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焦爐交換時,經常聽到的“放炮”聲是怎樣產生的?
“放炮”是由于焦爐煤氣和空氣在磚煤氣道中混合著火和回火而產生的。一般“放炮”是在交換后10~20s左右發生。多數發生在上升氣流改下降氣流的磚煤氣道中。(3) 換孔板時,沒有在加減旋塞關閉15~20s后,擰緊發蘭螺絲,造成吸入空氣,產生“放炮”。(4) 交換旋塞開、關不正,旋塞轉動角度不夠或已轉90°但仍未全關,以至造成漏氣和除碳口進空氣。 (5) 交換旋塞芯和外殼研磨不好,受到腐蝕或潤滑不好,以至全關時仍漏氣。(6) 違反壓力制度,炭化室石墨保護層被燒掉,荒煤氣串漏。
管徑在100mm以上,逐漸關閉煤氣來源閥門,壓力降到500Pa左右時,用蒸汽泡沫滅火器滅火,通入氮氣、蒸汽切斷煤氣,以達到滅火。管徑在100mm以下,關閉煤氣來源,通氮氣、蒸汽滅火。 產生的廢氣經跨越孔到下降火道,再經過斜道、下降氣流蓄熱室、小煙道、分煙道到煙囪根部,被煙囪抽走排往大氣。 控制進入焦爐加熱系統的空氣量和高爐煤氣的煤氣量,同時還控制排出加熱系統產生的廢氣。 煤氣管道、廢氣盤、煤氣預熱器、煤氣混合器、加減旋塞、交換旋塞、水封槽、交換機、流量孔板、測溫和測壓管等。 焦爐煤氣中含有大量的甲烷等碳氫化合物,這些物質在高溫下分解,產生游離碳或石墨沉漬容易將格子磚或斜道等處堵塞。另外,焦爐煤氣熱值較高,不需預熱到象高爐煤氣那樣高的溫度。
因為焦爐煤氣里含有一些未被回收的焦油和萘等物質,這些物質在溫度低的情況下冷凝下來,往往在煤氣道旋塞、孔板或管徑較小的地方堵塞管道,這樣會嚴重影響煉焦爐均勻加熱。 燃燒的條件:助燃劑、著火點 完全燃燒的條件:有足夠的空氣,并與燃料充分接觸;足夠的燃燒空間和時間;燃燒產物能順利排出。 可燃物與空氣混合,在較小的空間內著火迅速燃燒,在瞬間內放出大量的熱量,造成溫度和壓力急劇增高,火焰傳播速度達每秒幾百米,甚至達幾千米,這種現象叫爆炸。 產生條件:空氣和可燃物的混合比例在爆炸極限內; 爆炸性的氣體遇火源或赤熱的物體。 11. 使用高爐煤氣時,為什么有時煤氣砣處產生正壓? 蓄熱室封墻漏,吸入大量空氣,使煤氣不能通過,導致煤氣砣處產生正壓; 蓄熱室格子磚堵,煤氣收堵,導致煤氣砣處產生正壓。 把燃燒室分成許多“格”,可以增加爐體的結構強度,并且因為增加了輻射傳熱的面積,而有利于輻射傳熱。把燃燒室分成許多立火道,可迫使燃燒后熱氣流沿燃燒室長度方向均勻分布,以達到對炭化室均勻加熱的目的。13. 為什么用焦爐煤氣加熱時,α值一定要控制在1.2左右為好? α值在1.2左右,可以使煤氣完全燃燒,并可以防止高溫事故。如果α值過小,空氣量不足,使燃燒不完全。α值過大,過量的空氣會使爐溫迅速升高,而產生高溫事故,損害爐體。所以一般α值控制在1.2~1.25左右為好。 因為在煙囪高度一定,外界大氣的溫度不變的情況下,廢氣溫度越高,浮力就越大,為了保證煙道的浮力,規定小煙道溫度不低于250℃。 炭化室內煤氣壓力應大于相臨燃燒室內的壓力,并高于外界大氣壓力;炭化室內煤氣壓力在整個結焦期內,任何情況下均應保持正壓;在同一結焦時間內,沿加熱系統高度方向的壓力分布應當均勻穩定。 與裝煤制度、出焦操作、爐體維護、加熱煤氣組成和性質、周轉時間、荒煤氣串漏等有關系。 17. 熱煤氣、空氣與廢氣交換時必須注意哪些事項? 交換時必須先關閉煤氣,防止加熱系統中有剩余煤氣,以免發生爆炸事故; 關閉煤氣后,應過一短暫的間隔時間后,再進行空氣和廢氣的交換,這樣,可以 使殘余煤氣完全燒盡。 空氣和廢氣交換完后,也應過短暫的時間后再打開煤氣,這樣可以使燃燒室內有足夠的空氣,煤氣進去后能立即燃燒。 換向間隔改變、結焦時間改變1h以上、加熱制度有較大的變更、在正常的情況下半年校正一次、換用加熱煤氣在一個月以上時。 所有火道任一點溫度在交換 20s后,不得超過1450℃,不低于1100℃。小煙道溫度不得超過450℃,不得低于250℃;分煙道不超過350℃。蓄熱室頂部溫度不得超過1320℃,不得低于900℃. 焦餅中心溫度1000±50℃,使用高爐煤氣加熱上下兩點溫差不得超過100℃,焦爐煤氣時不得超過120℃。爐頂空間溫度不應超過850℃。集氣管溫度80~100℃,壓力100~140Pa. 加熱焦爐煤氣溫度40~45℃,高爐煤氣不高于35℃。 (6) 結焦時間過短,爐溫過高而使爐墻產生大量的石墨; 缺點:裝煤時炭化室內氣流阻力大,粗煤氣排出比較慢,容易引起冒煙冒火,對爐頂裝煤操作機械化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