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因里希法則(The Heinrich 300:29:1 Model)
今天,向大家介紹在安全生產領域大名鼎鼎的海因里希法則(The Heinrich 300:29:1 Model)。
該法則由海因里希(Herbert William Heinrich)提出。基本思想是:在發生的330件事故中,有一件是死亡或手腳切斷的重大事故(MajorInjury),29件是只需要緊急處置的輕傷害事故(Minor Injuries),300件是沒有傷害的事故(Near Misses)。而在這300件無傷事故背后,是數以千計的不安全行為(unsafe acts )和不安全狀態(unsafe equipmentor conditions)。當然,對于不同性質的工作來說,這個比率有所不同。但,這個法則的意義絕不只是數字本身,而是揭示了事故與傷害的關系:在重大傷害事故的背后,是眾多的危險因素。我們所看到的傷害事故,永遠是冰山的一角;從另一方面來說,大量的不安全行為和不安全狀態,將會導致眾多無傷、輕傷事故,最終必然導致重大災害事故的發生。因此,要達到避免重大災害事故的目的,減少和消除輕傷、無傷事故,必須發現、對策、消除各種細小的事故隱患、苗頭。
提出這個概念的海因里希,1886年生于美國,卒于1962年。據說,早期作為機械工程師的學徒,后來成為助理工程師,之后加入一家保險公司(Traveler Insurance Company),并成為工程及檢查部副主管。因此,后來有些人調侃他是賣保險的。但,實際上,作為具有資質的工程師,他曾擔任紐約大學教授,講授安全學20年之久。并且分別在1戰和2戰中,為美軍的工程和安全領域服務。
海因里希各種理論的核心觀點是:在類似事故的數量和嚴重程度之間,存在數字聯系;安全事故的最基本原因是員工的不安全行為;降低職場傷害的總體發生頻度將自然而然地降低嚴重傷害事故的發生。
但是,恰恰因為海因里希的這些觀點,帶給他巨大的爭議。首先,海因里希通過數據說明,員工的不安全行為是大多數傷害事故的原因。而不安全行為來源于作為人本身的缺點,如魯莽、固執、輕率等先天缺點以及缺乏安全知識和技能等后天缺點。而這些缺點,又來源于遺傳因素和人員成長的社會環境。這樣,就把事故的責任過多地歸咎于人,歸咎于職場的從業員工。其次,很多學者對海因里希基本理論的基礎,即他所觀察、統計、研究的事故本身的存在性,表示疑問。
雖然有種種爭論與話題,但大多數安全專家們還是公認,海因里希帶給安全生產領域巨大的影響。真正應該成為大家所爭論的話題的,是這種影響究竟是正面的還是負面的;是積極的,還是消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