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危險區域劃分的幾個誤區
轉載。
一、把火災危險性等價為爆炸危險區域。
我們把火災危險性分類與可能存在爆炸危險的區域對應一下。(主要看甲、乙、丙類)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3.1.1 生產的火災危險性應根據生產中使用或產生的物質性質及其數量等因素劃分,可分為甲、乙、丙、丁、戊類,并應符合表 3.1.1 的規定。
火災危險性 | 工廠 | 倉庫 | 是否有氣體或可燃液體薄霧的爆炸危險環境 |
甲類 | 1.閃點小于28℃的液體; | 同左 | 有 |
2.爆炸下限小于10%的氣體; | 同左 | 有 | |
3.常溫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氣中氧化能導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質; | 同左 | 有 | |
4.常溫下受到水或空氣中水蒸汽的作用,能產生可燃氣體并引起燃燒或爆炸的物質; | 同左 | 產生可燃氣體時,有 | |
5.遇酸、受熱、撞擊、摩擦、催化以及遇有機物或硫磺等易燃的無機物,極易引起燃燒或爆炸的強氧化劑; | 同左 | 不屬于氣體爆炸危險環境 | |
6.受撞擊、摩擦或與氧化劑、有機物接觸時能引起燃燒或爆炸的物質; | 同左 | 無 | |
7.在密閉設備內操作溫度大于等于物質本身自燃點的生產。 | 倉庫無此類 | 無 | |
乙類 | 1.閃點不小于28℃,但小于60℃的液體; | 同左 | 有 |
2.爆炸下限不小于10% 的氣體; | 同左 | 有 | |
3.不屬于甲類的氧化劑; | 同左 | 無 | |
4.不屬于甲類的化學易燃固體; | 同左 | 無 | |
5.助燃氣體; | 同左 | 火災危險 | |
6.能與空氣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浮游狀態的粉塵、纖維、閃點大于等于60℃的液體霧滴。 | 倉庫:常溫下與空氣接觸能緩慢氧化,積熱不散引起自燃的物品。 | 閃點大于等于60℃液體霧滴,有 | |
丙類 | 1.閃點不小于60℃的液體=閃點大于等于60℃的液體。 | 同左 | 無 |
2.可燃固體 | 同左 | 無 |
二、物理爆炸或超壓爆炸不屬于電氣爆炸危險防護范疇。
典型的碰撞造成的爆炸、鍋爐超壓造成的爆炸。
三、丙類液體是否涉及防爆危險區域?(乙類液體要考慮防爆)
1、先看規范要求《爆炸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GB50058-2014,3.1.1條,《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3.1.1 條。
(1)“閃點≥60℃的高揮發性液體”一旦形成“薄霧或霧滴”要防爆。
GB50058-2014,3.3.1 條,3當高揮發性液體可能大量釋放并擴散到15m以外時,爆炸危險區域的范圍應劃分為附加2區。
(2)環境溫度或操作溫度大于丙類液體閃點時要防爆。但爆炸危險范圍可縮小。
GB50058-2014,3.3.1 條,4 當可燃液體閃點高于或等于60℃時,在物料操作溫度高于可燃液體閃點的情況下,可燃掖體可能泄漏時,其爆炸危險區域的范圍宜適當縮小,但不宜小于4.5m。
2、GB 20581-2006《化學品分類、警示標簽和警示性說明安全規范 易燃液體》中的易燃液體的定義。我們可以看到,閃點>60℃時易燃丙類液體不需要警告標識,閃點=60℃時要有警告標志。
3、高揮發性液體定義——GB50058-2014,2.0.9 高揮發性液體:高揮發性液體是指在37.8℃的條件下,蒸氣絕壓超過276kPa的液體。這些物質要考慮爆炸危險性。這些液體包括丁烷、乙烷、乙烯、丙烷、丙烯等液體,液化天然氣,天然氣凝液及它們的混合物。
4、丙類液體是否能形成“蒸氣”“薄霧”“霧滴”是判定防爆的關鍵。
雖然GB50058-2014附錄C中含有丙類液體;但其所指的規范中的丙類液體的“蒸氣”“薄霧”“霧滴”。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10.2.1條文說明:儲存丙類液體的儲罐,當液體的閃點不低于60℃時,在常溫下揮發可燃蒸氣少,蒸氣擴散達到燃燒爆炸范圍的可能性更小。3.1.1條文說明: 國產16種規格的柴油閃點大多數為60℃~90℃(其中僅“—35#”柴油為50℃); 閃點在60℃~120℃的73個品種的可燃液體,絕大多數火災危險性不大;
——《石油化工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檢測報警設計標準 GB/T50493-2019》附錄A 常見易燃氣體、蒸氣特性,列舉了101種物質。閃點最高的是45℃的煤油。原油沒有寫閃點,但其含有成分復雜,危險性高。
因此,普通環境的丙類液體儲存,不用考慮防爆,形不成“蒸汽”,無法劃分爆炸危險分區。但電氣裝置可選用防爆提高安全性,以防萬一。規范也沒有要求必須防爆。
四、丙類高揮發性液體是否做“氣體”探測器?
規范沒有具體規定,當不會出現“蒸氣”“薄霧”“霧滴時,不需要設置氣體探測。
五、氧氣站、析出大量氧氣的場所是否防爆?
建議防爆,氧氣濃度影響物質的燃燒情況,縮短了電氣絕緣間隙,火災危險性高,采用氧氣探測解決防火,使用防爆電氣是為了解決火災風險,不是爆炸風險。
六、空氣中立即自燃氣體是否防爆?
根據《爆炸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GB50058-2014),1.02.條, 本規范不適用于下列環境:4 使用強氧化劑以及不用外來點火源就能自行起火的物質的環境;
但《爆炸性環境 第14部分:場所分類 爆炸性氣體環境》GB3836.14-2014和SH/T3038-2017這兩本規范沒說不適用空氣自燃的氣體。
硅烷、TMA這類氣體的燃燒特性特殊,不一定泄露就自燃,與濃度和泄露速度相關,但還是要按防爆處理,爆炸危險區域的劃分還是按GB50058-2014。
七、通風的有效性?
《爆炸性環境 第14部分:場所分類 爆炸性氣體環境》GB3836.14-2014給出了定量計算的方法。換句話說通風量要滿足要求。
同時設備可靠性也有要求:
(1)風機設有備用設備。
(2)風機無備用設備,但其故障時,可關閉工藝設備或閥門。
從上表可以看到,通風等級為中級、良好——對應的剛好是0區、1區、2區。也就是說爆炸危險區域必須通風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