證特征”。但該案二審判決梁某華罪名成立,目前該案正在最高院申訴中。
四、某農用拖拉機起火,消防未作出火災事故認定。在產品責任糾紛一案中,法院因審理案件需要委托江蘇鑒創質量技術服務機構,要求對案涉農用拖拉機進行鑒定。鑒定委托事項:對案涉農用拖拉機起火原因及起火是否系產品缺陷導致進行鑒定鑒定依據GB/T 16840.2-1997《電氣火災原因技術鑒定方法 第2部分:剩磁法》基于現狀案涉拖拉機起火點位于發動機底部區域,可排除外來火源、遺留火種、發動機油液泄露、高溫部件引燃可燃物、電氣短路導致起火的可能。不排除傳動軸纏草自燃后點燃柴油箱,從而引起整車嚴重燒毀的可能。傳動軸無防護罩,不符合國家強制性相關標準要求。五、某蓄電池儲存站發生火災,原因不明。人民法院為審理案件需要,委托清析鑒定中心對涉案蓄電池的起火原因進行鑒定。經鑒定,火災原因系涉案蓄電池的母排發生短路,短路產生的熱效應超過電池外殼的阻燃性能極限,從而發生起火。最終法院采納了司法鑒定意見,并據此對民事責任進行了判定。六、經中國人壽上海市分公司申請,一審法院委托上海新驀爾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對涉案滬BQXXXX號車輛的火災成因進行鑒定。2020年4月14日,該公司出具(2019)審字120039號《質量鑒定報告》,鑒定意見為:涉案滬BQXXXX號車輛的火災成因為:車輛左前輪懸掛連桿受到外力后出現異常斷裂,導致發動機艙發生劇烈振動,會導致以下2種燃燒事故:1.引發艙內電線、電器被碰撞損壞致短路產生火花,引燃在劇烈振動中損壞的燃油管道泄漏出的燃油而發生起火;2.泄漏的大量油液遇到發動機的高溫部分,發生燃燒,引燃在發動機艙內的塑料部件、橡膠部件及發動機燃油噴射管道,并造成更劇烈的燃燒。
此外,也有反例——某物流公司的車輛起火一案中,火災事故認定書中載明“起火原因可排除外來火源,不排除電氣線路故障引燃可燃物引起火災的可能”。法院認定,在物流公司放棄對起火原因進行司法鑒定的情況下,法院在認定起火原因時,應當秉持高度蓋然性的標準,結合保險合同約定和本案證據進行判斷。本案中,火災事故認定書雖未明確保險事故具體原因,但其已經明確了可以排除和不能排除的因素,結合保險合同中對自燃的釋義,已經能夠判斷本案所涉起火屬于保險合同中的約定的自燃。可見,在消防認定非常不利的情況下,不通過司法鑒定反駁存在很大的舉證不利后果。
鑒于消防認定較之于鑒定意見,還包括了經驗法則、邏輯推理等價值判斷,尤其是在一些火災的技術調查報告責任分擔部分中,還包括了法律規范的適用活動。而且,單就消防認定的事實而言,絕大多數情況下都只是部分事實,甚至是毫無證明力的非確定性的意見而已。對此,其相關性和證明力還應當放到訴訟活動中的整個證據鏈中綜合考察,結合相關事實、證據,并根據高度蓋然性的證明標準予以判定。關鍵是,因為眾所周知的若干原因消防對事實部分的認定,可能是錯誤的。為此,申請司法鑒定對起火原因進行鑒定就變得至關重要。不過,并非所有的案件都需要鑒定,一是因為動輒幾萬塊的鑒定費不是所有案件都必須的,鑒定意見往往需要視案件標的、付費能力、事實是否明確等各種因素綜合取舍;二是因為審判實踐中并非所有的事實都需要啟動鑒定程序,在小額侵權賠償案件中,法院行使自由裁量權酌定責任比例及損失數額的做法可以降低當事人訴訟成本也符合效率原則。但就我國現階段的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而言,在絕大多數情況下,火災調查仍然是以消防機構認定為主的。如果國家能為火災調查創造便利條件,如果每個火災調查員能認真負責,勢必會為諸多本來就因火災損失無法另行付費的當事人省下一筆費用,并且不會因錯誤的認定而在訴訟中承擔本不應承擔的各種法律責任。要知道,不是所有的火災調查人員都像我認識的那些既專業負責,同時又宅心仁厚的同志一樣,會為了查清并充分驗證一起自燃火災,會花費公家上萬塊的鑒定費, 應用《物質熱穩定性的熱分析試驗方法》GB/T 13464-2008 《物質恒溫穩定性的熱分析試驗方法》GB/T 29174-2012等標準進行鑒定。畢竟,很多領導認為,把錢花在火災調查上是不值當的,這樣做也是會挨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