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拆內攻安全指導原則
一、強力入屋通常是消防人員搶救的第一個處理行動,藉由它進入安全地區或建筑物內部進行火災搶救、人命救助和其他緊急事故處置,因為強力入屋是一種知識、技術、經驗與工具的組合,任務若想要快速的完成,應選擇正確搭配的工具,才能提供最快速及最簡易的方式以完成搶救的任務。
本指導原則無法涵蓋之特殊情況(非正常環境)下,現場人員應發揮其專業判斷,綜整人、事、時、地、物之整體情況,作最適時適切之處置。
二、歷史案例
(一)發生時間:2015年1月20日。
(二)發生地點:○○縣○○鎮仁愛路○號。
(三)案情概述:
本案現場為二層樓鐵皮建筑做為商場使用,火勢燃燒猛烈,救災人車到達現場時,為利入室進行滅火攻擊,執行強力入屋破壞鐵卷門,71車司機黃○○利用圓盤切割器執行火場鐵卷門破壞工作,但因破壞鐵卷門后火場竄出大量濃煙,不慎遭濃煙嗆傷,幸就醫留觀后無大礙。
(四)人員傷亡情形:消防人員1人受傷
(五)案例檢討:
1、火災初期戰力不足,其搶救人員亦應以救災安全為第一考量,勿因求快,而身陷于危險之中,執行各項搶救作為,其個人安全防護裝備應確實穿戴。
2、鐵皮屋建筑物因開口少,執行強力入屋破壞時除可能發生濃煙竄出嗆傷外,亦可能因大量空氣進入引發爆燃,消防人員于執行破壞前應詳細觀察現場火煙狀況及建筑物通風情形,再判斷后續處置作為。
三、安全注意事項
(一) 評估現場是否安全
強力入屋前,應先確定建筑物有無倒塌之危險、屋內燃燒情形、是否有毒化物或危險物品、有無易爆易燃危險狀況,并了解屋內通道、儲存物品及電源配置等情形。
(二) 穿戴完整個人防護裝備
應穿戴全身防護裝備,并配戴空氣呼吸器、救命器等器材,才可強力入屋,未穿著完整防護裝備及采取必要之防護措施前,不可貿然進入。
(三) 選擇適當之破壞器材
強力入屋時,需破壞門、窗等建立開口時,應選擇適當之破壞器材,例如:現場為瓦斯氣體泄漏狀況,則不應該選擇切割會造成火花等高溫之破壞器材。
(四)擇定合適之破壞位置
建筑物若為起火燃燒階段,在進行強力破壞門、窗前,指揮官應全面考量建筑物通風情形,再擇定合適之破壞點及開口大小,避免因錯誤之開口造成火勢擴大或發生閃、爆燃、煙爆等極端火災行為。
(五) 凈空破壞作業空間范圍
使用鐵鎚、火鉤、斧頭、橇棒等做破壞作業時,應特別注意周圍狀況(有無障礙物及旁觀者,預留適當之作業空間范圍),并避免因自身重心不穩摔倒或工具墜落,砸傷他人,破壞完后之工具應放置于安全處,防止造成絆倒危險。
(六) 破壞器材操作安全
救災人員使用破壞器材至少需2人1組,并遵守操作安全事項,以維護自身安全,破壞時現場應盡量凈空避免造成不必要之人員傷害。
(七) 側面破壞及水線防護
破壞門、窗進行排煙或進入搶救作業時,為防止閃燃或煙爆之產生,人員應從側面進行破壞作業(避免人員面向正面),并部署水線,隨時準備做射水防護、攻擊,防止救災人員遭受火勢波及。
(八) 注意破壞玻璃之危害
進行破壞玻璃時,救災人員應穿戴完整防護裝備并配戴消防手套,人員位置及破壞工具均應于玻璃上方及上風處,且手應保持在擊破位置上方,并由玻璃之側邊、上方位置進行破壞,破壞前下方空間應凈空,以防止破碎玻璃掉落時遭割傷或造成下方人員受傷,進入前并將窗框周圍之殘余玻璃碎片取下清除干凈,以免作業時被割傷。
(九) 尖銳物應妥善處理
有刺的鐵線應以油壓剪加以剪斷,取出后并置于安全處所。
(十) 門窗保持敞開位置
強力入屋后應將門、窗保持在敞開位置,除加強通風作業外,并備緊急狀況發生時能迅速撤離現場,以維自身之安全。
(十一) 大型機械強行拆除
以大型機械強行拆除障礙物,人員不可太靠近,如屋內已起火燃燒,此時應布署水線掩護,并提高警覺注意建筑物崩塌、掉落物危害或防止閃燃、煙爆之情況發生,造成搶救人員之傷害。
四、強力入屋是建筑物火災以及緊急狀況時最關鍵的方法,消防人員必須清楚各種工具、配備及破壞器材的使用時機與方法,藉由團隊合作迅速判斷并執行強力入屋,以利進入現場迅速執行搶救任務。