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維護保養
維護要求:
a) 控制器的自檢、消音、復位、屏蔽、歷史記錄查詢、火警優先等功能應正常;
b) 控制器應能直接或間接地接收來自火災探測器及其他報警觸發器件的火災報警信號,發出聲、光報警信號,指示火災發生部位,記錄火災報警時間,并予以保持,直至手動復位;
c) 火災報警聲信號應能手動消除,當再有火災報警信號輸入時,應能再次啟動;
d) 控制器使用打印機記錄火災報警時間時,應打印出月、日、時、分等信息;
e) 當控制器內部、控制器與其連接的部件間產生故障時,應能在 100 s 內發出與火災報警信號有明顯區別的故障聲、光信號,故障聲信號應能手動消除,再有故障信號輸入時,應能再啟動;
f) 火災報警控制器的電源部分應有主電源和備用電源轉換裝置。當主電源斷電時,能自動切換到備用電源;當主電源恢復時能自動轉換到主電源。
維護方法:
a項:操作控制器的自檢按鍵,觀察控制器面板上所有指示燈、顯示器和音響器件的動作情況。當報警控制器處于報警狀態時,手動操作控制器的消音鍵,檢查控制器聲信號消除情況。手動操作消防聯動控制器或火災報警控制器(聯動型)的復位鍵,觀察控制器、模塊的工作情況。操作控制器屏蔽或取消屏蔽回路任一部件,檢查控制器設備信息注釋情況和屏蔽指示燈工作情況。結合探測器報警功能測試,查看報警控制器顯示的報警部位、類型是否與現場一致。
b、c項:控制器發出消防聯動設備控制信號時,應發出相應的聲光信號指示,該光信號指示不能被覆蓋且應保持至手動恢復;在接收到消防聯動控制設備反饋信號10 s內應發出相應的聲光信號,并保持至消防聯動設備恢復。
d項:結合探測器報警功能測試,查看打印機記錄紙張信息是否完整。
e項:控制器與任一現場部件之間的連接斷路,用秒表測量控制器故障報警響應時間,檢查控制器故障信息顯示情況。
f項:測試控制器電源轉換功能:切斷主電源,能自動轉換到備用電源,主電源恢復時,能自動轉換到主電源;主、備電源工作狀態指示正常。
檢測設備:
感煙(溫)探測器功能試驗器、秒表。
維護要求:
a) 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應能接收火災報警控制器和消防聯動控制器發出的故障報警信號、火災報警信號和聯動控制信號,顯示相應信息;
b) 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應能監視并顯示與控制器通訊的工作狀態;
c) 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應能顯示建筑總平面圖、保護對象的建筑平面圖和系統圖;
維護方法:
使火災報警控制器、消防聯動控制器發出火災報警信號、聯動控制信號、反饋信號,核對圖形顯示裝置顯示相應信號的物理位置準確性。
維護要求:
a) 外觀應完好,無明顯損傷;
b) 安裝牢固,平穩無傾斜;
c) 火災顯示盤應能正確接收和顯示火災報警控制器發出的火災報警信號;聲報警信號應能手動消除,再次有火警信號輸入時,應能再啟動;
d) 斷開火災顯示盤的電源或信號線路,火災報警控制器應在 100 s 內收到故障信號;故障信號在排除后自動復位。
維護方法:
a、b項:目測,手動檢查。
c項:使探測器或手動報警按鈕發出火災報警信號,檢查火災顯示盤和控制器火災信息現實情況;手動操作設備的消音鍵,檢查聲信號消除情況。
d項:使火災顯示盤的主電源處于故障狀態,用秒表測量控制器故障報警響應時間,觀察控制器的故障報警情況和故障報警顯示情況。
維護要求:
a) 外觀應完好,無明顯損傷;
b) 探測器安裝應牢固不得有明顯松動;
c) 探測器周圍 0.5 m 內不應有遮擋物;
d) 當被監視區域達到報警條件時,應向火災報警控制器輸出火警信號;
e) 探測器報警后應能啟動火災報警確認燈;探測器報警確認燈在手動復位前應予以保持;
f) 探測器的編碼應與竣工圖標識、控制器顯示相對應。
維護方法:
a、b、c、f項:目測,手動檢查。
d、e項:對可恢復的探測器采用專用的檢測儀器或模擬火災,使探測器達到報警設定值;對不可恢復的探測器采取模擬報警的方法,使探測器處于火災報警狀態;觀察火災探測器火警確認燈點亮情況。對線型光束感煙火災探測器的火災報警功能、復位功能進行檢查并記錄,探測器的火災報警功能、復位功能。對線型感溫火災探測器的火災報警功能、復位功能進行檢查并記錄;對線型感溫火災探測器的敏感部件故障功能進行檢查并記錄。對管路采樣式吸氣感煙火災探測器的火災報警功能、復位功能進行檢查并記錄;對管路采樣式吸氣感煙火災探測器的采樣管路氣流故障報警功能進行檢查并記錄。對點型火焰探測器和圖像型火災探測器的火災報警功能、復位功能進行檢查并記錄。
檢測設備:
感煙(溫)探測器功能試驗器、線型光束感煙探測器濾光片、秒表、鋼卷尺。
維護要求:
a) 安裝應牢固、平穩、無松動;
b) 應在接收火災報警控制器輸出的控制信號后,發出聲、光警報。
維護方法:
a項:目測,手動檢查。
b項:操作控制器使火災警報器啟動,觀察火災警報器是否發出聲、光警報。
維護要求:
a) 外觀應完好,無明顯損傷;
b) 緊固部件無松動,啟動零件不應破碎、變形或移位;
c) 報警按鈕編碼應與竣工圖標識、控制器顯示相對應;
d) 被觸發時,應向火災報警控制器輸出火警信號;
e) 報警按鈕與火災報警控制器手動復位后,按鈕的報警狀態與火災確認指示燈應能復位。
維護方法:
a、b、c項:目測,手動檢查。
d、e項:使報警按鈕動作后,觀察按鈕火警確認燈的點亮情況;檢查控制器火災報警情況、火警信息顯示和記錄情況。復位手動報警按鈕的機械機構,手動操作控制器的復位鍵,觀察按鈕火警確認燈的熄滅情況。對可恢復的手動報警按鈕,使報警按鈕動作,報警按鈕應發出火災報警信號。對不可恢復的手動報警按鈕應采用模擬動作的方法使報警按鈕發出火災報警信號,報警按鈕應發出火災報警信號。
維護要求:
a) 廣播揚聲器表面無破損,安裝應牢固可靠;
b) 儀表、指示燈應顯示正常,開關和控制按鈕應動作靈活;
c) 揚聲器語音廣播音質應清晰;
d) 火災應急廣播與公共廣播合用時,應保證能在消防控制室將相關部位的揚聲器和音響廣播擴音機強制轉入火災應急廣播狀態;
e) 消防應急廣播設備的電源部分應具有主電源和備用電源轉換裝置,當主電源斷電時,能自動切換到備用電源;當主電源恢復時,能自動切換到主電源。
維護方法:
a、b項:目測,手動檢查。
c項:操作消防應急廣播控制設備使揚聲器播放應急廣播信息,檢查語音信息的播報情況。
d項:結合消防聯動功能測試,檢查廣播的控制功能。
e項:進行電源切換測試。
維護要求:
a) 消防電話主機儀表、指示燈顯示應正常,開關和控制按鈕應動作靈活;
b) 消防電話插孔外觀應正常;
c) 當有消防電話分機呼叫時,總機應在 3 s 內發出呼叫聲、光信號;
d) 在消防控制室應能與所有消防電話、電話插孔之間互相呼叫與通話;
e) 消防電話分機與消防電話總機的通話應清晰。
維護方法:
a、b項:目測,手動檢查。
c項:將任一部電話分機摘機,用秒表測量總機的響應時間,檢查總機呼叫信息顯示情況。
d、e項:操作電話總機建立通話,檢查語音通話情況。
檢測設備:秒表。
維護要求:
a) 首層的消防電梯迫降按鈕,應用透明罩保護,當觸發按鈕時,能控制電梯下降至首層;
b) 消防控制室應能手動和自動控制電梯回落首層,功能、信號均應正常,此時其他樓層按鈕不能呼叫控制電梯,只能在轎廂內控制;
c) 消防電梯從首層到頂層的運行時間不宜大于 60 s。
維護方法:
a項:目測,手動檢查;觸發首層的迫降按鈕時,能控制電梯回落至首層,查看電梯下落情況。
b、c項:消防控制室手動和自動控制電梯迫降至首層,功能、信號均正常,此時其他樓層按鈕呼叫功能失效,只能在轎廂內控制。消防電梯從首層到頂層的運行時間不宜大于60 s。
檢測設備:
秒表。
維護要求:
a) 火災報警控制器及聯動控制器對消防給水滅火系統、防煙排煙系統、氣體滅火系統、防火卷簾、電動防火門、消防廣播與火災警報器、非消防用電切斷、電梯等設備的控制應與設計文件相符;
b) 設置在消防控制室以外的消防聯動控制設備的動作狀態信號,均應在消防控制室顯示。
維護方法:
使任一報警區域符合聯動控制觸發條件的火災探測器、手動火災報警按鈕發出火災報警信號:將火災報警控制器及聯動控制器置于自動狀態,試驗火災報警控制器及聯動控制器對消防廣播與火災警報器、防煙排煙系統、應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統、防火卷簾、電動防火門、非消防用電切斷、電梯等設備的聯動控制功能;查看火災報警控制器及聯動控制器啟動提示,應能在規定的時間內發出預先設定的啟動信號,其動作后的反饋信息應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