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劃分標準
一
一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
1.根據GB18218《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要求規定的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同屬一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 2.高層公共建筑(建筑高度超過24m的公共建筑)的辦公樓。 3.公共圖書館、展覽館、博物館、檔案館、體育館。 4.集體宿舍、招待所、音樂室等人員聚集場所。 5.面積大于300m2的甲、乙類生產區域。 6.滿足以下條件的儲罐: 6.1儲存量超過《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規定臨界量的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儲罐(區)。 6.2 總存儲量(注:按儲罐幾何容積和設計儲存壓力的乘積計算)大于2000m3的氧氣儲罐(區)。 6.3 總儲存量超過500m3的輕油儲罐(區)。 7. 每小時流量大于10000m3的煤氣加壓站。 8. 單機容量大于100MW(10萬千瓦)的發電機組。 9 .經各單位審定劃為一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其他區域。 二 二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 1 .面積小于300m2的甲、乙類生產區域。 2 .除一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儲罐(區)、氧氣儲罐(區)。 3 .每小時流量小于或等于10000m3的煤氣加壓站。 4 .天然氣調壓站。 5 .總裝機容量大于400KVA的柴油發電機房及其儲油間。 6 .符合以下任一條的油庫、液壓站: 6.1 地下液壓站、油庫。 6.2 距地坪標高24m 以上且儲油總容積≥2m3的平臺封閉液壓站房。 6.3 涉及主作業線,對作業線產生重大影響的液壓站及油庫。 7 .使用汽油等可燃油進行軋輥清洗作業的區域。 8.涉及主作業線,對作業線產生重大影響的主控制室、主電室(包括電纜夾層)、主電纜隧道、通訊中心(含交換機室、總配線室和電力室等)。 9 .220KV總降站及電壓等級達到35KV的變電所。 10. 經各單位審定劃為二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其他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