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處置中需注意十大安全措施
一、車輛交通事故現場的爆炸危險
1.輪胎受熱易發生爆炸;
2.燃油箱易發生爆炸;
3.裝載的危險化學品或包裝容器易發生爆炸。
二、車輛交通事故處置中設置安全警戒標志
1.普通公路應在現場后方100米處設立事故警戒標志;
2.高速公路應在現場后方200米處設立事故警戒標志,并設大型防撞路障措施。有條件的可用大型車輛橫向阻攔,在規定范圍內設置警戒標志;
3.迷霧天氣或夜晚,警戒標志以具有反光或有燈光標志為好,警戒區域應擴大一倍,可多重設置警戒標志。
三、交通事故處置中消防車停靠要求
1.消防車正常情況應靠道路右側,尤其處于逆向和雙向停車時;
2.消防車輛停靠事故現場時必須開啟警燈及雙跳燈;
3.消防車輛應停于事故現場后方適當位置,稱45度斜跨路中;
4.處置化學危險品運輸車輛交通事故時,消防車輛應停于事故現場的上風方向。
四、防止車輛油箱發生爆炸,在滅火同時要注意的要求
1.對未燃燒的事故車輛油箱用噴霧水冷卻防止油箱產生火花造成爆炸燃燒;
2.對燃燒的油箱及地面流淌火災要用泡沫覆蓋防止火災蔓延;
3.打開燃燒車輛引擎蓋時,要使用噴霧狀射流冷卻,消防員方可在水槍掩護下,佩戴好手套和自身防護裝備的情況下在引擎蓋側面用破拆工具緩慢掀開引擎蓋,以避免被竄出的火焰燒傷。
五.消防車必須逆向行駛至交通事故時要安全措施
駕駛員應鳴響警報,開警燈,不斷變化燈光,控制車速。
六、在破拆車輛時的安全要求
1.做好自身防護,如頭盔.手套.護目鏡,防止破拆時碎片濺出傷人;
2.使用警戒標志對事故車輛進行一定范圍的警戒;
3.對事故車輛采取穩定的固定措施后方可破拆救人以免事故車輛再次滑行,造成第二次事故。
七、事故處置現場位置不得有人員停留
1.事故車輛傾翻面處嚴禁站人;
2.大型起重設備起重臂下嚴禁站人;
3.牽引繩邊(適當范圍內)嚴禁站人;
4.液化石油氣泄露事故處置時,下水道窨井蓋上嚴禁站人。
八、在營救車輛底部被困人員時,對車輛事要采取的固定措施
1.必須拉起手制動;
2.必須將排檔置于檔位中;
3.車輛必須用枕木等物品進行填塞;
4.應該在事故車輛可靠撐頂點的對面采取可靠的固定措施。
九、在吊起的事故車輛下作業的要求
1.確定起吊或起重設備的噸位是否在規定范圍內;
2.進入吊起車輛下作業前應用枕木等硬物進行墊實;
3.嚴格控制進入車下做業務人員的數量。
十、為防止被救者二次傷害,對事故車輛破拆位置要做的措施
1.破拆事故車輛擋風玻璃前,應該在被困人員的臉部.手部的容易受到傷害的部位墊上厚的棉被或衣物;
2.破拆事故車輛金屬構件后,要對破拆位置進行包扎或墊上厚的棉被.衣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