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安全協會頒發的特種作業證件可不可以使用?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第30號令)第十八條規定:對已經受理的申請,考核發證機關應當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工作。符合條件的,頒發特種作業操作證;不符合條件的,應當說明理由。安全協會不屬于考核發證機關,無權頒發特種作業操作證。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第30號令)第十八條規定:對已經受理的申請,考核發證機關應當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工作。符合條件的,頒發特種作業操作證;不符合條件的,應當說明理由。安全協會不屬于考核發證機關,無權頒發特種作業操作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