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工作壓力系指消防給水系統可能產生的最大運行壓力,是選擇管材、管件的配件等產品的重要依據之一,同時也用于確定壓力管道水壓強度試驗的試驗壓力。消防給水系統中采用的設備、器材、管材管件、閥門和配件等系統組件的產品工作壓力等級,應大于消防給水系統的系統工作壓力(以防火災時這些部位出現滲漏或損壞,影響消防供水的可靠性),且應保證系統在可能最大運行壓力時安全可靠。低壓消防給水系統的系統工作壓力應根據市政給水管網和其他給水管網等的系統工作壓力確定,且不應小于0.60MPa。高壓和臨時高壓消防給水系統的系統工作壓力應根據系統在供水時,可能的最大運行供水壓力確定,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1.高位消防水池、水塔供水的高壓消防給水系統的系統工作壓力,應為高位消防水池、水塔最大靜壓。 2.市政給水管網直接供水的高壓消防給水系統的系統工作壓力,應根據市政給水管網的工作壓力確定。 3.采用高位消防水箱穩壓的臨時高壓消防給水系統的系統工作壓力,應為消防水泵零流量時的壓力與水泵吸水口最大靜水壓力之和。 4.采用穩壓泵穩壓的臨時高壓消防給水系統的系統工作壓力,應取消防水泵零流量時的壓力、消防水泵吸水口最大靜壓二者之和與穩壓泵維持系統壓力時兩者其中的較大值。設計工作壓力是指消防給水系統所需要的設計壓力,該壓力應滿足所服務的各種水滅火系統最不利點處水滅火設施的壓力要求,也稱為設計壓力。對于采用消防水泵的系統來說,系統的設計工作壓力通常是確定消防水泵工作壓力的依據。消防給水系統的工作壓力,通常是指消火栓栓口、報警閥組、水流指示器、噴頭等消防設施在正額定工作狀態下承受的壓力,而非設施的承壓能力。通常是指消防給水系統壓力管道水壓強度試驗的試驗壓力,不同管材類型的試驗壓力選用應根據系統工作壓力確定。
額定工作壓力,是指在滿足設備正常工作需求下,設備能承受的最大工作壓力。通常情況下,實際工作壓力小于或等于額定工作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