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慣性違章的成因與防范
習慣性違章是指那些固守舊有的不良作業傳統和工作習慣,違反安全規程,長期反復發生的作業行為。分析習慣性違章的成因,深刻認識習慣性違章的危害性,高度重視習慣性違章的預防措施,對煉化系統的安全穩定運行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
一、習慣性違章的成因
1. 一味地想走捷徑。一些員工,特別是青年員工,觀念新、腦子活,干工作也想“多、快、好、省”,但有時一味地想走捷徑,置安全措施于不顧。
2. 對潛在危險熟視無睹。員工對違章作業所造成的"看得見"的危險往往比較警惕、重視,但對潛伏危險的習慣性違章往往掉以輕心。他們往往對已發生的危險比較警醒,對暫時沒有發生危險惡果的習慣性違章卻容易忽視。
3. 僥幸心理作祟。因為偶然違章沒有造成什么惡果,就把潛在的危險拋之腦后,久而久之,養成了習慣性違章。
4. “藝高人膽大”。認為自己熟悉操作技術,有工作經驗,理論上也有一套,操作知識也都知道,因而有關作業規定和程序對自己來說都是“不必要的”、“小菜一碟”,別人不敢違章,自己卻敢。
5. 誤認為“習慣性違章不算違章”。錯誤地認為,不良的作業習慣只是個人的工作習慣和“風格”,算不上是違章。
6. 認為不是檢查,沒人監督,執不執行規章無所謂。認為上級部門沒來檢查,不用“裝樣子”、“走形式”,工作現場沒有領導監督,也無人會處罰,自己是單兵作業或與同事倆、仨人作業,不用按程序走也可以。
7. 粗枝大葉、不拘小節。認為對自己熟悉的工作環境和作業程序,只要把握主要的操作規程即可,沒必要每次都顧及“細節”、“小事”。
8. 逞能冒險蠻干。認為不是特別高就不用使用梯子,低壓電“打不死人”就帶電作業。誤認為按規章程序作業是無能膽小的表現,冒險蠻干方顯“英雄本色”。不愿意“小心翼翼”、“如履薄冰”,喜歡“破釜沉舟”、“背水一戰”。
9. 單位、班組安全管理不嚴。個別單位、班組只重生產,不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程序和規章制度。對暫時還沒有造成惡果的習慣性違章行為姑息遷就,放松了對員工安全行為的嚴格要求和教育督導。發生事故后,不嚴格按規定進行處罰。
二、反習慣性違章的特點
1. 反習慣性違章的必要性
多年來的事故統計表明,90%以上的事故都是由于違章造成的。這充分表明,習慣性違章存在的巨大隱患與危害是不容忽視的,反習慣性違章勢在必行。
2. 反習慣性違章的長期性
反習慣性違章不能只搞大突擊、集中培訓、集中教育,不能搞“季節性”,只能搞“全天候”。應該充分認識到,反習慣性違章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不能搞短期行為。反習慣性違章決不可能一勞永逸,只有長期艱苦地防范,才能杜絕一犯再犯。
三、習慣性違章的表現形式
習慣性違章是一種長期沿襲下來的違章行為,它實質上是違反安全生產客觀規律的盲目的行為方式,缺乏認識,習以為常,習慣成自然,終于釀成令人可怕的悲劇。習慣性違章的表現形式有多種,按違章的性質來劃分,可分為以下幾種:
1. 習慣性違章操作。即在操作中,沿襲不良的傳統習慣做法,違反安全規程規定的操作技術或操作程序的行為。如進入生產裝置不戴安全帽,高空作業不系安全帶,有毒有害作業不戴防護用品等。
2. 習慣性違章作業。即違反安全規程,按照不良的傳統習慣,隨心所欲地進行生產或施工活動。如電工作業不掛警示牌,從高處往下拋擲物品等。突出表現為圖省事,認為執行規程要辦理手續,要使用安全工器具,既麻煩又費時,而不執行也不一定出事。對執行規程抱著應付的態度,違反了也不在乎
3. 習慣性違章指揮。即負責人在指揮作業過程中,違反安全規程的要求,按不良的傳統習慣進行指揮。如下發工作票不寫安全要求,在作業過程中,該執行的監護不執行等。
四、如何防范習慣性違章
1. 狠抓"認識"教育
“認識”不到位,行動就不會到位。正確認識習慣性違章的危害和防范習慣性違章的重要意義,是預防習慣性違章的第一步,也是重要的一步。因為再好的規章制度也必須要有思想認識正確的人去執行,因此要狠抓“認識”教育。
2. 狠抓“安全知識”教育
要利用簡報、會議、宣傳欄、班組會等多種形式做好安全知識的宣傳工作,增加員工的安全知識,提高員工防范習慣性違章的能力。
3. 制定相應的安全規章制度
可以通過制定“反習慣性違章工作條例”、“反習慣性違章獎懲辦法”、“反習慣性違章崗位實施細則”等。把規章制度定到單位、定到班組,落實到每一個崗位上
4. 反習慣性違章工作要長抓不懈
克服習慣性違章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長抓不懈。最有效的辦法就是實行填報“崗位安全操作不違章日志”,即只要是工作日,無論哪一個崗位的員工都必須填寫當日的安全操作記錄,由班組及區塊驗收。采取每周一小結,每月一評比,每年總結的辦法,不讓任何一個習慣性違章行為成為漏網之魚。
5. 獎勵與懲罰并用
有了規矩,就得按規矩辦,否則規矩就是一紙空文,防范習慣性違章也就成了一句空話。對于那些一貫堅持按規程工作、一絲不茍遵守安全規定而長期無任何事故的班組、個人要重獎,以激勵全體員工。而對那些違章的現象及責任班組和個人,要給予處罰,以警示旁人。
6. 實行違章一票否決制
有的人之所以對習慣性違章滿不在乎,除了因為沒有深刻理解習慣性違章所潛在的巨大危害之外,還與習慣性違章發生后沒有受到嚴厲的懲罰有關。所以對習慣性違章行為不能只批評教育或象征性地罰一些錢,而要實行“一票否決制”,做到安全不過關,其他都免談。
7. 領導重視
反習慣性違章能否取得成效,不僅僅取決于企業各級領導的決心、態度是否堅決,措施是否得力,而且取決于他們自身的模范帶頭作用。領導就是榜樣,榜樣的力量是無窮的,如果企業領導帶頭遵章守紀,杜絕習慣性違章指揮,員工就能跟著學,照著做,就能帶出遵章守紀的員工隊伍。領導重視就能感召眾人,只要領導以身作則,就會產生一股強大的反習慣性違章的凝聚力。
8. 完善安全防護設施
要預防因習慣性違章而誘發的事故,既要解決好習慣性違章者這個主導因素,又要注意解決好操作對象、作業環境這些客觀的因素。單純強調人這個主導因素,而忽視客觀條件,不符合預防事故的客觀規律。特別是有的員工因受不良傳統做法和習慣方式的影響,雖然身臨險境卻不知險,若再加上設備陳舊,存在許多缺陷和隱患,則事故難以避免。因此,要預防習慣性違章造成的后果必須完善安全防護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